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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5.253
先感謝兩位的解說 ^^
這裡 HPudding 有一份回文交給我代發:
(他的 PTT 手動認證排隊還有五千多號的樣子 ^^b)
-------------以下是帶貼文章開始分隔線-------------------
感謝各位的意見與指教。抄襲的爭議這點其實我也很清楚。本人過去五年間是在手機
遊戲開發界,我想對手機遊戲有些了解的人也很清楚,這行本來就是靠從形式模仿各
種retro遊戲的方式崛起。所以我也明白那些玩法、概念等等的雷同狀況,都是在所
難免。
我也非常明白腦力測驗遊戲本身也全然不是原創概念,gameshow的表現手法、各種測
驗方式、計算機等等,這些我們都不是歷史上第一個想出來的發明人,形式上要怎麼
套用大家當然都可以套。只要製作上是出自自己的手筆,那麼就算整體形式上有八成
雷同我也會看成做遊戲本來就是這回事,大家各憑本事,哪家做的比較好就留給玩家
去評斷。
至於直接拆解我們的程式,直接可以利用的就都直接拿去用,重新組合後便成自己的
產品,這種製作手段就說不過去了。當初之所以會想到寫這一篇,是因為那些概念與
模式的透用儘管讓人套用到這種程度,都可以自認倒楣、當作是常態而睜一隻閉一隻
眼。但是對方已逾越「抄襲」界線,直接盜用齒輪等圖形﹝其實連音效都疑似是直接
改用了原音效使用的,只不過我很久沒作音樂相關工作,手上沒有音效軟體,一時無
法提出切實的證明來所以略過不提﹞。
我們公司的規模不大,平行組織每個人從企劃規劃到執行都是要自己忙,大家時間表
排的滿滿的,人手都不夠用了。就現實來說,去大費周章加雇個法律相關人士來管理
這件事,甚至找代表在台灣處理官司相關問題,可能性實在不大。我方就整個公司營
運來說其實也還沒為此有所損失,走官司途徑所牽涉麻煩,評估起來並不值得。
我是因為自己平時有寫網誌的習慣,所以寫上一篇紓解一個身為被抄襲者的牢騷。畢
竟如果因為沒有實際損失就可以隨便讓人如此大肆抄去,完全不用承擔任何後果,我
覺得似乎也不大對。所以藉由本人網誌作一紀錄,讓大家注意到有此現象存在。
道德爭議本就是有灰色地帶才會有爭議,就把對照提供出來,讓看的人自己做結論下
評斷。這是我的初衷。
原虫hpu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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