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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2025/05/17 14:48:00 清同治7年出生!子孫無法繼承遺產 聲請151歲曾祖父死亡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張姓男子,因曾祖父失聯逾78年,導致他無法辦理繼承登記,遂向法院聲請宣 告151歲的曾祖父死亡;一審法官認為,曾男並非生死不明,因此予以駁回;張男不服提 起抗告,法官認為,倘若2個月內曾祖父未陳報仍在世,法院將宣告死亡。 張男主張,曾祖父生於清朝同治7年,日治時期設籍在新竹州竹北庄拔子窟,戰後未見新 的戶籍資料,曾祖父亦未參與民國35年全台初次設籍登記,從那時便處於失蹤狀態,由於 曾祖父名下還有不動產,導致子孫無法辦理繼承登記,遂依民法第8條聲請宣告死亡。 一審法官認為,儘管曾祖父戶籍資料從昭和16年後便未再更新,出生迄今已有151歲,根 據衛福部統計,國內最長壽男子為114歲,足可推定曾祖父已自然死亡,應不屬於生死不 明狀態,因此駁回張男聲請。 張男不服提起抗告,法官認為,死亡宣告制度是為了維護社會公益,倘若失蹤人行蹤不明 已逾法定期間,或死亡時間不確定者,即有裁定宣告死亡之必要,因此裁准曾祖父死亡宣 告,自公告發布隔日起2個月內,倘若曾祖父本人或知其生死者未向法院陳報,屆滿後將 依法宣告其死亡。 出處: https://reurl.cc/YYROb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64.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7494097.A.D5B.html ※ 編輯: pase139 (114.27.164.140 臺灣), 05/17/2025 23:02:31
kiliasnake: 一審法官是怎樣的獨特見解?223.138.157.235 05/17 23:02
kiliasnake: 151歲生死不明,不申請金氏世界紀錄?223.138.157.235 05/17 23:03
YESGOTO: 除非他曾祖父是DIO吧125.229.140.111 05/17 23:04
xyz5566: 其實曾祖父是替身使者 1.173.97.111 05/17 23:05
fp737: 151歲是不是還活著? 啥小啦 61.223.13.244 05/17 23:05
airawesu: 一審法官是把DNA複製極限當白痴嗎 36.227.240.61 05/17 23:05
nobrothers: 記者你這新聞.........呃............ 60.251.57.70 05/17 23:05
wju1230: 竹北土地.....嘖嘖 61.223.248.61 05/17 23:05
T8: 1862 49.216.188.24 05/17 23:05
johnhmj: 為什麼一審被駁回?繼承問題還駁回 怪事 101.12.93.185 05/17 23:05
justice2008: 151歲說出來你信??? 法官的常識怎了? 114.32.14.43 05/17 23:05
T8: 的竹北土地 49.216.188.24 05/17 23:05
ralfeistein: 一審法官在搞人喔 人家就是要辦繼承111.253.122.181 05/17 23:05
justice2008: 詐騙案都會講說 原告沒常識不算詐騙 114.32.14.43 05/17 23:06
ralfeistein: 還在那邊駁回聲請宣告111.253.122.181 05/17 23:06
samnpc: 一審法官有事嗎 122.118.9.155 05/17 23:06
justice2008: 怎麼換到這個就這麼堅持151歲??? 114.32.14.43 05/17 23:06
T8: 勃回的法官484很懶?超懶? 49.216.188.24 05/17 23:07
BaRanKa: 連亡在台或是海外都無法知道了 1.163.171.95 05/17 23:07
keane9112: 151歲 還能活著? 是超級生化人? 114.47.209.240 05/17 23:07
BlueBird5566: 一審法官就標準的法匠 死讀法條 223.136.85.186 05/17 23:07
qq204: 151是插葉克膜過活是不是 114.33.50.31 05/17 23:08
BlueBird5566: 一審是認為已經死了 所以非生死未定 223.136.85.186 05/17 23:08
keane9112: 是進入 薛丁格的阿公喔? 114.47.209.240 05/17 23:08
lewisk: 151歲那法官請總統慰問世界最長壽之人啊 136.62.185.203 05/17 23:08
ralfeistein: 家事法庭 法官 徐婉寧111.253.122.181 05/17 23:08
Oggy: 一審法官就認為已死亡 不需要再宣告啊 223.23.141.221 05/17 23:08
PeterHenson: 笑死 生死不明 27.247.93.49 05/17 23:08
Oggy: 而家屬是認為 一直登載死生不明 而要宣告 223.23.141.221 05/17 23:09
Nuey: 超級好笑 不就因為地政機關打槍才要去申請 180.177.28.236 05/17 23:09
gogodddd: 說個笑話,台灣的法官很有常識 111.71.213.81 05/17 23:09
Nuey: 生死不明就不能去辦理繼承啊 誰知道死了沒 180.177.28.236 05/17 23:09
ralfeistein: 可是不宣告可以辦繼承嗎?111.253.122.181 05/17 23:10
justice2008: 不行啊 114.32.14.43 05/17 23:10
NARUTO: 上面是不是一堆文盲啊 法官是認為曾祖父已 61.70.136.102 05/17 23:10
onstar: 一堆推文看不懂在駡一審223.140.217.245 05/17 23:10
BaRanKa: 總不會真的有被柱間細胞延命的斑真實版 1.163.171.95 05/17 23:10
Nuey: 流程上是不行 180.177.28.236 05/17 23:10
NARUTO: 死 不是生死未明 所以不適用死亡宣告 61.70.136.102 05/17 23:11
onstar: 不知道自己的論點跟一審一樣223.140.217.245 05/17 23:11
Nuey: 不是啊 問題是你就沒有死亡證明怎麼辦== 180.177.28.236 05/17 23:11
rogerwang: 台灣的亂源 42.79.27.62 05/17 23:11
okd0512: 這個男人來自地球.每十年消失避免被發現 49.216.27.28 05/17 23:11
believefate: 行政程序就要你法院宣告啊 笑死人 111.71.215.164 05/17 23:11
onstar: 推文完美展示先駡了再說223.140.217.245 05/17 23:11
Nuey: 所以程序上還是要有個死亡證明或是宣告死亡 180.177.28.236 05/17 23:11
ralfeistein: 所以就是一審法官在搞人 人家要死亡111.253.122.181 05/17 23:12
ralfeistein: 證明 法官說他就死了不用給111.253.122.181 05/17 23:12
ralfeistein: 但公務機關要死亡證明111.253.122.181 05/17 23:12
Nuey: 當然也有可能是訴狀沒有寫清楚前因後果== 180.177.28.236 05/17 23:12
sky1020: 還是認定要選失蹤人財產管理人,但那也 223.138.57.78 05/17 23:12
sky1020: 很怪啊,而且家事事件法也規定超過百歲 223.138.57.78 05/17 23:12
zsrd5566: 一審法官是看JOJO入戲了嗎 36.233.97.136 05/17 23:12
onstar: 應該是去打行政訴訟223.140.217.245 05/17 23:13
sky1020: 公示催告只要兩個月,擺明立法者也認定 223.138.57.78 05/17 23:13
sky1020: 百歲失蹤的情況,死亡的機會很高;駁回 223.138.57.78 05/17 23:13
sky1020: 真的有點法匠 223.138.57.78 05/17 23:13
T8: 地政機關就是需要死亡證明,法官懶得 49.216.188.24 05/17 23:13
onstar: 乾隆、嘉慶、道光時代都可以來死亡宣告嗎223.140.217.245 05/17 23:13
sadmonkey: 一審法官只駁回也不提解決辦法,反正自 220.141.36.105 05/17 23:13
T8: 弄。說很懶有甚麼不對? 49.216.188.24 05/17 23:14
believefate: 在那挺一審 結果行政就是要宣告證明 111.71.215.164 05/17 23:14
onstar: 那是地政的錯223.140.217.245 05/17 23:14
sadmonkey: 己沒事就好,當事人沒死亡宣告無法繼承 220.141.36.105 05/17 23:14
onstar: 該去行政爭訟,不是去配合奇怪的地政看法223.140.217.245 05/17 23:14
Justinchen: 人類壽命的極限差不多就是120 真有超 61.223.230.236 05/17 23:15
Justinchen: 過150應該會被抓去解剖 61.223.230.236 05/17 23:15
sadmonkey: 一審法官把事情推乾淨,弄到二審還得再 220.141.36.105 05/17 23:15
onstar: 地政覺得同治年間的人還在生死不明223.140.217.245 05/17 23:15
T8: 一審有告不理。 49.216.188.24 05/17 23:15
sadmonkey: 審一次,浪費大家時間人力物力 220.141.36.105 05/17 23:15
onstar: 結果大家要配合?223.140.217.245 05/17 23:15
Nuey: 想一下打行政訴訟簡單還是找法院拿證明簡單 180.177.28.236 05/17 23:16
believefate: 較地政去跟行政法院喬啊 怪人民喔? 111.71.215.164 05/17 23:16
onstar: 改變地政錯誤看法,就不會有下一件223.140.217.245 05/17 23:16
Atwo: 其實就推論一下就可以得到近乎10成的答案218.173.156.117 05/17 23:17
believefate: 行訴還要先訴願 要搞多久不知道嗎? 111.71.215.164 05/17 23:17
ralfeistein: https://meee.com.tw/G8gBe6i.jpg111.253.122.181 05/17 23:17
mamahow1487: 講白了就是被當皮球223.140.146.155 05/17 23:17
leyes: 台灣法官判案品質本來就很讓人無言 101.3.37.62 05/17 23:17
johnhmj: 制度問題也不該去怪當事人 訴行政也很怪 101.12.93.185 05/17 23:18
Atwo: 就是太死腦筋218.173.156.117 05/17 23:18
caity: 吸血鬼嗎? 223.139.17.255 05/17 23:18
onstar: 地政不改,以後就還會有人須聲請死亡宣告223.140.217.245 05/17 23:18
Atwo: 不然就是這樣判最安全牌的想法 保持原樣218.173.156.117 05/17 23:19
onstar: 錯誤的源頭不去改,後面大家要配合他?223.140.217.245 05/17 23:19
atari77: 就是一堆恐龍法匠在作怪 死亡就是需要你 61.30.135.53 05/17 23:19
huang19898: 戰後就不見,可能去南洋了 59.102.248.185 05/17 23:20
atari77: 司法上的證明還什麼不需要宣告 61.30.135.53 05/17 23:20
cyora: 可能一審認為生死不明是指事實上的,二審 1.163.106.231 05/17 23:20
cyora: 認為法律上的也算 1.163.106.231 05/17 23:20
mamahow1487: 我認為他應該不會是唯一個案223.140.146.155 05/17 23:20
ariadne: 民法明定失蹤超過七年 80以上失蹤三年就220.133.244.143 05/17 23:21
peter0625: 一審法官意思是行政機關 應該就認定123.205.120.186 05/17 23:21
BlueBird5566: 地政按程序就是要死亡宣告 223.136.85.186 05/17 23:21
peter0625: 死亡 不該把事情推給法院123.205.120.186 05/17 23:21
ariadne: 可以宣佈死亡 幾十年不早點辦理是在拖啥220.133.244.143 05/17 23:21
peter0625: 行政機關若勇於任事做認定123.205.120.186 05/17 23:22
uvegotmail: 地政又不管生死,當然不能自作主張 101.10.2.168 05/17 23:22
uvegotmail: 所以才要法院宣告啊 101.10.2.168 05/17 23:22
peter0625: 這件事何需到法院123.205.120.186 05/17 23:22
atsumu: 法官不宣告死亡,沒人可以宣告死亡阿。問 111.71.215.147 05/17 23:23
peter0625: 戶政事務所可以認啊 可出具證明123.205.120.186 05/17 23:23
ShinyaNakano: 只是有什麼樣的不動產還在他名下啊 118.21.139.13 05/17 23:23
ShinyaNakano: ? 118.21.139.13 05/17 23:23
sadmonkey: 行政機關要怎麼認定,家屬都沒告知早忘 220.141.36.105 05/17 23:23
BlueBird5566: 地政怎麼可能決定人的生死 別鬧XD 223.136.85.186 05/17 23:24
onstar: 明朝建文皇帝如有後人,可不可以聲請死宣223.140.217.245 05/17 23:24
uvegotmail: 就算勇於任事還是要依法行政 101.10.2.168 05/17 23:24
sadmonkey: 了難不成一百歲之後每年派人去看還活著 220.141.36.105 05/17 23:24
onstar: 燕王打進南京後,建文帝生死不明223.140.217.245 05/17 23:24
BlueBird5566: 就說失蹤了是要出具啥證明 223.136.85.186 05/17 23:25
LeoYuri: 一審的意思引用錯誤法院依據了上訴重來, 114.140.73.232 05/17 23:25
LeoYuri: 前面留言是文盲是不是,中文閱讀能力這麼 114.140.73.232 05/17 23:25
sadmonkey: 沒?當然是家屬有需要時去法院宣告失蹤 220.141.36.105 05/17 23:25
LeoYuri: 差 114.140.73.232 05/17 23:25
johnhmj: 這很明顯 以前喊的司法改革都是失敗的啦 101.12.93.185 05/17 23:25
BlueBird5566: 司法改革是成功的 把法院KMT開的改 223.136.85.186 05/17 23:26
sadmonkey: 然後就像最後判法給個時間然後宣告死亡 220.141.36.105 05/17 23:26
BlueBird5566: 成DPP開的 司改大成功 223.136.85.186 05/17 23:26
BlueBird5566: 戶政事務所也不能宣告失蹤人口死亡 223.136.85.186 05/17 23:26
sadmonkey: 把事情解決就是最後的判法,其他整天吵 220.141.36.105 05/17 23:26
oxfoo: 法官亂判會怎麼樣嗎?118.168.242.174 05/17 23:27
BlueBird5566: 死亡登記都是要拿死亡證明去戶政登 223.136.85.186 05/17 23:27
sadmonkey: 誰該負責對民眾來說就是整天踢皮球 220.141.36.105 05/17 23:27
zzzzzzzzzzzy: 幹你智障法官,基本知識都沒有 27.51.104.6 05/17 23:27
BlueBird5566: 記 死亡宣告這種事只有法院能做 223.136.85.186 05/17 23:27
Oswyn: 一審法官認為死透了 而不是生死不明 故駁回 114.36.245.149 05/17 23:27
BlueBird5566: 拿到死亡宣告 才能拿這宣告去登記死 223.136.85.186 05/17 23:27
BlueBird5566: 亡 然後再拿除戶資料去地政辦繼承… 223.136.85.186 05/17 23:28
BlueBird5566: 推文還有人扯到行政機關要勇於負責 223.136.85.186 05/17 23:28
Oswyn: 法匠 很僵 114.36.245.149 05/17 23:28
BlueBird5566: PTT的素質 唉 223.136.85.186 05/17 23:28
NowQmmmmmmmm: 還要等兩個月曾祖父沒出來才好笑 114.27.29.2 05/17 23:29
BlueBird5566: 2個月後曾祖父出來了才好笑 223.136.85.186 05/17 23:30
phenom42: 這可以列成民法課的案例了吧 111.71.21.42 05/17 23:30
caity: 我沒看懂,一開始申請人就是要法院宣告死 223.139.17.255 05/17 23:30
caity: 亡啊,一審法官在那邊生死不明? 223.139.17.255 05/17 23:30
zzzzzzzzzzzy: 曾祖父:我他媽立馬託夢給智障法官 27.51.104.6 05/17 23:30
johnhmj: 邏輯上失蹤死透 但不表示法律上死透 101.12.93.185 05/17 23:30
sadmonkey: 兩個月有人突然出來死而復生才更好笑 220.141.36.105 05/17 23:30
susaku: 一審自己都說足以推斷以自然死亡 然後又 1.171.57.192 05/17 23:31
caity: 還是張男一開始申請生死不明搞錯? 223.139.17.255 05/17 23:31
sadmonkey: 如果今天繼承土地價值五十億,搞不好曾 220.141.36.105 05/17 23:31
zerhbbo78: 認為死了 但不宣告那在法律上他又活了? 111.251.76.126 05/17 23:31
susaku: 駁回宣告死亡的申請??? 這什麼操作看不懂 1.171.57.192 05/17 23:32
sadmonkey: 祖父莫名其妙真的就給你生出來 220.141.36.105 05/17 23:32
zzzzzzzzzzzy: 還有兩個月可以屍變出來嚇人 27.51.104.6 05/17 23:32
BlueBird5566: 一審是認為法院只有在生死不明才能 223.136.85.186 05/17 23:33
BlueBird5566: 宣告 這種一定死的就不用宣告了 223.136.85.186 05/17 23:33
susaku: 還是說就算法官也認為死透了 但流程還是 1.171.57.192 05/17 23:33
jim1122: 果然台灣法官只會死讀書 沒有社會經驗 118.99.2.25 05/17 23:33
susaku: 得跑一下這樣? 1.171.57.192 05/17 23:33
a1813204: 到底哪來這麼多低能法官? 39.9.195.12 05/17 23:34
chinhan1216: 一審法官真是擾民耶 1.161.98.73 05/17 23:35
sadmonkey: 一審單純怕麻煩把責任推乾淨,講得一口 220.141.36.105 05/17 23:35
zerhbbo78: 阿你不宣告法律上他就沒死不能申請繼承 111.251.76.126 05/17 23:35
trains: 拋棄繼承的繼承系統表 表示220.132.231.116 05/17 23:36
BlueBird5566: 其實往回推 問題就出在 前面幾代沒 223.136.85.186 05/17 23:36
yuuyuuderO: 畢竟八卦就是個不仔細看內文但是一定 101.12.150.167 05/17 23:36
vespar: 白痴 人家就是要辦繼承登記 法匠在那邊不 218.35.253.213 05/17 23:36
yuuyuuderO: 會先看一樓推文的地方,明明一審是認 101.12.150.167 05/17 23:36
vespar: 需要死亡宣告駁回 要你法院何用阿 218.35.253.213 05/17 23:36
BlueBird5566: 有早一點去聲請死亡宣告 拖了太多代 223.136.85.186 05/17 23:36
yuuyuuderO: 定自然死亡不是生死不明 101.12.150.167 05/17 23:36
sadmonkey: 道理幹盡擾民之事,反正他不要負責就好 220.141.36.105 05/17 23:36
SY082022: 台灣法官智力無下限 49.217.134.104 05/17 23:37
BlueBird5566: 所以一審的邏輯就是拖太久就不受理 223.136.85.186 05/17 23:37
caity: 法院不給證明要怎麼繼承? 223.139.17.255 05/17 23:37
boyo: 其實人以後活超過兩百歲可能都是常態223.136.107.138 05/17 23:38
boyo: 表觀遺傳學進步的太快了223.136.107.138 05/17 23:38
CJimmy: 一審是什麼意思...? 101.12.162.7 05/17 23:39
johnhmj: 假如邏輯死亡判定 那以後都不用法院宣死 101.12.93.185 05/17 23:39
guanting886: 大部分的人應該看不懂一審法官為什 42.78.241.6 05/17 23:40
guanting886: 麼駁回 42.78.241.6 05/17 23:40
bicedb: 法官智商 101.12.176.199 05/17 23:41
Sianan: 死亡宣告目的只是暫時結束法律上關係 比 101.10.246.194 05/17 23:41
Sianan: 如債務繼承那些 並不是說你真的死了 但這 101.10.246.194 05/17 23:41
Sianan: 情況明顯是已經死了 所以一審法官認為你 101.10.246.194 05/17 23:41
night0204: 其實一審的理由沒用錯 不是生死不明 111.71.80.108 05/17 23:41
Sianan: 聲請這個莫名其妙嘛 但一審忽略的是人家 101.10.246.194 05/17 23:41
night0204: 是150多歲幾乎可以確定死亡了 但問題 111.71.80.108 05/17 23:41
Sianan: 要繼承需要死亡證明 但行政機關看不到人 101.10.246.194 05/17 23:41
night0204: 就卡在公家機關要死亡證明才能辦繼承 111.71.80.108 05/17 23:41
Sianan: 開不出來 所以才來聲請死亡宣告作為替代 101.10.246.194 05/17 23:41
cashko: 一審那種就是僵化的法匠118.167.151.190 05/17 23:41
Sianan: 你不給他做死亡宣告人家沒辦法繼承 只能 101.10.246.194 05/17 23:41
Sianan: 說法律制定時沒料到有這種情況 101.10.246.194 05/17 23:41
VischDonahue: 一審是什麼白癡判決啊122.121.199.212 05/17 23:41
joanrey: 民法第8條就寫說可以聲請宣告死亡, 其中 27.53.1.43 05/17 23:41
joanrey: 反而沒有說什麼生死不明還是明顯死亡不 27.53.1.43 05/17 23:42
joanrey: 得宣告之類, 一審法官根本搞事 27.53.1.43 05/17 23:42
night0204: 所以只好用公示催告看看有沒有人提出 111.71.80.108 05/17 23:42
ckl12345: 上面推文完美展示數字版的水平... 114.137.36.237 05/17 23:42
night0204: 在世證明 程序才能繼續進行 111.71.80.108 05/17 23:42
lisamayday: 看不懂一審法官在說啥@@ 114.38.56.182 05/17 23:44
wilson3435: 幹,這不就中華民國跟台獨的關係 218.35.143.24 05/17 23:44
joanrey: 抗告再審法官就裁准了, 且理由寫得很清 27.53.1.43 05/17 23:45
joanrey: 楚, 更顯得一審法官的荒謬 27.53.1.43 05/17 23:45
a122771723: 法匠是連自己國家法律都不清楚了嗎 42.76.85.192 05/17 23:46
lopoko: 這一審法官把法條當成屎在解釋嗎? 101.10.142.236 05/17 23:48
cosy: 上面一堆閱讀有問題 第三段看一下好不好175.181.104.134 05/17 23:49
biostrike: 誰能活151歲?根本刁難 223.137.29.221 05/17 23:49
cosy: 駁回的是死亡宣告 不是說他沒死175.181.104.134 05/17 23:50
reallurker: 沒死先把沒領到的國民年金領好領滿 141.70.30.222 05/17 23:50
johnhmj: 現今中華民國法律與司法 還不夠人性化啦 101.12.93.185 05/17 23:50
joanrey: 那你第四段有看嗎, 抗告後死亡宣告就裁 27.53.1.43 05/17 23:51
joanrey: 准了 27.53.1.43 05/17 23:51
ffaatt: 雙方都認為死了 為何要駁回 42.78.97.75 05/17 23:52
joanrey: 一審法官那種就是阿達媽孔固力 27.53.1.43 05/17 23:53
ISNAKEI: 一審可以解決的事還要抗告之後再判 這不 118.171.157.3 05/17 23:53
ISNAKEI: 是浪費大家時間嗎 118.171.157.3 05/17 23:53
ericleft: 一審法官的智商有問題嗎? 114.44.149.252 05/17 23:54
myth0422: 一審法官的意思是:只有生死不明的狀況123.192.157.149 05/17 23:55
myth0422: 才需要靠法院來宣告死亡,但這個151歲123.192.157.149 05/17 23:55
myth0422: 的擺明已經自然死亡了,即便戶籍登載不123.192.157.149 05/17 23:55
ifay: 阿公是盒子裏的貓 114.34.68.36 05/17 23:55
myth0422: 實也不需要靠法院來宣告,所以駁回請求123.192.157.149 05/17 23:55
wulaw5566: 一審法官擺明找人麻煩 110.28.40.43 05/17 23:56
azcooper: 財產要變党產了? 219.71.198.149 05/17 23:56
joanrey: 民法第8條第一款---- 27.53.1.43 05/17 23:57
joanrey: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 27.53.1.43 05/17 23:57
joanrey: 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27.53.1.43 05/17 23:57
CPULE: 覺得他已經死了 那為啥不讓他辦繼承 腦殘 119.14.216.12 05/17 23:57
ptt987654321: 151歲誰說死惹? 陳董表示 1.171.213.109 05/17 23:58
a077919: 就是行政跟司法公務員心態推來推去啦 人 42.79.37.191 05/17 23:58
a077919: 民倒楣 42.79.37.191 05/17 23:58
joanrey: 民法根本沒寫什麼擺明死亡不得宣告 27.53.1.43 05/17 23:58
T8: 擺明自然死亡但仍需要你法院做死亡宣告 49.216.188.24 05/17 23:59
franchy: 可能要200歲才能確定死亡 114.136.221.55 05/18 00:00
T8: 有告不理。 49.216.188.24 05/18 00:00
aussieoz: 法官有看韓劇還魂 182.233.25.94 05/18 00:01
SpongebobMac: 一審法官的智力… 42.73.174.79 05/18 00:01
Matil2258037: 台灣司法就很雙標101.115.167.145 05/18 00:01
hansingi: 一審法官自己超譯法條,不給死亡宣告106.107.242.244 05/18 00:01
qoo60606: 真的不通人情欸223.138.169.180 05/18 00:02
bower1025: 純噓樓上一堆看不懂中文的人,不要求懂 220.133.115.6 05/18 00:03
bower1025: 法律程序規定,但看不懂中文真的很瞎 220.133.115.6 05/18 00:03
Cyclone5566: 一審法官擺爛不做事 就當沒做錯事 118.160.74.253 05/18 00:03
swanc: 一審法官有出過社會嗎?220.135.193.225 05/18 00:03
y2582292: 推文的智商@@ 原來八卦真的一堆智障 110.30.96.28 05/18 00:04
jackie36952: 這沒啥問題123.194.171.137 05/18 00:04
bower1025: 八卦真的只剩一堆沒常識的人,中文都看 220.133.115.6 05/18 00:04
bower1025: 不懂 220.133.115.6 05/18 00:05
oyaji5566: 學校畢業考上法院的本來就沒出過社會 36.226.116.54 05/18 00:05
kkkppp: 民法實務對「失蹤」,指離去住所陷於生死 219.68.179.234 05/18 00:06
kkkppp: 不明狀態,所以受理法院法官認為伊曾祖父 219.68.179.234 05/18 00:06
kkkppp: 距出生有150年,可認為已死亡,非並生死不 219.68.179.234 05/18 00:07
kkkppp: 明,故而不需要死亡宣告。只是非訴事件, 219.68.179.234 05/18 00:07
kkkppp: 不服提抗告就是了。有趣是曾祖父在35年不 219.68.179.234 05/18 00:07
kkkppp: 辦戶籍初登記,卻有辦理差不多時期的土地 219.68.179.234 05/18 00:07
kkkppp: 總登記。 219.68.179.234 05/18 00:07
hansingi: 依據法條80歲以上,失蹤超過三年,就可106.107.242.244 05/18 00:08
godfight: 某些職業不需要常識 可能知識也不用 39.10.0.97 05/18 00:09
hansingi: 以給死亡宣告,管他是不是真的死了,一106.107.242.244 05/18 00:09
hansingi: 審法官不給的理由,是他認爲曾祖父真的106.107.242.244 05/18 00:09
hansingi: 死了,那就更該給死亡宣告啊,傻眼106.107.242.244 05/18 00:09
bower1025: 祖父的國家認同吧xD,畢竟是清朝人1895 220.133.115.6 05/18 00:09
bower1025: 變成日本人,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是中華民 220.133.115.6 05/18 00:09
bower1025: 國人哈哈哈 220.133.115.6 05/18 00:09
jimmy0316: 人家要的是繼承,不是死亡證明,就是 49.215.233.125 05/18 00:10
jimmy0316: 走個流程 49.215.233.125 05/18 00:10
peter5140: 法官真的都是腦袋有問題的人 49.214.1.77 05/18 00:11
leterg: 見證鴉片戰爭的阿祖是失蹤人口耶! 218.166.74.222 05/18 00:12
bower1025: 這就是法律問題啊,他們聲請的是「死亡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宣告」,在法官來看,民法第8條」死亡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宣告」就是要,失蹤人失蹤滿7年;80歲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年長者,失蹤滿3年;遭遇特別災難者、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於特別災難終了滿1年。一審法官就是覺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得依常識不會有到這個年紀呀,所以不符 220.133.115.6 05/18 00:13
bower1025: 合「死亡宣告」這個「法律程序」啊 220.133.115.6 05/18 00:13
kkkppp: 當然,走非訴死亡宣告裁定比較簡單,不然 219.68.179.234 05/18 00:14
kkkppp: 真的要提起確認之訴麻煩多了。 219.68.179.234 05/18 00:15
leterg: ㄟ,哇是林阿祖啦,人很平安,那個財產是 218.166.74.222 05/18 00:15
leterg: 我的,我想要賣掉 218.166.74.222 05/18 00:15
dinosd2: 那問題來了,法院不宣告的話,拿不到死亡 220.135.3.252 05/18 00:15
dinosd2: 證明啊,人找不到的話,醫院要怎麼開? 220.135.3.252 05/18 00:15
dinosd2: 生要見人死要見屍,要醫院開死亡證明總得 220.135.3.252 05/18 00:16
dinosd2: 給個屍體吧 220.135.3.252 05/18 00:16
A1pha: 一堆人不看內文,難怪台灣輿論這麼好操弄。 118.166.7.17 05/18 00:16
A1pha: 一審認為,曾祖父不屬於生死不明狀態,因為 118.166.7.17 05/18 00:16
A1pha: 足以推斷已經自然死亡,因此不需要法院宣告 118.166.7.17 05/18 00:17
hansingi: 樓上,這案子明明就完全符合法條所需條106.107.242.244 05/18 00:17
A1pha: 死亡。一堆人還在那邊申請世界紀錄,有夠北 118.166.7.17 05/18 00:17
A1pha: 七。 118.166.7.17 05/18 00:17
hansingi: 件,法官自己認爲那人死了,就不給死亡106.107.242.244 05/18 00:17
hansingi: 宣告,那我問你,屍體在那,找出來啊106.107.242.244 05/18 00:17
A1pha: 上訴是為了走法律程序。 118.166.7.17 05/18 00:17
Arodz: Wrrrrry223.140.133.125 05/18 00:18
kevin0316: 台灣特色 各打50大板退堂 以免影響自己 1.168.100.203 05/18 00:18
kevin0316: 業績 1.168.100.203 05/18 00:19
wulouise: 除了法院誰可以宣告死亡? 42.73.19.7 05/18 00:19
dinosd2: 沒啊,重點是那張死亡證明,醫院開不了 220.135.3.252 05/18 00:19
dinosd2: 法院又不宣告死亡,是要子孫怎麼辦繼承? 220.135.3.252 05/18 00:19
luismars: 這是裁定吧...? 60.198.73.163 05/18 00:19
horb: 恐龍..? 125.228.76.141 05/18 00:20
hansingi: 沒屍體就沒死亡證明,法官自己認爲人死106.107.242.244 05/18 00:20
hansingi: 了,就可以什麼都不管喔106.107.242.244 05/18 00:20
doubledozen: 低能法官一籮筐 1.169.145.112 05/18 00:20
hansingi: 一審法官白癡,還有人護航106.107.242.244 05/18 00:21
horb: 感覺法官就是想要推給下一個人 125.228.76.141 05/18 00:21
dinosd2: 推給下個人幹嗎?宣告死亡是有多困難嗎? 220.135.3.252 05/18 00:22
dinosd2: 法官都知道目前正常人活不到150歲,加上 220.135.3.252 05/18 00:22
kululualex: 一審就那種吊書袋的,我認為你曾祖父 59.115.147.211 05/18 00:22
horb: 公務員最可怕就是依規定我找一堆理由退你件 125.228.76.141 05/18 00:22
kululualex: 是「自然死亡」不是「生死不明」,所 59.115.147.211 05/18 00:23
horb: 。就不干我的事了 125.228.76.141 05/18 00:23
kululualex: 以你的聲明不對,我不准。之前就說過 59.115.147.211 05/18 00:23
kululualex: 很多法官喜歡在這些地方搞事,來證明 59.115.147.211 05/18 00:23
dinosd2: 該人也一直處於失蹤狀態,直接宣告死亡不 220.135.3.252 05/18 00:23
kululualex: 「法律是我的領域,不是你這種老百姓 59.115.147.211 05/18 00:23
kululualex: 可以隨便碰的」 59.115.147.211 05/18 00:23
webster1112: 沒有金流 沒有屍體 就是... 118.168.44.71 05/18 00:23
dinosd2: 就好了,搞這些五四三的徒增民眾麻煩 220.135.3.252 05/18 00:23
PCC2003: 一審法官的邏輯我無法理解 27.240.210.52 05/18 00:24
webster1112: 沒有金流 就是沒貪汙 沒有屍體即健在 118.168.44.71 05/18 00:24
seou: 法院認證 151歲還沒死 創世界新紀錄 39.15.9.66 05/18 00:24
dinosd2: 二審法官就正常人思維啊,這東西走SOP流 220.135.3.252 05/18 00:25
dinosd2: 程就好了 220.135.3.252 05/18 00:25
lolicat: 他祖父叫做喬斯達嗎? 123.194.45.24 05/18 00:25
spa41260: 低能的一審法官竟然還有人幫忙護航,你 61.231.36.209 05/18 00:26
hansingi: 法律該是維護公眾利益,一審法官的做法106.107.242.244 05/18 00:26
spa41260: 說司法改革要怎麼成功? 61.231.36.209 05/18 00:26
hansingi: ,明顯就是違背這原則106.107.242.244 05/18 00:26
sheep0121: 台灣法官獨步世界 101.10.157.139 05/18 00:30
nickalex8689: 35樓是不是法盲啊 後來抗告就證明一 27.247.165.186 05/18 00:30
nickalex8689: 審法官就錯了 還可以護航? 27.247.165.186 05/18 00:30
ken9999: 說地政的錯的人實在有夠好笑,光復前後 61.224.35.61 05/18 00:32
ken9999: 依據的繼承法令不同,有分家產私產、戶 61.224.35.61 05/18 00:32
ken9999: 主非戶主,來認定繼承人,所以你認為地 61.224.35.61 05/18 00:32
ken9999: 政人員會通靈? 61.224.35.61 05/18 00:32
kt102441: 台灣法官的確缺乏社會常識。 49.216.44.44 05/18 00:33
tn00210585: 單純法官不想背書,要家屬證明,2027 49.216.129.21 05/18 00:34
tn00210585: 打起來就算贏了,你看看有多少人會是M 49.216.129.21 05/18 00:35
tn00210585: IA而不是KIA,偉大的法官讚讚讚 49.216.129.21 05/18 00:35
hansingi: 缺乏常識的是一審法官,跟推文某些護航106.107.242.244 05/18 00:35
hansingi: 的人,起碼二審法官正常XD106.107.242.244 05/18 00:35
dragon6: 所以法官倒底專業在哪裡?220.134.198.114 05/18 00:35
dinosd2: 一個SOP都不想走的法官我是不知道多有常 220.135.3.252 05/18 00:35
ct412133: 看不懂 標題跟內文不一樣? 114.35.240.149 05/18 00:35
dinosd2: 識,沒死亡證明的話戶政機關就不給辦啊 220.135.3.252 05/18 00:36
ct412133: 一審的法官錯在哪 不太懂 114.35.240.149 05/18 00:36
dinosd2: 戶政機關要辦理繼承需要死亡證明,但因為 220.135.3.252 05/18 00:37
t123540: 居然有智障青鳥,在護航一審法官 27.51.3.56 05/18 00:38
dinosd2: 該人處於失蹤狀態無法辦理,所以子孫去法 220.135.3.252 05/18 00:38
gentryX: 阿彌陀佛223.138.187.149 05/18 00:38
momo4571: 其實沒啥問題,就要求先公告兩個月 220.136.80.224 05/18 00:38
dinosd2: 院辦理死亡宣告,結果一審法官以常識認為 220.135.3.252 05/18 00:38
dinosd2: 正常人不可能活到150歲,認為該人早已自 220.135.3.252 05/18 00:39
dinosd2: 然死亡所以駁回子孫的聲請 220.135.3.252 05/18 00:39
hansingi: 民眾為了法律證明文件走法律程序,一審106.107.242.244 05/18 00:40
hansingi: 法官說人死了,不用給,大概是這樣吧,106.107.242.244 05/18 00:40
hansingi: 有夠白癡106.107.242.244 05/18 00:40
ct412133: 就這一條看不懂 不就是認為死了才聲請 114.35.240.149 05/18 00:40
PCC2003: 法官的意思是要曾男跟戶政機關說151歲早 27.240.210.52 05/18 00:41
PCC2003: 死了還要什麼證明是嗎? 27.240.210.52 05/18 00:41
LuckJohn: 一審演繹僵化的法律人腦袋 智障 223.138.27.99 05/18 00:41
dinosd2: 戶政機關如果有這麼好講話,幹嘛還要聲請 220.135.3.252 05/18 00:42
dinosd2: 再說該位也的確處於可聲請死亡宣告的狀態 220.135.3.252 05/18 00:43
scarbywind: 一審就標準狗眼看人低的法律人啊 39.9.35.56 05/18 00:43
scarbywind: 你不懂法就滾出去 39.9.35.56 05/18 00:43
Justine1937: 看不太懂問題在哪 不就推定死亡了? 123.193.193.11 05/18 00:44
dinosd2: 上面有人拉法條了啊,失蹤7年以上,80歲 220.135.3.252 05/18 00:44
dinosd2: 以上者失蹤三年以上都可到法院聲請死亡宣 220.135.3.252 05/18 00:44
dinosd2: 告,就算常識判斷人不會活那麼久,法院走 220.135.3.252 05/18 00:45
dinosd2: 個SOP有那麼困難嗎? 220.135.3.252 05/18 00:45
simon301: 推文法盲真的盲到極點 1.170.76.48 05/18 00:45
hansingi: 是啊,一審法官自己都認爲人死了,還不106.107.242.244 05/18 00:45
hansingi: 給死亡宣告106.107.242.244 05/18 00:45
stkoso: 一邊是僵化的公務員 一邊是僵化的法律人 47.244.195.110 05/18 00:47
dinosd2: 沒屍體的話醫院開不了死亡證明,法院又不 220.135.3.252 05/18 00:49
dinosd2: 做死亡宣告,那在法律認定狀態上該人就是 220.135.3.252 05/18 00:49
thetsaigod: 台灣亂源就這些文盲,連新聞都看不懂220.134.176.172 05/18 00:49
dinosd2: 一直處於生死不明狀態 220.135.3.252 05/18 00:49
syldsk: 啊他們家就這樣卡一個人在那邊幾十年不處 36.233.187.71 05/18 00:50
syldsk: 理,也是挺厲害的,這塊地是有多燙手? 36.233.187.71 05/18 00:50
dinosd2: 戶政機關辦事多麻煩,你文件跟證明沒帶到 220.135.3.252 05/18 00:51
dinosd2: 就是不給辦,法官還在那邊耍智障搞民眾 220.135.3.252 05/18 00:52
dinosd2: 你說正常人活不到150歲,啊就沒死亡證明 220.135.3.252 05/18 00:52
tn00210585: 薛丁格的曾祖父,只有在人為觀察到曾 49.216.129.21 05/18 00:52
tn00210585: 祖父的當下,才會從生與死的疊加態坍 49.216.129.21 05/18 00:52
tn00210585: 塌成生或死,法官懂理科給一個讚,哈 49.216.129.21 05/18 00:52
dinosd2: 說他已經死了,變成薛丁格的死亡嗎 220.135.3.252 05/18 00:52
tn00210585: 哈哈 49.216.129.21 05/18 00:52
ken9999: 公務員就依法行事,不然制訂法律幹嘛, 61.224.35.61 05/18 00:55
ken9999: 下次來申請補助,看到你衣著光鮮亮麗直 61.224.35.61 05/18 00:56
ken9999: 接補助金額給你打八折,你會爽嗎 61.224.35.61 05/18 00:56
beavis77: 怪了 原告又不是請求生死不明 一審是在?220.137.141.209 05/18 00:56
harry155007: 薛丁格的死亡 58.115.27.63 05/18 00:58
uzura0613: 看判決書,苦主不過要申請宣告阿祖已118.167.227.154 05/18 01:00
uzura0613: 往生,結果一審法官駁回,導致苦主多118.167.227.154 05/18 01:00
uzura0613: 浪費半年打官司,還加請兩個律師,然118.167.227.154 05/18 01:01
uzura0613: 後抗告費用由阿祖遺產支付118.167.227.154 05/18 01:01
gin10791: 記者寫曾男 意思是姓曾名祖父嗎 61.228.20.101 05/18 01:02
Firmamentee: 一審法官蠻扯的 101.8.233.119 05/18 01:03
dinosd2: 這就很單純的案件,法官在那邊瞎機八亂搞 220.135.3.252 05/18 01:04
dinosd2: 律師大概也很難理解一審法官是在離譜啥小 220.135.3.252 05/18 01:04
windangellin: 法官就文組....呃....文組也不是都 182.235.57.148 05/18 01:06
windangellin: 這麼沒常識的 182.235.57.148 05/18 01:06
windangellin: 一審法官是不是在圖利律師啊? 182.235.57.148 05/18 01:07
fcz973: 足以推定自然死亡,不屬生死不明,應該是 219.70.237.64 05/18 01:08
fcz973: 起訴聲明用錯 219.70.237.64 05/18 01:08
orze04: 一審認為已經死了不需要由法院宣告所以駁 111.71.108.10 05/18 01:08
orze04: 回,簡單說就是推皮球 111.71.108.10 05/18 01:08
laugh8562: 恐龍法官 219.70.223.154 05/18 01:11
a2881105: 一審法官白痴啊,你不宣告死亡是要怎麼 42.76.255.26 05/18 01:11
a2881105: 辦理繼承? 42.76.255.26 05/18 01:12
showdoggy: 推文真的要多看幾樓 前面都沒在看內文 42.70.240.89 05/18 01:12
showdoggy: 害我以為我看錯 42.70.240.89 05/18 01:12
orze04: 原告:大家都知道他死了,但總要有個人來 111.71.108.10 05/18 01:12
orze04: 做個形式上的宣告吧? 111.71.108.10 05/18 01:12
cimic: 法律人? 笑死223.139.215.219 05/18 01:12
gfabbh: 其實一審法官就只有生死不明的情形下才有 101.9.37.234 05/18 01:14
gfabbh: 死亡宣告之必要,擺明已經死亡就不適用死 101.9.37.234 05/18 01:14
gfabbh: 亡宣告,他的用意可能就是行政機關,以後 101.9.37.234 05/18 01:14
gfabbh: 碰到這種情形,請直接職權認定當事人已死 101.9.37.234 05/18 01:14
gfabbh: 亡,別再勞煩法院。但二審法官,就認為即 101.9.37.234 05/18 01:14
hansingi: 痾,竟然還有人護航法官,那個曾祖父在106.107.242.244 05/18 01:14
gfabbh: 使是這種情形,還是算生死不明,可以聲請 101.9.37.234 05/18 01:15
hansingi: 法律上就是屬於生死不明狀態,就算常識106.107.242.244 05/18 01:15
gfabbh: 死亡宣告。 101.9.37.234 05/18 01:15
hansingi: 上,認爲他死了,問題是沒有屍體跟任何106.107.242.244 05/18 01:15
hansingi: 死亡證明文件證明他死了106.107.242.244 05/18 01:15
MatsuiHideki: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腦子裝屎的法匠153.120.120.252 05/18 01:15
Ahriman13: 達摩祖師傳說是150歲行蹤不明,這個跟 1.163.185.236 05/18 01:17
Ahriman13: 達摩一樣強? 1.163.185.236 05/18 01:17
turtlebj4: 台灣就是一堆這種的,根本搞不清楚事情 111.249.140.32 05/18 01:18
turtlebj4: 原理就在大談,現在司法才會那麼不被信 111.249.140.32 05/18 01:18
turtlebj4: 任。 111.249.140.32 05/18 01:18
teemo0330: 一審法官就台灣標準法匠啊,嘻嘻 49.218.143.2 05/18 01:18
ejru65m4: 一審法官是認為死定了 不需要特別宣告 223.137.67.38 05/18 01:20
orze04: 戶政也知道他死了,但流程上還是要法院做 111.71.108.10 05/18 01:20
orze04: 個認證才有依據啊。 111.71.108.10 05/18 01:20
frontin: 都自由心證還要法官幹嘛 還扯清朝 1.162.161.240 05/18 01:20
ejru65m4: 二審法官 是幫當事人省實際麻煩 都有考 223.137.67.38 05/18 01:20
ejru65m4: 量 223.137.67.38 05/18 01:21
frontin: 當不成立法委員在那當大神官 笑死 1.162.161.240 05/18 01:21
ejru65m4: 一審法官認為你們行政自己可以處理的破 223.137.67.38 05/18 01:21
arabeske: 推文在那邊罵人不識字法盲的,沒看到二 39.9.100.105 05/18 01:21
ejru65m4: 事別浪費司法資源 223.137.67.38 05/18 01:22
arabeske: 審怎麼說嗎? 39.9.100.105 05/18 01:22
ejru65m4: 二審法官是為了當事人 把麻煩擔下來 223.137.67.38 05/18 01:22
ejru65m4: 一審的考量是怕以後這種生死明顯的事 也 223.137.67.38 05/18 01:24
ejru65m4: 會打官司 223.137.67.38 05/18 01:24
frontin: 認定死亡 有比一審法官扯一堆麻煩嗎 1.162.161.240 05/18 01:24
hansingi: 法律就沒規定超過幾歲算死亡,是要一般106.107.242.244 05/18 01:25
ejru65m4: 一個案件要三個法官 你覺得一年有多少 223.137.67.38 05/18 01:25
hansingi: 行政怎麼做,當然是認死亡證明啊,死亡106.107.242.244 05/18 01:25
ejru65m4: 人死亡 223.137.67.38 05/18 01:25
hansingi: 宣告這條就是為了處理這種狀況,然後法106.107.242.244 05/18 01:25
jeff860109: 哈哈哈 低能 42.72.38.77 05/18 01:25
hansingi: 官要人別來煩?106.107.242.244 05/18 01:25
ejru65m4: 行政可以做法規命令 223.137.67.38 05/18 01:26
frontin: 所以失蹤以後 都自己認定就好了喔 1.162.161.240 05/18 01:27
frontin: 戶政人員認定嗎 1.162.161.240 05/18 01:27
ejru65m4: 就行政機關正式點就送草案給立院修改 權 223.137.67.38 05/18 01:27
ejru65m4: 變點就立法規命令 223.137.67.38 05/18 01:27
hansingi: 你才是把事情搞得複雜吧106.107.242.244 05/18 01:29
ejru65m4: 細節性 解釋性 應該不違背法律意旨 223.137.67.38 05/18 01:29
ejru65m4: 以後同情況明顯死亡 行政方就解決不用打 223.137.67.38 05/18 01:30
ejru65m4: 官司 223.137.67.38 05/18 01:30
pttcage: 一審法官是覺得大家都很閒嗎,還要跑到二 61.65.128.239 05/18 01:30
pttcage: 審 61.65.128.239 05/18 01:30
monday0315: 一審法官是在? 42.70.105.44 05/18 01:30
mm91211: 一審好雷,還要麻煩二審 42.78.225.110 05/18 01:31
yinaser: 應該修法特定年齡後失蹤人口可經裁判 118.171.67.179 05/18 01:31
yinaser: 宣告死亡 118.171.67.179 05/18 01:32
ejru65m4: 法律修好 根本不用到打官司 223.137.67.38 05/18 01:32
ejru65m4: 確認之訴 也很麻煩的 223.137.67.38 05/18 01:32
ejru65m4: 一審法官保護三權分立 二審法官保護個案 223.137.67.38 05/18 01:33
ejru65m4: 當事人 223.137.67.38 05/18 01:33
mc2834: 法官就標準的公務員心態,別以為多個官字 114.32.92.239 05/18 01:33
mc2834: 就很了不起 114.32.92.239 05/18 01:34
ejru65m4: 角度不同而已 223.137.67.38 05/18 01:34
ejru65m4: 行政立法偷懶 這種事才會丟到法院去 223.137.67.38 05/18 01:35
xBox1Pro: 這可以做成那個互罵他梗圖 123.194.40.139 05/18 01:35
ejru65m4: 多個明顯死亡的條款 行政機關就能解決了 223.137.67.38 05/18 01:36
ejru65m4: 不用跑法院 223.137.67.38 05/18 01:36
ejru65m4: 少數死亡認定需要法院 是怕當事人被害死 223.137.67.38 05/18 01:36
ejru65m4: 目前法律有失蹤幾年 或者災難中失蹤幾年 223.137.67.38 05/18 01:38
ejru65m4: 判定死亡 這例是因為連未定事態都沒有 223.137.67.38 05/18 01:38
ejru65m4: 行政機關自己就可以解決 223.137.67.38 05/18 01:38
ejru65m4: 立法院的法律 行政的法規命令 多不到10 223.137.67.38 05/18 01:39
elia0325: 台灣司法就這樣了 39.15.9.92 05/18 01:39
ejru65m4: 個字 就可以讓這些當事人不用跑法院 223.137.67.38 05/18 01:39
ahden: 這不就死讀書,可怕的是在現今機制下,讓他 1.170.89.87 05/18 01:40
cocogg: 沒設籍有不動產? 118.150.44.137 05/18 01:40
ahden: 當了法官 1.170.89.87 05/18 01:40
ejru65m4: 你們不規定 所以第二個法官跑出來補救 223.137.67.38 05/18 01:41
ejru65m4: 算是法官造法 但法官造法是會被非議僭權 223.137.67.38 05/18 01:41
ejru65m4: 的 223.137.67.38 05/18 01:41
ejru65m4: 第一個法官沒錯 留言應該幾十個出來解釋 223.137.67.38 05/18 01:42
ejru65m4: 了 要背鍋的是立法跟行政 行政的鍋重一 223.137.67.38 05/18 01:42
ejru65m4: 點 因為這應該屬於細節性事項 223.137.67.38 05/18 01:42
ratom0315: 地政機關腦袋有問題,一個明顯已經死亡 36.231.165.77 05/18 01:43
ratom0315: 的人,還硬要叫人找法院開死亡證明, 36.231.165.77 05/18 01:43
ratom0315: 我要是那個人,肯定直接拿法院判決找地 36.231.165.77 05/18 01:43
syldsk: 也是現在詐騙很多,如果戶政機關聽信,結 36.233.187.71 05/18 01:43
ratom0315: 政去理論 36.231.165.77 05/18 01:43
syldsk: 果後來又有人跑出來吧啦吧啦,那又一堆鳥 36.233.187.71 05/18 01:43
syldsk: 事 36.233.187.71 05/18 01:43
birdy590: ... 法律上就是活的 行政機關有權宣告 119.14.42.10 05/18 01:45
birdy590: 一個人是生是死? 明顯應該死了也沒權啊 119.14.42.10 05/18 01:46
birdy590: 會有這規定就是把權交給法院 法官又在閃 119.14.42.10 05/18 01:46
ejru65m4: 沒有 法律只有把生死不明的交給法官判定 223.137.67.38 05/18 01:47
hansingi: 理論什麼,通常都是地政請他找法院開證106.107.242.244 05/18 01:47
hansingi: 明,這也是目前唯一的解法,除非修法106.107.242.244 05/18 01:47
processor: 智障114.137.170.254 05/18 01:47
ejru65m4: 但這例不是生死不明。第二個法官是好人 223.137.67.38 05/18 01:47
ejru65m4: 但是是法官造法 侵害行政權跟立法權 223.137.67.38 05/18 01:48
ratom0315: 申請人都拿得出出生證明了,怎麼可能沒 36.231.165.77 05/18 01:48
ratom0315: 法判斷?一個人有辦法活到151歲?這怎 36.231.165.77 05/18 01:48
ratom0315: 麼想120%都不可能好嗎!所以一審法官才 36.231.165.77 05/18 01:48
ratom0315: 會這樣判決 36.231.165.77 05/18 01:48
shi21: 一審法官來亂的吧 = =118.167.139.133 05/18 01:48
birdy590: 但是程序上這人就是活著 沒人有權判斷 119.14.42.10 05/18 01:48
ratom0315: 直接拿一審法官的判決去打地政的臉就沒 36.231.165.77 05/18 01:49
ratom0315: 事了 36.231.165.77 05/18 01:49
birdy590: 打不了 因為程序上這人就是活著 119.14.42.10 05/18 01:49
birdy590: "超出平均年齡很多明顯應該死了"不是 119.14.42.10 05/18 01:49
birdy590: 法律程序上的定義 119.14.42.10 05/18 01:49
ejru65m4: 一般法律是把這種細節性的條件判定交給 223.137.67.38 05/18 01:50
ejru65m4: 行政機關立法規命令。這個就法規命令不 223.137.67.38 05/18 01:50
birdy590: 發生事故有人頭不見了 就不用走程序? 119.14.42.10 05/18 01:50
ejru65m4: 夠細 但第一個法官又不想搶行政權力 223.137.67.38 05/18 01:50
nalthax: 常常有這種脫褲子放屁的判決218.164.150.178 05/18 01:50
birdy590: 行政沒有權力啊 哪條法律給行政這個權 119.14.42.10 05/18 01:50
ejru65m4: 有 223.137.67.38 05/18 01:51
birdy590: 這不像意外事故可以直接開死亡證明 119.14.42.10 05/18 01:51
hansingi: 某r,那你得拿出他的死亡證明書106.107.242.244 05/18 01:51
ratom0315: 一審法官已經明確表示被繼承人能夠斷定 36.231.165.77 05/18 01:51
ratom0315: 已經自然死亡,不需要開立死亡證明了… 36.231.165.77 05/18 01:51
ratom0315: 你地政機關不接受,應該是地政機關去 36.231.165.77 05/18 01:51
birdy590: 兩任法官都講不出哪條法律可以這樣幹 119.14.42.10 05/18 01:51
ratom0315: 找法院啊 36.231.165.77 05/18 01:51
ejru65m4: 因為法律只把失蹤跟事故時失蹤的不明生 223.137.67.38 05/18 01:52
birdy590: 這樣還不是要找法院 踢球很好玩嗎 119.14.42.10 05/18 01:52
ejru65m4: 死判定交給法院 沒有把明顯死亡的判定交 223.137.67.38 05/18 01:52
ejru65m4: 給法院 223.137.67.38 05/18 01:52
hw1: 沒登記死亡?那他不就是全台最長壽的人? 223.136.210.59 05/18 01:52
birdy590: 這就是失蹤不是嗎? "明顯死亡"不是法律 119.14.42.10 05/18 01:52
birdy590: 上的定義 要失蹤多少年才叫明顯? 119.14.42.10 05/18 01:52
nalthax: 老實說很多東西要規定的話規定不完啦,只218.164.150.178 05/18 01:53
nalthax: 有罪刑需要法定卻弄得什麼都要寫,寫了之218.164.150.178 05/18 01:53
nalthax: 後有不知道沒寫到的那些人就被擋,又要再218.164.150.178 05/18 01:53
nalthax: 修法,有夠僵化的思維218.164.150.178 05/18 01:53
ejru65m4: 因為他的重點是不明 223.137.67.38 05/18 01:53
birdy590: 重點應該是失蹤吧 119.14.42.10 05/18 01:54
ejru65m4: 他已經明顯死亡 所以沒有不明成分 223.137.67.38 05/18 01:54
birdy590: 其實n年前就應該宣告了 失蹤多少年才算 119.14.42.10 05/18 01:54
birdy590: 明顯死亡 並沒有法律上的定義 119.14.42.10 05/18 01:54
ejru65m4: 沒有不明成分 法院就沒有權力僭越屬於行 223.137.67.38 05/18 01:55
ejru65m4: 政的認定權 223.137.67.38 05/18 01:55
hansingi: 重點不是不明,而是讓生者可以處理身後106.107.242.244 05/18 01:56
hansingi: 事,這條法是為了生者定的,只要生者有106.107.242.244 05/18 01:56
ejru65m4: 失蹤多少年推定死亡法律有規定 問題在考 223.137.67.38 05/18 01:56
hansingi: 需要就夠了106.107.242.244 05/18 01:56
ejru65m4: 慮失蹤前 就已經明顯死亡 那權力就不在 223.137.67.38 05/18 01:56
ejru65m4: 法院這邊 223.137.67.38 05/18 01:56
birdy590: 是啊 而且這幾種條件並沒有規定例外 119.14.42.10 05/18 01:56
birdy590: 失蹤幾十年是不是符合條件? 119.14.42.10 05/18 01:57
birdy590: 本質應該是失蹤 而不是不明 119.14.42.10 05/18 01:57
ao5566: 推責任吧 公務員都這樣 既然要做也不要是223.143.229.229 05/18 01:57
ejru65m4: 所以生者有需要 我今天法院可以侵犯行政 223.137.67.38 05/18 01:57
ao5566: 我第一個 如果有人說我才會做223.143.229.229 05/18 01:57
ejru65m4: 權 我後天是不是可以侵犯立法權 223.137.67.38 05/18 01:57
hansingi: 你已經過分執著於法條了,跟一審法官一106.107.242.244 05/18 01:57
hansingi: 樣106.107.242.244 05/18 01:57
birdy590: 這不叫侵犯行政權 因為就寫在法律裡面了 119.14.42.10 05/18 01:57
ejru65m4: 因為人民有需要 所以我可以判決法律沒說 223.137.67.38 05/18 01:58
ejru65m4: 的部分 223.137.67.38 05/18 01:58
birdy590: 照這種邏輯應該不需要法院"宣告死亡" 119.14.42.10 05/18 01:58
birdy590: 你講反了吧 "因為法官不想 所以法律有規 119.14.42.10 05/18 01:58
ejru65m4: 法律裡寫得很清楚 不明 223.137.67.38 05/18 01:58
birdy590: 定的事情我也不做" 119.14.42.10 05/18 01:58
Cuchulainn: 真活著世界紀錄182.233.222.109 05/18 01:58
hansingi: 明明就寫在法律裡了,還扯什麼侵犯行政106.107.242.244 05/18 01:59
hansingi: 權106.107.242.244 05/18 01:59
birdy590: 為什麼"死亡之宣告"強調"推定其為死亡" 119.14.42.10 05/18 01:59
ejru65m4: 只有立法院規定的生死不明 我可以判決 223.137.67.38 05/18 01:59
ejru65m4: 這叫依法判決 223.137.67.38 05/18 01:59
birdy590: 不正是因為"照立法時的常理判很有可能 119.14.42.10 05/18 01:59
hansingi: 傻眼,不跟你浪費時間106.107.242.244 05/18 02:00
birdy590: 已經死了" 這其實就是在定義"明顯" 119.14.42.10 05/18 02:00
ejru65m4: 推定的意思代表可以推翻 223.137.67.38 05/18 02:00
birdy590: 因為超過條件很多 所以就不適用這條? 119.14.42.10 05/18 02:00
jason140000: 內文是那個低能兒記者寫的 前後矛盾 106.64.104.188 05/18 02:01
birdy590: 那又會回到無窮迴圈 超過多少才叫"很多" 119.14.42.10 05/18 02:01
birdy590: 法律上這人還沒死 所以才需要法院宣告 119.14.42.10 05/18 02:01
ejru65m4: 在法定事項內給予事件一個暫定結果 反過 223.137.67.38 05/18 02:01
ejru65m4: 來說不在法律事項內 你沒有權力 223.137.67.38 05/18 02:01
birdy590: 一直說行政權裁定的 又講不出按哪條辦理 119.14.42.10 05/18 02:02
pinhanpaul: 法官是對的 118.169.16.126 05/18 02:02
hansingi: 最後提醒你法條裡,規定只要失蹤就可以106.107.242.244 05/18 02:02
hansingi: 申請,有意見請修法106.107.242.244 05/18 02:02
ejru65m4: 立法院有沒有給你該事項權力才是重點 223.137.67.38 05/18 02:02
birdy590: 行政機關就是沒這權 不然規定在哪裡 119.14.42.10 05/18 02:02
pinhanpaul: 他不符合生死不明要件,是明顯死了 118.169.16.126 05/18 02:02
ejru65m4: 他的失蹤的重點是不明 可能死可能活 所 223.137.67.38 05/18 02:03
ejru65m4: 以用推定 223.137.67.38 05/18 02:03
birdy590: 哪裡有"生死不明要件"? 要件是失蹤 119.14.42.10 05/18 02:03
hansingi: 更正,聲請106.107.242.244 05/18 02:03
birdy590: 民法第8條只講失蹤 沒提到別的 119.14.42.10 05/18 02:03
birdy590: 然後死亡時間的推定同樣也是交給法院 119.14.42.10 05/18 02:05
birdy590: 確定已經死了 請問是什麼時候死的 119.14.42.10 05/18 02:05
ejru65m4: 那為什麼要交給法院 這是整體判斷 223.137.67.38 05/18 02:05
birdy590: 什麼整體判斷 根本就找不到哪裡這樣寫 119.14.42.10 05/18 02:06
ejru65m4: 因為有不明狀態 這是可以回溯立法事由的 223.137.67.38 05/18 02:06
birdy590: 既然強調明顯死了 請問是什麼時候死的 119.14.42.10 05/18 02:06
birdy590: 請問一下又要由誰按照什麼來推定時間 119.14.42.10 05/18 02:06
birdy590: 民法裡寫明的不用 硬要找沒法源的? 119.14.42.10 05/18 02:07
ejru65m4: 為不明狀態下一個暫定結果而可以推翻 223.137.67.38 05/18 02:07
birdy590: 失蹤就是失蹤 什麼明不明的到底打哪來 119.14.42.10 05/18 02:07
naloer: 查得到一審法官是誰嗎?讓大家看看122.117.163.197 05/18 02:08
ejru65m4: 如果已明 為何要交給法院 223.137.67.38 05/18 02:08
birdy590: 然後法律也沒有限制多久以內要聲請 119.14.42.10 05/18 02:08
birdy590: 當然要 因為除了狀態 時間你不理了嗎 119.14.42.10 05/18 02:08
birdy590: 請問是什麼時候死的 要由誰來推定? 119.14.42.10 05/18 02:08
ejru65m4: 將不明狀態交給法院判定 就是基本的事 223.137.67.38 05/18 02:08
ejru65m4: 務分類 223.137.67.38 05/18 02:09
birdy590: 不是說這人應該已經死了就沒事了 119.14.42.10 05/18 02:09
birdy590: 最後還不是要交給法院 踢球踢的很開心 119.14.42.10 05/18 02:09
birdy590: 其它地方就沒法源可以接 119.14.42.10 05/18 02:09
ejru65m4: 這是三權分立問題 已明暸的交給行政 不 223.137.67.38 05/18 02:09
ejru65m4: 明需要判定的交給法院 223.137.67.38 05/18 02:09
birdy590: 死亡時間也是不明不是嗎 119.14.42.10 05/18 02:10
birdy590: 不要說死亡時間不重要 那不是可以討論的 119.14.42.10 05/18 02:10
ejru65m4: 因為法律或法規命令只要多10個字 以後這 223.137.67.38 05/18 02:10
ejru65m4: 種事行政就能解決不用跑法院 223.137.67.38 05/18 02:10
birdy590: 民法裡寫明了死亡時間也是由法院推定 119.14.42.10 05/18 02:11
birdy590: 這樣並沒有解決問題 反而變成足球賽 119.14.42.10 05/18 02:11
ejru65m4: 第一個法官認為 你們立法行政不應怠惰 223.137.67.38 05/18 02:12
ejru65m4: 讓以後的人都要跑法院 第二個法官認為 223.137.67.38 05/18 02:12
ejru65m4: 先救這個人也很重要 223.137.67.38 05/18 02:12
birdy590: 現實就是法律明文把相關權力交給法院 119.14.42.10 05/18 02:12
elvaismylove: 一審法官意思是證據在哪?你要舉證 114.24.211.203 05/18 02:12
birdy590: "死亡時間不確定者,即有裁定宣告死亡 119.14.42.10 05/18 02:12
elvaismylove: 阿 114.24.211.203 05/18 02:13
birdy590: 之必要"第二個法官有強調死亡時間喔 119.14.42.10 05/18 02:13
ejru65m4: 沒判定死亡在民法跟刑法 223.137.67.38 05/18 02:13
birdy590: 死亡時間不明 這就是很明確的條件 119.14.42.10 05/18 02:13
birdy590: 誰有權判定死亡時間? 不要說行政 沒有 119.14.42.10 05/18 02:13
ejru65m4: 死亡時間不確定者 前面有寫什麼但書啊 223.137.67.38 05/18 02:13
JAY711230: 綠鳥都是腦殘邏輯死亡,實務上就是有問150.116.179.152 05/18 02:13
birdy590: 哪個單位有這權 119.14.42.10 05/18 02:14
JAY711230: 題啊150.116.179.152 05/18 02:14
ken9999: 說要打臉地政的不要到時被地政打臉,光 61.224.35.61 05/18 02:14
ken9999: 復前死跟光復後死的繼承人不一樣,你不 61.224.35.61 05/18 02:14
ken9999: 要要去觀落陰看他是那時候死的 61.224.35.61 05/18 02:14
birdy590: 哪來的但書啦 你自己講誰有權嘛 119.14.42.10 05/18 02:14
birdy590: 不是只有狀態 還有死亡時間 這不理了? 119.14.42.10 05/18 02:14
birdy590: 故意只處理一半 只是把球踢給其它人 119.14.42.10 05/18 02:15
Chiesa: 地政是管地的 罵地政很怪 36.231.103.211 05/18 02:15
ejru65m4: 你把前面一句複製就好 223.137.67.38 05/18 02:15
ejru65m4: 立法院有權 223.137.67.38 05/18 02:16
ejru65m4: 行政院也有權 223.137.67.38 05/18 02:16
birdy590: 現行法律這權就全在法院 抱怨立法院沒用 119.14.42.10 05/18 02:17
ejru65m4: 行政院可以起草法案 立法院可以修改法案 223.137.67.38 05/18 02:17
birdy590: 而且你說的是"有權改規定" 但沒有人有 119.14.42.10 05/18 02:17
ejru65m4: 沒有規定 223.137.67.38 05/18 02:17
birdy590: 義務聽你的 反而是法官應該按法律辦事 119.14.42.10 05/18 02:17
birdy590: 法官不喜歡這法律所以就不判踢回去? 119.14.42.10 05/18 02:18
ejru65m4: 沒有相關規定 事項不符 223.137.67.38 05/18 02:18
birdy590: 規定很明確啊 這案件其實根本就符合 119.14.42.10 05/18 02:18
ejru65m4: 案件不符 223.137.67.38 05/18 02:18
birdy590: 只是有人不想審所以找一堆理由, 還不是 119.14.42.10 05/18 02:18
birdy590: 法律裡的理由 哪裡有寫"不明"? 119.14.42.10 05/18 02:18
birdy590: 就算狀態應該死了 死亡時間還是不明 119.14.42.10 05/18 02:18
birdy590: 這兩項都是民法明文交給法院 而且還不是 119.14.42.10 05/18 02:19
birdy590: 同一條... 119.14.42.10 05/18 02:19
ejru65m4: 這類明確事項就該是行政的 以後地政單位 223.137.67.38 05/18 02:19
ejru65m4: 就能處理 你認定是立法的就是人人都要跑 223.137.67.38 05/18 02:19
ejru65m4: 法院 223.137.67.38 05/18 02:19
birdy590: 死亡時間不叫"明確事項"喔 119.14.42.10 05/18 02:19
birdy590: 故意只看自己想看那一半到底有啥幫助 119.14.42.10 05/18 02:19
ejru65m4: 你要給法院裁斷 一件明確的事實 而不交 223.137.67.38 05/18 02:20
birdy590: 民法 就只有把 死亡宣告 和死亡時間推定 119.14.42.10 05/18 02:20
ejru65m4: 給行政是有什麼判斷問題? 223.137.67.38 05/18 02:20
birdy590: 交給法院裁定... 死亡時間沒得爭啦 119.14.42.10 05/18 02:20
ken9999: 這問題完全出在法院,搞不懂問題去罵戶 61.224.35.61 05/18 02:20
ken9999: 政地政都沒用 61.224.35.61 05/18 02:21
birdy590: 死亡時間 並不是 明確的事實 119.14.42.10 05/18 02:21
birdy590: 民法規定怎麼推定法要不要講一下 119.14.42.10 05/18 02:21
birdy590: 認真說起來還真沒其它人有這權力 119.14.42.10 05/18 02:21
birdy590: 要說一個人在法律上死了 時間也很重要 119.14.42.10 05/18 02:21
birdy590: 故意只看一半還不斷強調那一半 對事情 119.14.42.10 05/18 02:23
ejru65m4: 所以你認定法院只要幫忙判斷死亡時間對 223.137.67.38 05/18 02:23
birdy590: 不會有任何幫助 119.14.42.10 05/18 02:23
ejru65m4: 吧? 223.137.67.38 05/18 02:23
birdy590: 第二個法官不是強調給你看了嗎 119.14.42.10 05/18 02:23
birdy590: "或死亡時間不確定者" 狀態 和 時間 119.14.42.10 05/18 02:23
birdy590: 是兩件獨立的事情 閃過一個閃不過兩個 119.14.42.10 05/18 02:23
birdy590: 就算讓你閃掉一個 到底有啥好開心 119.14.42.10 05/18 02:24
birdy590: 法律上不可能有第二個單位有權做這件事 119.14.42.10 05/18 02:24
ejru65m4: 所以法院不需要判定死亡這個事實啊 223.137.67.38 05/18 02:24
ejru65m4: 只是幫你判斷個時間不是嗎? 223.137.67.38 05/18 02:25
birdy590: 民法上聲請死亡宣告 狀態時間是一起做的 119.14.42.10 05/18 02:25
birdy590: 到底為什麼硬要切開來 119.14.42.10 05/18 02:25
birdy590: 要宣告一個人死了自然得寫個時間上去 119.14.42.10 05/18 02:25
ejru65m4: 不用法律只要加十個字 地政就可以解決 223.137.67.38 05/18 02:25
birdy590: 地政到底解決什麼? 從頭到尾根本沒權 119.14.42.10 05/18 02:25
ejru65m4: 所以又繞回不明 223.137.67.38 05/18 02:26
ken9999: 光復前的戶主死亡,同戶的男子才有繼承 61.224.35.61 05/18 02:26
ken9999: 權,所以死亡時間點不重要? 61.224.35.61 05/18 02:26
birdy590: 從來就不是不明 不明到底寫在哪裡 119.14.42.10 05/18 02:26
birdy590: 一直強調一個根本是完全自創的觀念 119.14.42.10 05/18 02:26
ejru65m4: 你只有時間沒有不明 要法院幫你壓個時間 223.137.67.38 05/18 02:27
ejru65m4: 戳印而已啊 223.137.67.38 05/18 02:27
birdy590: 那根本同一回事 還不是一樣法官在宣告 119.14.42.10 05/18 02:28
birdy590: 民法這幾條根本沒有寫多餘的事情 119.14.42.10 05/18 02:28
ejru65m4: 不同回事啊 223.137.67.38 05/18 02:28
birdy590: 也沒有時間 資格限制 119.14.42.10 05/18 02:28
birdy590: 只要失蹤超過時間 有資格的人就可以聲請 119.14.42.10 05/18 02:29
ejru65m4: 這不多餘 沒有寫 也沒有授權不就是最大 223.137.67.38 05/18 02:29
ejru65m4: 問題 223.137.67.38 05/18 02:30
birdy590: 就是授權法院 沒有寫的東西是限制 119.14.42.10 05/18 02:30
ejru65m4: 我們卡在一個授權認定 223.137.67.38 05/18 02:30
birdy590: 有哪些狀況是例外 很可惜沒有例外 119.14.42.10 05/18 02:30
chiwang: 二審就可以 那不就是一審見解有誤? 27.53.130.155 05/18 02:31
ejru65m4: 你認為授權 要明文 還是法規整體判斷 還 223.137.67.38 05/18 02:31
ejru65m4: 是法官可以自己判斷? 223.137.67.38 05/18 02:31
ejru65m4: 不一定 如果要打 可以再往上 因為這涉及 223.137.67.38 05/18 02:32
ejru65m4: 權力分立 223.137.67.38 05/18 02:32
birdy590: 二審法官是說 符合法律定義的前提下 119.14.42.10 05/18 02:32
birdy590: 法官有裁定宣告死亡的必要 119.14.42.10 05/18 02:32
birdy590: 道理很簡單 根本沒別人有這個權 119.14.42.10 05/18 02:33
ejru65m4: 而且第二個法官不一定全盤否定第一個法 223.137.67.38 05/18 02:33
ejru65m4: 官 他只是認為先救這個比較重要 223.137.67.38 05/18 02:33
birdy590: 根本沒理一審法官在講啥吧 119.14.42.10 05/18 02:33
birdy590: 一審法官認為沒必要 二審認為有必要 119.14.42.10 05/18 02:33
birdy590: 倒是"先救這個比較重要"完全是瞎猜吧 119.14.42.10 05/18 02:33
ejru65m4: 立法將這類無謂浪費司法資源的確定事項 223.137.67.38 05/18 02:34
ejru65m4: 交給行政認定並節省民眾時間 才是最佳解 223.137.67.38 05/18 02:34
birdy590: 到底從哪裡得到這種結論的 119.14.42.10 05/18 02:34
birdy590: 信不信立法院根本不會理你 119.14.42.10 05/18 02:34
birdy590: 法律沒有漏洞 也沒有修法的必要 119.14.42.10 05/18 02:34
birdy590: 踢來踢去的時間早就裁定完了 119.14.42.10 05/18 02:35
birdy590: 這只多浪費二審一堆時間人力而已 119.14.42.10 05/18 02:35
ejru65m4: 法律一直有漏洞 也一直在修補 靠修法 靠 223.137.67.38 05/18 02:36
ejru65m4: 函示 223.137.67.38 05/18 02:36
ken9999: 去了解一下地政的繼承規定再來講啦 61.224.35.61 05/18 02:36
birdy590: 你管這叫漏洞?? 119.14.42.10 05/18 02:37
ejru65m4: 你要節省時間 就是以後不用跑法院 將明 223.137.67.38 05/18 02:37
ejru65m4: 顯死亡的案例教給行政處理 223.137.67.38 05/18 02:37
birdy590: 問題是 不可能定出明確的規定 119.14.42.10 05/18 02:37
birdy590: 照這種邏輯 一開始連法院宣告都不用了 119.14.42.10 05/18 02:37
ALENDA: 一審法官是在幹嘛? 72.186.209.218 05/18 02:37
birdy590: 什麼條件下失蹤多久可以交給法院裁定 119.14.42.10 05/18 02:38
ejru65m4: 一開始給法院範圍就很限縮 223.137.67.38 05/18 02:38
birdy590: 反而這些是有明確規定的 119.14.42.10 05/18 02:38
birdy590: 有法官自己加上去的限縮多嗎? 119.14.42.10 05/18 02:38
birdy590: 沒有哪條法律寫說失蹤太久不符合耶 119.14.42.10 05/18 02:38
birdy590: 硬是想要這個 會變成 失蹤多久才算明顯 119.14.42.10 05/18 02:39
ALENDA: 一審法官大概認為世界上有吸血鬼吧,台灣 72.186.209.218 05/18 02:39
ALENDA: 明明是海島卻用大陸法系實在是一身不合時 72.186.209.218 05/18 02:39
Lionvjm95: 151歲活著也太猛 42.73.81.162 05/18 02:39
ALENDA: 宜 72.186.209.218 05/18 02:39
birdy590: 其實民法裡這些條件 就是判斷很可能死了 119.14.42.10 05/18 02:39
birdy590: 這很容易 但是要訂個條件"一定死了" 119.14.42.10 05/18 02:40
birdy590: 邏輯上就根本辦不到 119.14.42.10 05/18 02:40
ejru65m4: 他的癥結不在失蹤太久 而是已死亡。 這 223.137.67.38 05/18 02:40
ejru65m4: 串看下來就知道 所有人都覺得他死了 223.137.67.38 05/18 02:40
birdy590: 對 但這跟民法這幾條毫無關係 119.14.42.10 05/18 02:41
birdy590: 不正是因為覺得很可能死了 才交給法院 119.14.42.10 05/18 02:41
ken9999: 所以那時候死的你可以告訴我嗎 61.224.35.61 05/18 02:41
birdy590: 至於死的多確信 並不是問題的重點 119.14.42.10 05/18 02:41
marginal5566: 媽的愛踢皮球的擾民垃圾 還要人抗告 1.170.116.215 05/18 02:41
ejru65m4: 所以又回到 你認為法律授權是怎樣的?明 223.137.67.38 05/18 02:42
birdy590: 對 最大的問題是死亡時間 這個無解 119.14.42.10 05/18 02:42
ejru65m4: 文?整體?還是法官可以自斷? 223.137.67.38 05/18 02:42
birdy590: 法律授權明白寫在那 符合條件聲請法院 119.14.42.10 05/18 02:42
ejru65m4: 所以第一個法官認為沒有授權啊 他是整體 223.137.67.38 05/18 02:43
ejru65m4: 關聯派的 223.137.67.38 05/18 02:43
birdy590: 哪裡沒有授權? 事實上那套說法沒法源耶 119.14.42.10 05/18 02:43
birdy590: 到底哪條這樣講 根本講不出來 119.14.42.10 05/18 02:43
ken9999: 地政機關憑什麼幫你判定那時候死的 61.224.35.61 05/18 02:44
birdy590: 民法裡有"生死不明狀態"?? 119.14.42.10 05/18 02:44
ejru65m4: 以前通常這種爭議就是聯席會議判定 223.137.67.38 05/18 02:44
birdy590: 民法的"生死不明" 跟這案子毫無關係 119.14.42.10 05/18 02:45
birdy590: 所以其實不確定這個"生死不明"是指什麼 119.14.42.10 05/18 02:45
ejru65m4: 所以有實益沒錯 223.137.67.38 05/18 02:46
ken9999: 今天如果地政說a時間點死有40個繼承人, 61.224.35.61 05/18 02:46
ken9999: b時間點死有80個繼承人,要如何判定?理 61.224.35.61 05/18 02:47
birdy590: 民法的生死不明 其實就是失蹤 兩者等號 119.14.42.10 05/18 02:47
ken9999: 由在哪? 61.224.35.61 05/18 02:47
birdy590: 為什麼硬是要發明一個不一樣的定義 119.14.42.10 05/18 02:47
ejru65m4: 有實益 法律卻沒規定 而用類推 但不明狀 223.137.67.38 05/18 02:47
ejru65m4: 態跟明顯死亡 類推又有不妥當 223.137.67.38 05/18 02:47
birdy590: 請問一下 一直強調生死不明 到底啥意思 119.14.42.10 05/18 02:48
ejru65m4: 立法應當明定 不管給行政或司法 都比類 223.137.67.38 05/18 02:48
ejru65m4: 推好 223.137.67.38 05/18 02:49
birdy590: 民法裡其它地方的 生死不明 就是指失蹤 119.14.42.10 05/18 02:49
ejru65m4: 因為權力條件啊 223.137.67.38 05/18 02:49
birdy590: 所以可以反過來看 失蹤 就是 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2:49
birdy590: 請問一下寫在哪 119.14.42.10 05/18 02:49
ejru65m4: 若p則q 若q則p嗎? 223.137.67.38 05/18 02:50
birdy590: 你現在是硬要把兩個等效的東西分拆開來 119.14.42.10 05/18 02:50
birdy590: 沒人搞的清你講的"生死不明"到底指啥 119.14.42.10 05/18 02:51
birdy590: 民法後面一堆 生死不明 == 長期失蹤 119.14.42.10 05/18 02:51
ejru65m4: 他們等效嗎? 一個在20歲失蹤十年 跟20 223.137.67.38 05/18 02:52
ejru65m4: 歲失蹤130年 等效嗎? 好像不是單純是 223.137.67.38 05/18 02:52
ejru65m4: 或否的問題 223.137.67.38 05/18 02:52
birdy590: 民法裡就是等效的 後面很多條用的是 119.14.42.10 05/18 02:52
birdy590: 生死不明XX年 實際上就是失蹤XX年 119.14.42.10 05/18 02:53
ejru65m4: 可以理解為什麼要等效 但我也能理解為什 223.137.67.38 05/18 02:53
ejru65m4: 麼要不等效 223.137.67.38 05/18 02:53
birdy590: 不等效是無法理解的 因為不可能有標準 119.14.42.10 05/18 02:53
birdy590: 請問一下 失蹤多少年 不算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2:54
ejru65m4: 非a則非p啊 223.137.67.38 05/18 02:54
ejru65m4: Q 223.137.67.38 05/18 02:54
birdy590: 長期失蹤 == 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2:54
ejru65m4: Q 為什麼會自己選a啊 223.137.67.38 05/18 02:54
birdy590: 根本就是等效 到底在硬拆什麼 119.14.42.10 05/18 02:54
birdy590: 民法完全沒去碰你想碰的問題 119.14.42.10 05/18 02:55
ejru65m4: 我可以理解你為什麼這麼想 你無法理解我 223.137.67.38 05/18 02:55
ejru65m4: 的想法 真是可惜 223.137.67.38 05/18 02:55
birdy590: 20歲失蹤十年 跟 失蹤 130 年 民法沒差 119.14.42.10 05/18 02:56
GAtely: 現在新聞怎麼可以前後矛盾到誇張118.231.208.248 05/18 02:56
birdy590: 只是聲請拖很久而已 事情本質並無差別 119.14.42.10 05/18 02:56
vanness2008: 一堆文盲 36.234.31.118 05/18 02:56
OldYuanshen: 啊他就是想要你開死亡證明你跟他說就 223.139.147.31 05/18 02:56
OldYuanshen: 死了要什麼證明 223.139.147.31 05/18 02:56
GAtely: 標題跟第一段跟後面是分家了嗎?118.231.208.248 05/18 02:56
birdy590: 80以上失蹤3年 以下失蹤7年 有災害的 119.14.42.10 05/18 02:57
soseper123: 有時候閱讀能力真的很重要 114.39.6.71 05/18 02:57
birdy590: 失蹤1年-> 這就是惟一的明文判斷標準 119.14.42.10 05/18 02:57
birdy590: 符合條件的 就視為"生死不明" 邏輯應該 119.14.42.10 05/18 02:57
birdy590: 長這樣 119.14.42.10 05/18 02:58
naxlife: 法官真的天才 101.10.79.92 05/18 02:58
ejru65m4: 惡法亦法學派 啊 223.137.67.38 05/18 02:58
birdy590: 到底哪裡惡又講不出來 119.14.42.10 05/18 02:58
birdy590: 不是無法理解 而是根本沒有根據 119.14.42.10 05/18 02:58
birdy590: 法官造法是吧 119.14.42.10 05/18 02:59
ejru65m4: 這學派重點不在惡 而是法律形式至上 223.137.67.38 05/18 02:59
birdy590: 法官造法是無規可依 而不是有規不用 119.14.42.10 05/18 02:59
ejru65m4: 我可以理解 也很重要 但 223.137.67.38 05/18 03:00
birdy590: 有規不用再抱怨立法院沒有照你想法立法 119.14.42.10 05/18 03:00
birdy590: 其實這跟行政權無關 行政也不想爭這個權 119.14.42.10 05/18 03:00
richardlala: 這算玩恐龍法官嗎 101.12.146.156 05/18 03:01
yunf: 很難講 看他資源是什麼 49.216.16.232 05/18 03:03
orange0319: 就因為地政系統卡住所以才會打官司啊 223.140.221.48 05/18 03:04
orange0319: ,結果法官還這樣判,看來早該請立委 223.140.221.48 05/18 03:04
orange0319: 修法 223.140.221.48 05/18 03:04
ejru65m4: 我嘗試說說看我的看法 如果可以理解很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好。沒有也就當看看怪人。第一個法官的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看法可能是這樣的。 法律解釋要看他的背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後意義 立法者當初有授權的意圖嗎? 我 223.137.67.38 05/18 03:05
yunf: 戶籍系統一查應該很多屍位宿餐的 49.216.16.232 05/18 03:05
ejru65m4: 法院是裁斷不明之所 已經明確之事不會交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給法院。這是權力的分割。當初立法者有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要我判定已死之人已死嗎? 沒有!那我便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不應當僭越權力。 第二個法官則是著眼於 223.137.67.38 05/18 03:05
ejru65m4: 權力保護 有法益就當有救濟 223.137.67.38 05/18 03:05
birdy590: 第二個法官根本沒講這麼多, 只是強調 119.14.42.10 05/18 03:06
birdy590: 照現行法律就是有必要由法院裁定 119.14.42.10 05/18 03:06
ejru65m4: 你可以不認同這種思維 但可以看看 223.137.67.38 05/18 03:06
birdy590: 還是老毛病 請問何謂"已死之人" 119.14.42.10 05/18 03:06
birdy590: 民法裡只有 失蹤=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3:07
birdy590: 失蹤再久 也不能讓一個人變成已死之人 119.14.42.10 05/18 03:07
birdy590: 不然一定得先有辦法先定義出多久才叫久 119.14.42.10 05/18 03:07
birdy590: 就明白說他不想審就好 那就換個法官審 119.14.42.10 05/18 03:08
birdy590: 反正按現行法律法院不審就是走不下去 119.14.42.10 05/18 03:08
ejru65m4: 對這派法官而言 定義困難是你們立法者的 223.137.67.38 05/18 03:08
ejru65m4: 事 你們當初沒有授權意圖我就不會動 要 223.137.67.38 05/18 03:09
ejru65m4: 嘛就修法明確授權給我 讓我在立法草案 223.137.67.38 05/18 03:09
ejru65m4: 沿革過程 看到你有給我權力的意圖 223.137.67.38 05/18 03:09
yunf: 大家著眼的都是那個身分消失以後還殘存的利 49.216.16.232 05/18 03:09
yunf: 益能不能用任何方式轉移到自己身上 49.216.16.232 05/18 03:09
birdy590: 這樣還叫沒有明確授權?? 119.14.42.10 05/18 03:10
ejru65m4: 對另一派法官而言 立法者會立什麼法? 223.137.67.38 05/18 03:10
ejru65m4: 還不是要靠法官彌補 只要不違背大義 就 223.137.67.38 05/18 03:10
ejru65m4: 該聽我解釋 223.137.67.38 05/18 03:10
birdy590: 從一開頭"生死不明"的定義都被重新發明 119.14.42.10 05/18 03:10
SHAN9902: 不懂 判定生死不明跟自然死亡這兩種判決 114.34.184.80 05/18 03:10
SHAN9902: 會對繼承造成什麼影響 114.34.184.80 05/18 03:10
pupudice: 薛丁格的曾祖父222.155.183.227 05/18 03:11
birdy590: 要怎麼解釋都行 但已經明顯有衝突了 119.14.42.10 05/18 03:11
birdy590: 為什麼你的生死不明定義和民法長不一樣 119.14.42.10 05/18 03:11
ejru65m4: 當初立法者有沒有要他們把已經死亡的人 223.137.67.38 05/18 03:11
ejru65m4: 再裁定死亡一次 那就見仁見智了 223.137.67.38 05/18 03:11
birdy590: 這問題反過來問也行吧 而且看起來更像 119.14.42.10 05/18 03:12
ejru65m4: 我只是大概提供思路讓你們參考 223.137.67.38 05/18 03:12
birdy590: 民法裡什麼才算是"已經死亡的人" 119.14.42.10 05/18 03:12
birdy590: 不是思啊 這得有明文規定的 119.14.42.10 05/18 03:12
ejru65m4: 當然也有對法律解釋不重視當初立法者 而 223.137.67.38 05/18 03:13
ejru65m4: 是注重適應性的派別 223.137.67.38 05/18 03:13
yunf: 別忘了死人都還能聯署這種荒唐的事 49.216.16.232 05/18 03:13
ejru65m4: 兩者都有缺陷 223.137.67.38 05/18 03:13
yunf: 講來講去還不是爲了錢 49.216.16.232 05/18 03:14
birdy590: 民法就只有 自然死亡 擬制死亡 119.14.42.10 05/18 03:14
ejru65m4: 所以你眼中的明文在該派法官眼中並不明 223.137.67.38 05/18 03:14
ejru65m4: 確 223.137.67.38 05/18 03:14
birdy590: 這明顯不自然 擬制死亡就是法院宣告 119.14.42.10 05/18 03:14
birdy590: 至少先找到一兩個支持說法的條文吧 119.14.42.10 05/18 03:15
ejru65m4: 不用 一樣的條文 可以有三種解釋 223.137.67.38 05/18 03:15
birdy590: 不然滿滿都是非法律定義到底想幹嘛 119.14.42.10 05/18 03:16
birdy590: 先解釋來聽聽再說 119.14.42.10 05/18 03:16
birdy590: 前面講一堆現在再檢視根本全空的 119.14.42.10 05/18 03:16
ejru65m4: 一種文字不寫不動 一種會推理文字到權力 223.137.67.38 05/18 03:16
birdy590: 還是第三種死亡被發明出來了? 119.14.42.10 05/18 03:16
ejru65m4: 極限 一種會看整體 一種會看社會實益 223.137.67.38 05/18 03:16
yunf: 法官認為,倘若2個月內曾祖父未陳報仍在世, 49.216.16.232 05/18 03:17
birdy590: 不是強調"已經死亡"嗎 請問是哪種死亡 119.14.42.10 05/18 03:17
yunf: 法院將宣告死亡。 很明確 49.216.16.232 05/18 03:17
ejru65m4: 因為你的法律解讀不是法官的法律解讀 223.137.67.38 05/18 03:17
logitech2004: 好好好已經死亡不用宣告所以為啥不 39.15.49.86 05/18 03:17
logitech2004: 能繼承?大聰明 39.15.49.86 05/18 03:17
birdy590: 這套邏輯再下去就是直接進垃圾桶 119.14.42.10 05/18 03:18
birdy590: "這位法官"的法律解讀 只換來踢球一腳 119.14.42.10 05/18 03:18
ejru65m4: 這種垃圾桶 維繫憲政 223.137.67.38 05/18 03:19
yunf: 要經過法院判決這關 49.216.16.232 05/18 03:19
birdy590: 憲政都出來了 Zzz 119.14.42.10 05/18 03:19
ejru65m4: 因為適應派最大的問題就是擴權 223.137.67.38 05/18 03:19
ejru65m4: 而這種扣文字的是限縮的 223.137.67.38 05/18 03:20
catandlion: 一堆文盲220.136.209.233 05/18 03:20
yunf: 不然你去當法官 你就有裁量權 49.216.16.232 05/18 03:20
birdy590: 法官造法是無法可依 不是有法不想用 119.14.42.10 05/18 03:20
ejru65m4: 兩派都有 才能在適應跟權力限制取得平衡 223.137.67.38 05/18 03:20
birdy590: 還好現在看來不會有必要再討論下去 119.14.42.10 05/18 03:20
ejru65m4: 你說的有法 他們可以在文字間 造出一千 223.137.67.38 05/18 03:21
birdy590: 這位法官 惟一的貢獻 就是傳了一腳球 119.14.42.10 05/18 03:21
ejru65m4: 種玩法 223.137.67.38 05/18 03:21
birdy590: 隨他玩 但是立法行政甚至司法會受影響? 119.14.42.10 05/18 03:21
ejru65m4: 翻翻以前聯席會議決議文可以撐多久就知 223.137.67.38 05/18 03:22
ejru65m4: 道 223.137.67.38 05/18 03:22
birdy590: 從結果來看最浪費資源的是誰也不用爭辯 119.14.42.10 05/18 03:22
yunf: 討論是要你能拿的出事證的情況下就事實來討 49.216.16.232 05/18 03:22
yunf: 論 49.216.16.232 05/18 03:22
ejru65m4: 不想被玩就是限縮派 想要法官多做事就是 223.137.67.38 05/18 03:23
ejru65m4: 擴權派 現在是都有 223.137.67.38 05/18 03:23
birdy590: 有人要法官"多做事"嗎 119.14.42.10 05/18 03:23
ejru65m4: 不想被玩法條 你反而要支持第一個法官 223.137.67.38 05/18 03:23
yunf: 高來高去沒完沒了 49.216.16.232 05/18 03:24
birdy590: 要說是限縮派可以 但這已經縮到有點扯 119.14.42.10 05/18 03:24
birdy590: 因為第一個法官根本沒在管民法怎麼寫 119.14.42.10 05/18 03:24
ejru65m4: 因為法律沒明示授權到塞到他眼睛裡 他不 223.137.67.38 05/18 03:24
ejru65m4: 會亂動 223.137.67.38 05/18 03:24
birdy590: 已經明示 只是他不想接所以硬說不符合 119.14.42.10 05/18 03:24
ejru65m4: 他不是沒管民法怎麼寫而是寫得不夠明確 223.137.67.38 05/18 03:25
birdy590: 因為明示的規則只有 失蹤 == 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3:25
yunf: 一切從簡除非必要不服你可以上訴 49.216.16.232 05/18 03:25
birdy590: 民法後面一堆生死不明 已經夠明白了 119.14.42.10 05/18 03:25
birdy590: 民法到底哪裡定義什麼叫"已經死亡" 119.14.42.10 05/18 03:26
ejru65m4: 他要寫道連明確死亡的審判權力都給他 他 223.137.67.38 05/18 03:26
ejru65m4: 才會揮動木槌 什麼合理聯想 失蹤跟已死 223.137.67.38 05/18 03:26
ejru65m4: 亡應該可以一體判斷 他看都不看 223.137.67.38 05/18 03:26
birdy590: 等等等 請先定義什麼叫 "明確死亡" 119.14.42.10 05/18 03:26
birdy590: 什麼定義都不清不楚不就是全空的 119.14.42.10 05/18 03:27
ejru65m4: 生死不明=失蹤 他就可以噹死你了 223.137.67.38 05/18 03:27
birdy590: 民法後面有多少生死不明自己先查一下 119.14.42.10 05/18 03:27
ejru65m4: 若p則q不是這樣玩的 223.137.67.38 05/18 03:27
ejru65m4: 成立的只有非q則非p 223.137.67.38 05/18 03:28
birdy590: 這對等效不成立 後面的生死不明就是失蹤 119.14.42.10 05/18 03:28
birdy590: 生死不明 就是失蹤 失蹤 就是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3:29
ejru65m4: 邏輯學上文字學上不是 常理可以這樣看 223.137.67.38 05/18 03:29
ejru65m4: 所以光這條你就被噹死了 223.137.67.38 05/18 03:29
birdy590: 民法裡的死亡有第三種嗎? 119.14.42.10 05/18 03:30
birdy590: 這種硬解法等於把民法一堆都推翻掉了 119.14.42.10 05/18 03:30
ejru65m4: 生死不明就是生死不明 失蹤就是失蹤 法 223.137.67.38 05/18 03:31
ejru65m4: 律邏輯就是這樣 223.137.67.38 05/18 03:31
ejru65m4: 這個我覺得不必討論 你敲開附近法學學校 223.137.67.38 05/18 03:31
ejru65m4: 大門 進去問一下 或法律機關 223.137.67.38 05/18 03:32
birdy590: 例"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119.14.42.10 05/18 03:33
ejru65m4: 其實都不重要 你知道有這類人存在就好 223.137.67.38 05/18 03:33
ejru65m4: 如果有哪天法官太囂張什麼都想管 那就支 223.137.67.38 05/18 03:33
birdy590: 麻煩請解釋一下 119.14.42.10 05/18 03:33
ejru65m4: 持第一種法官就對了 223.137.67.38 05/18 03:33
birdy590: 什麼叫"生死不明滿三年" 如何定義 119.14.42.10 05/18 03:33
ejru65m4: 理解他們怎麼用比他們怎麼存在重要 223.137.67.38 05/18 03:33
birdy590: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 是獨立的 119.14.42.10 05/18 03:34
birdy590: 怎麼用? 他X不就是失蹤滿三年嗎 119.14.42.10 05/18 03:34
ejru65m4: 生死不明滿三年就是生死不明滿三年 不是 223.137.67.38 05/18 03:34
ejru65m4: 失蹤 223.137.67.38 05/18 03:34
birdy590: 不是失蹤滿三年才怪 119.14.42.10 05/18 03:34
ejru65m4: 這很難解釋 去撬開法律機關的門 他們有 223.137.67.38 05/18 03:35
ejru65m4: 義務為民眾解惑 223.137.67.38 05/18 03:35
birdy590: 根本切不開來 連解釋都解釋不了 119.14.42.10 05/18 03:35
birdy590: 誰都知道用字不同 這是廢話 119.14.42.10 05/18 03:35
ejru65m4: 法律文字就是生死不明滿三年 223.137.67.38 05/18 03:35
birdy590: 現在是問你"什麼叫生死不明滿三年" 119.14.42.10 05/18 03:35
birdy590: 回答"就是生死不明滿三年" 不會是答案 119.14.42.10 05/18 03:36
ejru65m4: 答案就是生死不明滿三年 223.137.67.38 05/18 03:36
birdy590: 死亡也是一樣 要嘛自然死亡要嘛宣告死亡 119.14.42.10 05/18 03:36
ejru65m4: 你去問法律機構 他們都稅金養的 有解釋 223.137.67.38 05/18 03:37
birdy590: 問你是哪一種也答不出來 119.14.42.10 05/18 03:37
ejru65m4: 義務 223.137.67.38 05/18 03:37
birdy590: https://reurl.cc/rE417r 119.14.42.10 05/18 03:38
ejru65m4: 你覺得他們會胡說就去問大學法律系或行 223.137.67.38 05/18 03:38
birdy590: 高檢署的用語 "長期失蹤、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3:38
ejru65m4: 政體系也行 223.137.67.38 05/18 03:38
ejru65m4: 、 不是=這就是法律文字 223.137.67.38 05/18 03:39
birdy590: 一切都講究定義 上面這個就是循環定義 119.14.42.10 05/18 03:39
birdy590: 現在就是問 什麼叫做"生死不明滿三年" 119.14.42.10 05/18 03:39
birdy590: 連這個都是法官心證才可怕吧 哪裡限縮 119.14.42.10 05/18 03:40
ejru65m4: 法律講究簡潔 他用兩個詞 就是不等義 223.137.67.38 05/18 03:40
ejru65m4: 也許在你們看來是一樣 但法律上不是 223.137.67.38 05/18 03:41
ejru65m4: 沒有走過法律文字跟標點迷宮的人 不好解 223.137.67.38 05/18 03:44
ejru65m4: 釋。你去隨便讀一條法律 然後把大學考或 223.137.67.38 05/18 03:44
birdy590: 你還是刻意閃掉一大堆問題 例如 到底是 119.14.42.10 05/18 03:44
ejru65m4: 高普考題目拿出來回答看看。應該可以理 223.137.67.38 05/18 03:44
ejru65m4: 解一點 223.137.67.38 05/18 03:44
birdy590: 哪種死亡 這可是有明確定義的 119.14.42.10 05/18 03:44
birdy590: 不是直接說 明確死亡 法律上哪有這條 119.14.42.10 05/18 03:45
ejru65m4: 我在解釋一個 生存失蹤 存不存在 已確認 223.137.67.38 05/18 03:45
birdy590: 一直強調都是別人不懂才是奇怪中的奇怪 119.14.42.10 05/18 03:45
ejru65m4: 死亡但失蹤 存不存在 223.137.67.38 05/18 03:45
birdy590: 什麼叫"已確認死亡卻失蹤" 119.14.42.10 05/18 03:46
ejru65m4: 我都說你可以去找公家機關法務單位問啊 223.137.67.38 05/18 03:46
ejru65m4: 他們有領稅金啊 223.137.67.38 05/18 03:46
birdy590: 因災害失蹤也是一樣走死亡宣告 119.14.42.10 05/18 03:46
birdy590: 哪有什麼已確認死亡但是失蹤的 119.14.42.10 05/18 03:47
ejru65m4: 存不存在?奇不奇怪?但法律就是要考慮 223.137.67.38 05/18 03:47
birdy590: 法律已經考慮啦 就是根本不去碰 狀態 119.14.42.10 05/18 03:48
birdy590: 自然人在法律上要如何變成死亡狀態 119.14.42.10 05/18 03:48
birdy590: 有自動的這條路嗎 既然沒有就別自創 119.14.42.10 05/18 03:48
ejru65m4: 錯 他們鑽文字眼裡 所以法律系 尤其民法 223.137.67.38 05/18 03:49
ejru65m4: 才那麼痛苦 所以高檢才會回答 失蹤跟生 223.137.67.38 05/18 03:49
ejru65m4: 死不明 223.137.67.38 05/18 03:49
homygodpppk: 可能有人想吃土地,不讓他繼承 114.39.199.170 05/18 03:49
birdy590: 高檢到底啥時候這樣回答了 119.14.42.10 05/18 03:49
ejru65m4: 在旁人看來就等同 但他們不等同 223.137.67.38 05/18 03:49
ejru65m4: 高檢署的用語 "長期失蹤、生死不明" 223.137.67.38 05/18 03:50
birdy590: 自然人若長期失蹤、生死不明 119.14.42.10 05/18 03:50
ejru65m4: 因為長期失蹤是長期失蹤 生死不明事生死 223.137.67.38 05/18 03:50
ejru65m4: 不明 223.137.67.38 05/18 03:50
homygodpppk: 說不定又從那冒出遺囑要給別人 114.39.199.170 05/18 03:51
ejru65m4: 所以兩語並陳 一個都不少 223.137.67.38 05/18 03:51
birdy590: 後面全部只講失蹤怎麼不講呢 119.14.42.10 05/18 03:51
ejru65m4: 夠了吧 剩下問有收你稅金的 223.137.67.38 05/18 03:52
birdy590: 整篇後面到底哪裡提過生死不明了 119.14.42.10 05/18 03:52
birdy590: 還是不敢碰到底哪裡發明的第三種死亡 119.14.42.10 05/18 03:52
ejru65m4: 因為他也會煩啊 他最前面聲明過了 223.137.67.38 05/18 03:52
birdy590: 自然死亡 還是 擬制死亡 119.14.42.10 05/18 03:53
ejru65m4: 他哪管你有幾種死亡 你沒給我權力100種 223.137.67.38 05/18 03:53
ejru65m4: 死亡也是立法者要煩惱的事情 223.137.67.38 05/18 03:54
birdy590: 不是一直在強調已經明顯死亡的嗎 119.14.42.10 05/18 03:54
birdy590: "明顯"死亡 法律上有這回事? 119.14.42.10 05/18 03:54
ejru65m4: 我沒辦法全部回覆 你也不要挑著當什麼重 223.137.67.38 05/18 03:54
birdy590: 不是自然就是擬制 制度上就只有兩條路 119.14.42.10 05/18 03:54
ejru65m4: 要東西 223.137.67.38 05/18 03:55
birdy590: 硬要說已經死了 又不屬於任何一類 119.14.42.10 05/18 03:55
ejru65m4: 制度上沒有是你立法的問題 223.137.67.38 05/18 03:55
faracross: 就一審法官自以為很懂 在那邊客觀認為 220.142.68.93 05/18 03:55
birdy590: 其實這就是"生死不明" 不是嗎 119.14.42.10 05/18 03:55
faracross: 已死亡 全天下都知已死人家要的是法院 220.142.68.93 05/18 03:55
faracross: 證明啊 220.142.68.93 05/18 03:56
birdy590: 制度上有啊 還沒有變成死亡狀態的失蹤者 119.14.42.10 05/18 03:56
ejru65m4: 你沒有規定的東西 發明一百種我也不會塞 223.137.67.38 05/18 03:56
birdy590: 就是生死不明 人不會自動死亡 119.14.42.10 05/18 03:56
ejru65m4: 到不是的兩種裡面 223.137.67.38 05/18 03:56
birdy590: 法律沒規定死亡 你確定? 119.14.42.10 05/18 03:56
birdy590: 套不上去的才不能硬是說它死了 119.14.42.10 05/18 03:56
ejru65m4: 他依法審判 法律沒規定是你立法者疏失 223.137.67.38 05/18 03:57
birdy590: 這就"法庭上我最大" 那不用浪費時間了 119.14.42.10 05/18 03:57
ejru65m4: 法律最大 因為他依法 223.137.67.38 05/18 03:58
tozz: 好耶這就是台灣法官 114.136.179.55 05/18 03:58
ejru65m4: 立法疏失 被法官噹 又不是第一次 223.137.67.38 05/18 03:58
ejru65m4: 近的就有肇逃 223.137.67.38 05/18 03:58
ejru65m4: 就算有疏失 他也是依法照判 223.137.67.38 05/18 03:59
ejru65m4: 直到修好 223.137.67.38 05/18 03:59
ejru65m4: 你看起來對法律有興趣 附近大學跟公家機 223.137.67.38 05/18 04:01
ejru65m4: 構的資源不要浪費了。你比較接近自然法 223.137.67.38 05/18 04:01
ejru65m4: 學嗎? 223.137.67.38 05/18 04:01
ejru65m4: 網路上資源其實也不少 可以先粗摸過一遍 223.137.67.38 05/18 04:02
ejru65m4: 再看看最近判例 再看你對哪個有興趣 223.137.67.38 05/18 04:02
ejru65m4: 尤其對實際案件解釋。其實還蠻精彩的 223.137.67.38 05/18 04:04
birdy590: 錯 二審法官跟他一樣大 二審還比一審大 119.14.42.10 05/18 04:09
birdy590: 所以放這種大絕招真的有用? 119.14.42.10 05/18 04:09
birdy590: 二審法官在自己的法庭其實是沒理一審 119.14.42.10 05/18 04:11
loxa87036: 鄉民的閱讀能力平均值顯著下降220.135.197.189 05/18 04:11
gusser: 法官就他媽智障 59.127.165.149 05/18 04:45
AGODC: 一審法官就是在搞人吧?!搞不好眼紅人家可 106.64.17.173 05/18 04:54
AGODC: 以繼承大筆土地!噁心一下申請人 106.64.17.173 05/18 04:54
garyasdf: 不是失蹤七年就可以宣告死亡了嗎 118.165.0.89 05/18 05:12
sixB: 留言好好笑 一邊罵法官一邊講一樣的話123.205.121.194 05/18 05:17
ggnhgnhstf: 一審到底在幹嘛 112.218.139.7 05/18 05:22
Mian1997: 這不是法官的問題,是政府程序的問題, 27.247.188.79 05/18 05:29
Mian1997: 有時候會碰到程序卡關的情況。 27.247.188.79 05/18 05:29
boringuy: 法官有臉講工作負擔太大?不就你們自己122.116.110.244 05/18 05:35
boringuy: 造成的。人家就要宣告死亡,你駁回個屁122.116.110.244 05/18 05:35
zien0223: 低能法官 151歲還用看 123.194.161.65 05/18 05:39
BlackCoal: 什麼都推給地政?地政也是看戶政發的除 111.242.169.83 05/18 05:40
BlackCoal: 戶證明,但是戶籍法就這樣定,沒死亡證 111.242.169.83 05/18 05:40
BlackCoal: 明就是得去法院弄,不然你去跟立委陳情 111.242.169.83 05/18 05:40
BlackCoal: 修法呀 111.242.169.83 05/18 05:40
mimicqneb: 台灣司法 61.223.45.22 05/18 06:07
howdo1793: 程序就是這樣 台灣人都這樣自以為是不 1.165.31.6 05/18 06:09
howdo1793: 懂法律 1.165.31.6 05/18 06:10
cutinking: 一審法官真是莫名其妙 223.23.94.152 05/18 06:15
DivineSX: 一審的法官指的是當事人不能用宣告死亡 114.40.148.197 05/18 06:15
DivineSX: 這條來主張吧?要去看判決書才知道想法 114.40.148.197 05/18 06:15
a00049g: 這就是台灣法官 明明簡單認定的東西還要 39.10.38.60 05/18 06:16
a00049g: 再跑一次流程搞別人 39.10.38.60 05/18 06:17
todao: #1eAGcVJS (Gossiping) 101.10.245.22 05/18 06:17
a00049g: 反正法官最大其它的人都賤民 39.10.38.60 05/18 06:18
a00049g: 自己就認定自然死亡,還要再等兩個月才 39.10.38.60 05/18 06:22
a00049g: 能宣判死亡 笑死 39.10.38.60 05/18 06:22
hot986: 人類活200歲不是夢 111.243.109.7 05/18 06:22
a00049g: 這樣乾脆請AI當法官不就好了 39.10.38.60 05/18 06:22
changrabbit: 一審法官超幽默 122.100.82.164 05/18 06:25
fulongb210f: 地政機關不負責推定死亡。地政看戶政 101.139.225.40 05/18 06:34
fulongb210f: ,戶政看死亡證明,推定死亡看法院。 101.139.225.40 05/18 06:34
mdkn35: 一審不知在寫啥 大概又是三立編輯隨便亂寫 114.137.123.24 05/18 06:35
evmeiowrgj: 留言一直有法匠堅持死的文字XD,還好 42.79.157.162 05/18 06:36
leviathen: 一審的法官真的欠罵 192.184.219.91 05/18 06:36
evmeiowrgj: 二審法官願意擔起來,不像一審法官堅 42.79.157.162 05/18 06:36
evmeiowrgj: 持無意義的硬性解釋 42.79.157.162 05/18 06:37
qaz12453: 他沒身分證 這麼久都沒碰到被要證件? 101.10.94.200 05/18 06:38
qaz12453: 名下財產總要有登記吧? 101.10.94.200 05/18 06:38
XoPXoP: 這法官的見解程度有點好玩 49.217.192.45 05/18 07:11
yy222499: 法官是說他已經死了不是生死不明 一堆106.104.126.234 05/18 07:23
yy222499: 人沒唸書106.104.126.234 05/18 07:23
gtcb: 清德宗 42.73.39.99 05/18 07:24
epson1017: 推文都不看的喔 文盲還要歧視法官203.121.228.186 05/18 07:25
gtcb: 老爸 42.73.39.99 05/18 07:25
chen82me: 一審法官有什麼問題 就是人找不到 當事 61.223.36.210 05/18 07:26
chen82me: 人還是要聲請死亡宣告啊 不採生死不明 61.223.36.210 05/18 07:27
mumi61337: 說不定早就死了 當時曾孫還沒出生阿223.137.252.160 05/18 07:27
chen82me: 的理由就好 駁回三小 61.223.36.210 05/18 07:27
mumi61337: 宣告死亡會影響繼承順序吧223.137.252.160 05/18 07:27
goodboy98: 文組的腦袋是不是都不太好 118.232.31.253 05/18 07:27
annasas: 法律人死讀書的悲哀 110.28.66.218 05/18 07:28
ben6421463: 台灣法官讀書讀到脫離現實,很常見 42.72.69.153 05/18 07:29
yunf: 你判下去就會變成判決先例以後人都不可以超 49.218.139.52 05/18 07:33
yunf: 過114歲失聯不然就會被宣告死亡財產被瓜分 49.218.139.52 05/18 07:33
rommel1990: 失聯7年就可以宣告死亡了 49.218.137.220 05/18 07:33
yunf: 那只是其中一個條款 如果有其他依據可以證明 49.218.139.52 05/18 07:34
yunf: 其實他還沒死但是又不能出現 49.218.139.52 05/18 07:35
yunf: 狀況是白白種 49.218.139.52 05/18 07:35
yunf: 討論這種東西的人無非是想要繼承他的資源 這 49.218.139.52 05/18 07:36
yunf: 在法理上應該也有點不勞而獲 49.218.139.52 05/18 07:37
yunf: 法官如果就這樣草率的宣告一個人死亡剝奪他 49.218.139.52 05/18 07:39
yunf: 的財產讓別人瓜分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況且你還 49.218.139.52 05/18 07:39
yunf: 不確定那些號稱合法繼承人是不是真的合法還 49.218.139.52 05/18 07:40
julian816: 低能,現況沒人證明他死了就是失蹤,失 114.136.190.94 05/18 07:40
yunf: 是只是巧取身分? 49.218.139.52 05/18 07:40
ldsdodo: 150跟114差很多好嗎?尤其是壽命,不要拿 220.141.15.76 05/18 07:40
julian816: 蹤超過七年民法就是說讓法院判,文盲一 114.136.190.94 05/18 07:40
ldsdodo: 從沒發生的事當例子,該修法才對 220.141.15.76 05/18 07:40
julian816: 大堆 114.136.190.94 05/18 07:40
hygen: 這法官腦袋有問題喔? 59.102.175.100 05/18 07:40
yunf: 在未來都是使用自然人憑證之類的電子稽核制 49.218.139.52 05/18 07:41
yunf: 度你更沒有辦法去管那些鑽漏洞的人 49.218.139.52 05/18 07:41
kobaryo: 學法的繼續哭說台灣沒有恐龍法官 嘻嘻223.137.194.220 05/18 07:41
theclgy2001: 法律死垃圾111.248.249.109 05/18 07:41
yunf: 而且他一旦繼承就馬上拋售套現人間蒸發 49.218.139.52 05/18 07:42
julian816: 失蹤七年民法就是當你死了,由法院公告 114.136.190.94 05/18 07:45
julian816: 調查後正式宣告,別提什麼其他風險,現 114.136.190.94 05/18 07:45
julian816: 在規責就是這樣,一審法官愚蠢而已 114.136.190.94 05/18 07:46
yunf: 那你可能不知道很多政府系統裡面的電子人都 49.218.139.52 05/18 07:46
yunf: 超長壽的 49.218.139.52 05/18 07:46
yunf: 你不是法官你又知道法官的顧慮是什麼嗎? 49.218.139.52 05/18 07:47
hygen: 當然是先罵再說,這法官知道不可能活著,但 59.102.175.100 05/18 07:48
hygen: 不宣告死亡,人家怎麼繼續財產?太自以為是 59.102.175.100 05/18 07:48
hygen: 了吧? 59.102.175.100 05/18 07:48
yunf: 就跟你講那個是不勞而獲 49.218.139.52 05/18 07:49
yunf: 這個判例下去以後大家都會參考 49.218.139.52 05/18 07:50
jack455161: 推47樓,言簡意賅xd 223.136.200.32 05/18 07:50
c357416: 一審是認為人已經死了,所以不用再因為生 111.83.185.250 05/18 07:50
c357416: 死不明宣告,鬼打牆邏輯 111.83.185.250 05/18 07:50
yunf: 他也沒有打算要扛責任幫你提出這個證明 49.218.139.52 05/18 07:52
julian816: 呵呵,台槓的?那二審法官判什麼? 有 114.136.190.94 05/18 07:52
egg781: 一審法官那段看不懂,他不是自己都說足可 36.230.161.50 05/18 07:52
julian816: 沒有點邏輯? 114.136.190.94 05/18 07:52
egg781: 推定已自然死亡??? 36.230.161.50 05/18 07:52
egg781: 喔~看解釋看懂了,那還是在搞人啊 36.230.161.50 05/18 07:54
theevilM: 就...開一張死亡宣告有這麼難?103.139.104.129 05/18 07:54
julian816: 民法要求法官調查完宣告,法官可以調查 114.136.190.94 05/18 07:54
julian816: 完覺得有疑點不判,現況是一審調查完推 114.136.190.94 05/18 07:54
yunf: 況且他怎麼證明他跟他曾祖父的關係? 49.218.139.52 05/18 07:55
julian816: 論人死了,但是不判,你覺得他考量什麼 114.136.190.94 05/18 07:55
julian816: ? 114.136.190.94 05/18 07:55
yunf: 為什麼要幫別人下定論?尤其是不勞而獲 49.218.139.52 05/18 07:56
ftvs: 78法官抓起來關到死,臭78 118.232.5.18 05/18 07:57
yunf: 那是他曾祖父母努力的又不是他努力的 49.218.139.52 05/18 07:57
yunf: 他只是照理推論 並沒有下定論 49.218.139.52 05/18 07:58
hsuhsu6364: 推文一堆法盲 1.163.135.227 05/18 07:58
MyPetTankDie: 行政機關不願意第一時間認定死亡而 223.136.136.62 05/18 07:58
MyPetTankDie: 遭受困難不就構成一審申請說的要件 223.136.136.62 05/18 07:59
MyPetTankDie: 了嗎,一堆人還說得好像他家族應該 223.136.136.62 05/18 07:59
miuca: 看到151歲笑出來 223.141.200.75 05/18 07:59
MyPetTankDie: 還要繞一大段路一樣lol 223.136.136.62 05/18 07:59
julian816: 為什麼?因為法官是公職,這是民法要求 114.136.190.94 05/18 07:59
julian816: 他的工作 ,唉 你是一審法官本人嗎,你 114.136.190.94 05/18 08:00
julian816: 的同事一定很累,拜拜 114.136.190.94 05/18 08:00
IFeelSoAlive: 一審法官國中生物大概是給國文老師 182.155.69.107 05/18 08:00
yunf: 不爽你去申訴啊 49.218.139.52 05/18 08:00
IFeelSoAlive: 教的 182.155.69.107 05/18 08:00
mrcookie1987: 一審都用嘴宣告了不為裁定 北爛 111.248.89.171 05/18 08:00
ftvs: 當法官是祖墳冒青煙了是不是,法官是解決問 118.232.5.18 05/18 08:00
ftvs: 題,不是來製造問題, 118.232.5.18 05/18 08:01
Lwane1l1l: 一審法官書讀得多比較有智慧 49.215.92.209 05/18 08:01
yunf: 當有一天你莫名其妙身分被盜用存款被領光的 49.218.139.52 05/18 08:01
yunf: 時候你就知道判例的重要 49.218.139.52 05/18 08:01
deathbead: 一審法官是認為,曾祖父是吸血鬼,還活 27.53.74.184 05/18 08:02
deathbead: 著是有可能的 27.53.74.184 05/18 08:03
yunf: 他也不是這樣說的 49.218.139.52 05/18 08:03
airjade: 與現實社會脫節的法官 42.77.190.82 05/18 08:03
aLaN0727: 一審死腦筋?150歲還要能活著嗎? 101.12.129.237 05/18 08:03
yunf: 他推論可是他不定論 49.218.139.52 05/18 08:03
yunf: 誰是死腦筋 等你去當了法官再講 49.218.139.52 05/18 08:04
garra: 法官的腦袋怎麼了? 182.234.126.88 05/18 08:05
yunf: 你知道當一個法官有多辛苦嗎? 你可能要爲你 49.218.139.52 05/18 08:06
yunf: 幾十年前曾經判過的案子負責 49.218.139.52 05/18 08:07
yunf: 你怎麼知道他繼承的遺產到底有多少?說不定 49.218.139.52 05/18 08:08
yunf: 是20,000坪的土地? 49.218.139.52 05/18 08:08
AustinPowers: 一審法官的意思是很確定他已經死了 118.165.68.48 05/18 08:10
AustinPowers: ,所以不用再宣告死亡的意思?? 118.165.68.48 05/18 08:10
yunf: 況且現在大數據那麼發達 你怎麼知道會不會突 49.218.139.52 05/18 08:12
yunf: 然跑出來什麼孝子 49.218.139.52 05/18 08:12
yunf: 全台灣到底有多少這種無人繼承的地號? 然後 49.218.139.52 05/18 08:13
yunf: 突然有人跑來說要繼承 49.218.139.52 05/18 08:13
yunf: 身分變造也不是太難 要買通不肖官員也是時有 49.218.139.52 05/18 08:15
yunf: 所聞 49.218.139.52 05/18 08:15
yunf: 你以為法官傻啊? 49.218.139.52 05/18 08:16
xxx5566xxx: 智障法官越來越多了 101.9.235.150 05/18 08:17
xxx5566xxx: 奇聞:法官為判過的案件負責!! 101.9.235.150 05/18 08:19
yunf: https://tinyurl.com/yvxqlppx 49.218.139.52 05/18 08:21
yunf: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49.218.139.52 05/18 08:22
wmtsung: 民進黨司法改革真他媽大成功 114.43.144.148 05/18 08:24
source0209: 台灣法官真的蠻可笑的 112.105.61.240 05/18 08:25
yunf: https://tinyurl.com/yvmg6759 一生辦案無數 49.218.139.52 05/18 08:27
yunf: 誰知道到老會遇到這種事? 49.218.139.52 05/18 08:27
yunf: 教改問題比較大 49.218.139.52 05/18 08:28
tuhiceut: 現成題材啊編劇看到沒 島劇還不迎風起飛 114.45.209.46 05/18 08:29
yunf: 曾明宗當年盤點國政府所有金庫 後來還搞個現 49.218.139.52 05/18 08:30
yunf: 股當沖 49.218.139.52 05/18 08:30
ewolf: 一審法官是想回去翻族譜嗎?218.166.222.101 05/18 08:30
yunf: 議會執訊畫面你們自己去找 49.218.139.52 05/18 08:31
yunf: 質詢* 49.218.139.52 05/18 08:31
newstar13579: 151還活著是修仙了嗎 218.187.84.29 05/18 08:32
yunf: 就算翻族譜你要怎麼證明 你怎麼證明他們兩個 49.218.139.52 05/18 08:32
yunf: 之間的關係? 49.218.139.52 05/18 08:32
twtpcsilence: 阿揍就失聯了誰知道情況如何 依常 49.218.209.190 05/18 08:34
twtpcsilence: 理已死亡就是要你法院宣告啊 工三 49.218.209.190 05/18 08:34
yunf: 換一個角度來講 如果你今天是一個禿鷹集團 49.218.139.52 05/18 08:34
twtpcsilence: 小.. 49.218.209.190 05/18 08:34
yunf: 打算要對這些閑置資產做一個狙擊 49.218.139.52 05/18 08:34
yunf: 你自然會找到辦法 49.218.139.52 05/18 08:36
yellow5: 法律人擅長的就是文字遊戲啊!不然學法律 1.170.207.174 05/18 08:36
yellow5: 幹嘛 1.170.207.174 05/18 08:37
Peurintesa: 一審意思是去行政辦理繼承不會被問死 27.52.2.95 05/18 08:37
Peurintesa: 亡證明?唉 不管哪邊感覺都很白癡 27.52.2.95 05/18 08:37
patentx: 70年前死和今年死,會影響地政管理費用,118.231.145.101 05/18 08:39
patentx: 法官不能單憑子孫的說詞就決定,否則會有118.231.145.101 05/18 08:39
patentx: 圖利罪的問題。118.231.145.101 05/18 08:39
wensday: 就是台灣已經獨立 不用再宣布的意思 122.100.73.11 05/18 08:41
yunf: https://tinyurl.com/2ao6hp58 2015還沒有免 49.218.139.52 05/18 08:41
yunf: 痔馬桶這個名詞大陸人搶光了日本人的馬桶蓋 49.218.139.52 05/18 08:41
yunf: 聽起來滑稽又可笑 49.218.139.52 05/18 08:41
yunf: 但其實最無知的是當時的自己 49.218.139.52 05/18 08:42
yaes111: 他祖父有沒有一個鬼面具啊 有的話就別再 136.60.138.250 05/18 08:43
yaes111: 去找他了 很危險 136.60.138.250 05/18 08:43
ashkaze: 如果有老年年金就可領到爽了(X 114.27.26.43 05/18 08:43
lokiwash: 1審這種連AI都不如…. 118.160.21.95 05/18 08:44
yunf: 世界上多得是你認知以外的事情 49.218.139.52 05/18 08:44
milk7054: 151歲吸血鬼? 114.37.201.147 05/18 08:44
x90417: 所以曾男是誰 49.158.3.175 05/18 08:48
fallennrise: 法官根本是社會動盪的原因之一 114.38.100.234 05/18 08:49
tp61i6503: 沒遺產誰在乎 1.171.14.25 05/18 08:51
yunf: https://tinyurl.com/ypmuy8td 炒作 49.218.139.52 05/18 08:54
riker729: 一審法官是故意搞事吧! 36.228.124.94 05/18 08:55
yunf: https://tinyurl.com/yue4jnrb 投機份子子 49.218.139.52 05/18 08:56
yunf: https://tinyurl.com/2xdb3tg8 冤獄國賠 49.218.139.52 05/18 08:59
yunf: https://tinyurl.com/ytfe5bmw 49.218.139.52 05/18 09:01
FourDollarC: 一審法官 ㄏㄏ 42.72.23.28 05/18 09:02
meowchen: 申請死亡 一審法官:非生死不明 ??? 114.45.183.141 05/18 09:03
joeyben: 151生死不明 哈哈 111.82.87.81 05/18 09:16
jackchi: 法官神邏輯 27.53.154.175 05/18 09:17
brendakl: 一審法官是誰? 怎麼會有這麼奇妙的判決 39.15.40.118 05/18 09:17
Zacoe: 就算有不動產也早就變國民黨的了啦 27.242.160.129 05/18 09:17
brendakl: ,當事人聲請就為了解決法律上生死未明 39.15.40.118 05/18 09:17
brendakl: 的狀況,你用當然自然死亡當理由,還是 39.15.40.118 05/18 09:17
brendakl: 無法解決當事人無法辦理繼承這件事啊 39.15.40.118 05/18 09:17
chysh: 一審法官沒有瘋,是在透過新聞秀下限面試綠 49.217.133.185 05/18 09:32
chysh: 法官 49.217.133.185 05/18 09:32
billabcddog: 他又沒有阿祖出生證明 27.52.131.185 05/18 09:48
ccc101419: 推文一堆拜齒,早就已經死掉了,當然 114.36.11.232 05/18 09:59
ccc101419: 不符合死亡宣告生死不明的要件,這樣 114.36.11.232 05/18 09:59
ccc101419: 判有什麼問題?去唸點書再來噴 114.36.11.232 05/18 10:00
whalefirst: 問題在死亡除籍怎麼改善吧,失蹤幾十106.105.128.210 05/18 10:08
whalefirst: 年 沒法院宣告死亡,戶政怎麼做死亡除106.105.128.210 05/18 10:09
whalefirst: 籍106.105.128.210 05/18 10:09
FK6819: 一堆文盲,沒看內文就嘴 1.164.115.141 05/18 10:09
mihono: 法官要證明151歲還不死的原因嗎? 36.224.78.101 05/18 10:11
joanrey: 民法第八條就沒有提到什麼生死明不明, 27.53.1.43 05/18 10:12
joanrey: 只有提到失蹤多久, 只要符合利害關係人 27.53.1.43 05/18 10:12
joanrey: 就可以聲請宣告死亡, 根本沒有什麼明不 27.53.1.43 05/18 10:13
joanrey: 明的前提, 一直提明不明真的是傻眼耶@@ 27.53.1.43 05/18 10:13
Gsun: 這新聞我看不懂 法官你就直接判死亡繼承 114.44.29.90 05/18 10:13
Gsun: 搞得亂七八糟 咬文嚼字幹嘛? 114.44.29.90 05/18 10:14
as1347100: 低能兒111.252.169.166 05/18 10:16
bseiqwkbk: 一直沒時間找行政機關的相關函釋, 223.140.29.182 05/18 10:20
bseiqwkbk: 見1094樓已補充,先表達感謝 223.140.29.182 05/18 10:20
bseiqwkbk: 其實一審法官的宣判是相當嚴謹的, 223.140.29.182 05/18 10:21
bseiqwkbk: 只是一般人不能理解,可能也不符合 223.140.29.182 05/18 10:21
bseiqwkbk: 法感情,但退萬步言,司法本身當屬 223.140.29.182 05/18 10:21
bseiqwkbk: 「救濟手段」,是以手不應隨意伸進 223.140.29.182 05/18 10:21
bseiqwkbk: 行 223.140.29.182 05/18 10:21
bseiqwkbk: 行政權,簡言之,行政上的判斷餘地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應由行政機關認定,司法本身應予尊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重,是以該案其如1094樓所揭函釋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由行政機關自行認定即為已足。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那司法機關什麼時候能出手或該出手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剛說了,司法為救濟手段,倘若行 223.140.29.182 05/18 10:22
bseiqwkbk: 政機關宣告該員死亡後,當真有151 223.140.29.182 05/18 10:23
bseiqwkbk: 歲的人跳出來說我還活著,這時才由 223.140.29.182 05/18 10:23
bseiqwkbk: 法院介入,經利害關係人聲請始開啟 223.140.29.182 05/18 10:23
bseiqwkbk: 「救濟程序」。 223.140.29.182 05/18 10:23
bseiqwkbk: 所以個人反而覺得一審法官所下判 223.140.29.182 05/18 10:23
bseiqwkbk: 決,其實相當精確且嚴守份際。 223.140.29.182 05/18 10:23
ihczfu: 這什麼恐龍法匠 118.163.130.90 05/18 10:26
mynewid: 一審認為就死了宣告個屁 101.12.144.191 05/18 10:27
mynewid: 二審說幹你媽戶政要這麼機掰就隨你機掰 101.12.144.191 05/18 10:28
Oisiossos: 想A財產就說啊 法官 42.70.31.172 05/18 10:33
Dayton: 幹你覺得他死了又不宣告法律上他就沒死啊 49.158.188.98 05/18 10:34
Dayton: 一審到底是看不清問題還是故意找麻煩 49.158.188.98 05/18 10:35
icemon: 戶政機關有夠機掰 220.137.1.56 05/18 10:36
ken9999: 重要的是死亡時間的認定,進而影響誰有 61.224.35.61 05/18 10:36
ken9999: 繼承權,法律有授權給戶政機關認定嗎? 61.224.35.61 05/18 10:36
ken9999: 一堆自以為是的法匠 61.224.35.61 05/18 10:37
tello: 駁回的好啊。為了爽繼承不在乎長輩死活 122.116.197.38 05/18 10:37
joanrey: 我就問明顯死亡什麼叫明顯? 151算的話15 27.53.1.43 05/18 10:40
joanrey: 0算不算, 150算的話149算不算, 以此類推 27.53.1.43 05/18 10:40
joanrey: 可以一路追問到100以下, 根本沒有一個明 27.53.1.43 05/18 10:40
joanrey: 顯的分野, 還不是靠心證, 而能夠心證的 27.53.1.43 05/18 10:40
joanrey: 只有法官 27.53.1.43 05/18 10:41
orz811299: 曾孫 我是你祖公啦 223.139.20.219 05/18 10:52
secscy: 法官無腦 223.138.75.230 05/18 11:11
wazup123: 這是在搞人==?有夠爛223.141.203.145 05/18 11:14
chasher: 有一審這種的難怪台灣司法變這樣 150.116.254.60 05/18 11:27
shrimpp2: 笑死 記者是白癡 讀者也是白癡 一堆文盲 203.145.94.220 05/18 11:37
bower1025: 一堆人不懂法律程序,又愛說自由心證、 220.133.115.6 05/18 11:42
bower1025: 愛怎麼判就怎麼判,這樣搞司法才會有問 220.133.115.6 05/18 11:42
bower1025: 題== 220.133.115.6 05/18 11:42
Maxhuge: 讀書讀到變低能嗎? 擺明搞人擾民 223.136.107.50 05/18 12:24
stage0317: 151歲正常吧,你拿出不是151的證據 49.216.253.10 05/18 13:14
Segal: 有沒有金氏紀錄我不知道,但這串一堆盲人 101.8.242.218 05/18 13:35
Segal: 能打字,可以申請看看金氏紀錄了 101.8.242.218 05/18 13:35
SonAkali: 法界優秀 49.216.252.94 05/18 13:55
ja1355: 這跟中國如何證明你爸爸是你爸爸一樣 114.137.40.47 05/18 13:55
encoreg57985: 法官是看到美國很多150歲領養老金 36.230.59.108 05/18 14:05
encoreg57985: 以為活到150歲很容易 哈 36.230.59.108 05/18 14:06
secretmen: 151歲還活著,沒用健保。是不是很厲害223.139.117.214 05/18 14:20
cowboy781208: 法官是…?182.233.156.163 05/18 14:44
cloudleo: 講個笑話,台灣法官 42.79.17.145 05/18 14:54
mustangccx: 行政跟司法踢皮球 立法委員要不要表態 111.71.96.148 05/18 15:25
TDOO: 一審法官適任嗎?明顯連常理認知都有問題 223.141.128.72 05/18 15:42
laechan: 北七一嬸111.252.107.119 05/18 15:48
vestinland: 1946年初次設籍登記這行為本身就有違 49.217.133.227 05/18 15:49
vestinland: 法了,我翻自家的,國籍被強迫變更, 49.217.133.227 05/18 15:49
vestinland: 然後擅自把台灣加省,ROC試圖併吞台 49.217.133.227 05/18 15:49
vestinland: 灣的國際罪行,當時歸屬都還沒處理, 49.217.133.227 05/18 15:49
vestinland: 違反國際上佔領不得自動產生主權及移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轉規定,同樣二戰後美國佔領時,戶籍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資料也沒有擅自把琉球自行加上琉球州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跟更改琉球人變美國籍,ROC沒有經過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同盟國成員同意就自行更改狀態,在當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時英國美國都有不同意這種台灣人國籍 49.217.133.227 05/18 15:50
vestinland: 被強迫更改的事 49.217.133.227 05/18 15:51
vestinland: ROC擅自做主造成其事主後代繼承問題 49.217.133.227 05/18 15:53
vestinland: ,這個其實要問日本由日本出具失蹤證 49.217.133.227 05/18 15:53
vestinland: 明 49.217.133.227 05/18 15:53
vestinland: 1945~1952之間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仍然 49.217.133.227 05/18 15:55
vestinland: 在日本手上(根本正式移交給ROC,ROC 49.217.133.227 05/18 15:55
vestinland: 就擅自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加個“省”) 49.217.133.227 05/18 15:55
vestinland: ,其實日本有權處理這幾年這種戶籍上 49.217.133.227 05/18 15:56
vestinland: 的問題,他們不碰的是1952放棄主權之 49.217.133.227 05/18 15:56
vestinland: 後 49.217.133.227 05/18 15:56
vestinland: *(根本沒正式.... 49.217.133.227 05/18 15:56
wuklean: 樓上那個在講三小每篇都講這些116.241.214.119 05/18 16:16
viclin1982: 八卦版的素質早就被藍白網軍玩壞了 223.139.121.51 05/18 17:08
hellophoenix: 大清亡啦!!150.116.214.138 05/18 17:21
iamcnc: 一審挺智障的 戶政就是不確定生死 42.78.157.234 05/18 17:24
yunf: 這類新聞以前也炒過 101.12.147.65 05/18 17:32
yunf: 無名地主很多 101.12.147.65 05/18 17:33
undershooter: 現在的法官是想獲取關注就亂判嗎 123.194.177.52 05/18 18:56
undershooter: 低能法官越來越多 垃圾法務部再不 123.194.177.52 05/18 18:56
undershooter: 管啊 123.194.177.52 05/18 18:56
swgun: 一審法官這樣判真的法匠 難怪二審 101.12.146.67 05/18 19:03
swgun: 勝訴 不是生死不明也是可以宣告 101.12.146.67 05/18 19:03
yunf: https://tinyurl.com/ysslkac9 所有人能是神 101.12.151.205 05/18 20:48
yunf: 嗎? 101.12.151.205 05/18 20:48
yunf: 你確定所有可能你都想過? 101.12.151.205 05/18 20:49
yunf: 我相信實際數據一定不止這樣 101.12.151.205 05/18 20:51
yunf: 如果反向分析移轉資料一定會發現更多不可思 101.12.151.205 05/18 20:52
yunf: 議的事 101.12.151.205 05/18 20:52
eqhibiki: 沒看過吸血鬼喔,400歲稀鬆平常 218.173.68.133 05/18 21:04
yunf: https://tinyurl.com/2xyxafu7 101.12.151.205 05/18 21:55
yunf: 你們根本不知道它們在刨你的根 101.12.151.205 05/18 21:56
yunf: https://tinyurl.com/yt9nfxyj 101.12.151.205 05/18 21:57
yunf: 誰會想到後來詐騙那麼猖獗? 101.12.151.205 05/18 21:57
yunf: 冒用身分的事情層出不窮? 101.12.151.205 05/18 21:57
yunf: 那時候盧秀燕還是立委 101.12.151.205 05/18 21:58
yunf: 以後你們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101.12.151.205 05/18 22:00
yunf: 這篇很多人是裝睡的人叫不醒 101.12.151.205 05/18 22:00
yunf: https://tinyurl.com/ynmutxss 101.12.151.205 05/18 22:06
yunf: https://tinyurl.com/2xbzvqds 101.12.151.205 05/18 22:07
yunf: 就這些人 101.12.151.205 05/18 22:08
yunf: 變色龍 101.12.151.205 05/18 22:08
yunf: 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 101.12.151.205 05/18 22:08
yunf: 到底有多少人把公產變私有? 101.12.151.205 05/18 22:09
yunf: 藉由法人機構當私人金庫? 101.12.151.205 05/18 22:09
KGSox: 台灣德古拉 36.234.1.63 05/18 22:22
yunf: 你們不知道很多人劣根性很強 101.12.151.205 05/18 22:44
sucker: 到底是記者腦袋有問題還是一審法官腦袋有 60.249.16.95 05/18 23:05
sucker: 問題? 60.249.16.95 05/18 23:05
sucker: 我真的看不懂這一篇新聞到底在寫三小 60.249.16.95 05/18 23:05
squarerinoa: 法官87%戰鎚迷 61.224.84.229 05/19 01:20
l1234568790: 法官的智商? 1.163.39.249 05/19 02:17
nicayoung: 87台灣司法 42.73.165.31 05/19 09:55
bego487: 這太蠢了吧 都151歲了還生死不明 39.15.17.246 05/19 12:17
BradPeter: / 121.147.162.47 05/30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