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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Valera (反外包,直接聘雇清潔工) 看板: NCCU_SEED 標題: ] 3月12日 早上十點 立法院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時間: Tue Mar 10 18:23:15 2009 再生or往生?!──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時 間:2009年3月12日(周四)上午1015─1200 地 點:立法院人民請願室 主 持:立法委員潘孟安、立法委員林淑芬 邀請對象:農委會、內政部、文建會、立委同仁 專家學者、社運團體、農民代表、、、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潘孟安研究室 說 明: 計畫將投入兩千億基金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農再」),於去年12月18日一讀通 過,但是,在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後,立即引發專家學者、農民團體、社造與文化 各界人士的高度疑慮與強烈批判。 目前,農委會水保局已積極展開各地說明與試辦的同時,也有許多關心「農再」的專家學 者與民間團體,積極奔走鄉間,展開多場說明會,希望聽取更多農民的心聲與意見,並匯 整各地農民對「農再」的看法與意見。 各界都強烈期待「農再」能夠帶來農村生機、延續草根實踐、改善農民生產與流通、保護 農鄉文化與自然環境,但是,對於草案條文能否落實以上理想,各持不同意見。 基於立法院乃最高民意機關與立法機關,為使「農再」更符合專業與民意,本辦公室決於 3月12日(周四)上午10時15分,假立法院人民請願室舉辦「再生or往生?!──農村再生 條例公聽會」。 題 綱: 一、當前台灣無論自然條件、農業技術與農民素質,皆屬世界高水準之列,但是,農民所 得卻未成正比,原因何在?2000億基金的「農再」,預計達到何種效益? 二、草案名曰「再生」,但是,部份專家學者批評「通篇只見硬體建設,未見農村再生方 略」,應該如何充實真正符合農民需要的「農村再生方略」的內容? 三、草案第三章涉及農地整備(重劃),牽動土地產權變更、移轉與強制徵收,此原屬內政 部專業職權,包括「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區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等,而 在本草案中出現多個改由「主管機關(農委會)另訂之」,是否有法制之疊床架屋,與輕 率侵犯農民土地財產權之虞? 四、草案文字強調「由下而上」之精神,但因「在地組織或團體」的定義不清,地方主管 機關專業人力不足,民間各界不乏徒增地方對立紛爭之疑慮,試問有何更為妥適之修正? 註:歡迎關心台灣農村生存發展的各界人士列席旁聽, 意者請聯絡潘孟安研究室,02-2358-66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3.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