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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1EAmMqOz ]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標題: [分享] 高屏大湖 -- 吉祥人工湖 時間: Sun Jul 24 01:32:33 2011 (時間軸原則上從古到今) 解決南部水荒 經長:高屏大湖是優先選項 -- 2010/1 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6745 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南部供水吃緊,只靠水庫清淤無法根本解決,水利署已經提案 將高屏大湖規模縮小,爭取地方認同,經濟部也將全力推動,爭取行政院支持。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指出,高屏大湖原來開發的五個湖區希望縮小規模到只開發兩 個湖區,預計整個南部地區可以增加2800萬噸蓄水量,等於多一個小型水庫。 因應南部水荒,高屏大湖、美濃水庫等水資源工程再度成為外界討論焦點。施顏祥表示, 水利署提出的各項規劃中,以高屏大湖的可行性較高,經濟部將爭取行政院支持。 施顏祥進一步指出,根據水利署的規劃,高屏大湖規模會適當縮小,希望爭取地方認同, 因為高屏大湖的規模比原來小,再做環境差異分析就可以,可行性比較高。 此外,吳約西說,高屏大湖原來準備開發5個湖區,現在規劃只開發2個湖區,開發的砂石 暫時不要出售,堆置到原本要開發的3個湖區,這樣整個南部地區可以增加2800萬噸的蓄 水空間,等於多一個小型水庫。 水利署指出,高屏大湖屬於平地水庫,三年前就通過環評,在興建美濃水庫爭議過大的狀 況下,要解決南部用水調度問題,高屏大湖成了經濟部的首選。 除了推動高屏大湖計畫,水利署也加速辦理河川、野溪及水庫淤積疏濬工作,根據統計, 截至1月3日為止,清淤量1378.5萬立方公尺,進度超前19.1%。 -------------- 高屏建大型人工湖 42萬人解渴 -- 2010/2 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7354 為解決南部缺水問題,經濟部擬斥資一六四億元,在高雄縣與屏東縣交界,興建全台首座 大型人工湖吉洋人工湖,第一期工程最快明年動工,預估民國一○四年完成後,蓄水量達 二七六○萬噸,可供應大高雄地區每日四十二萬人用水,蓄水量高達澄清湖十一倍。  目前大高雄地區用水七成來自高屏溪,由於沒有水庫蓄水調節,常面臨缺水困境。  全台最大 蓄水量是澄清湖11倍  為解決用水問題,經濟部水利署今年投入五億五千萬元,推動高雄備援地下水及伏 流水開發,工期三年。完工後,預計每日增加高雄地區備援水量地下水十九.五萬噸及伏 流水二十萬噸。  經濟部水利署長吳約西表示,穩定高雄供水,提升區內調度及備援系統水源調度、 備援量是第一步,未來還將積極開發新水源,興建吉洋人工湖一期工程,並推動里港深井 復抽工程。  據瞭解,過去經濟部曾計畫投入七五○億元,分別在新竹、台南、雲林、高屏地區 興建台灣五大人工湖,滿足各地防洪蓄水需求,最後分別因環評、砂石利益、立法院預算 審議未能通過等問題不了了之。  八八風災後,大量由山區沖刷而下的土石待清,各地砂石價格大幅下滑,人工湖開 發不再有砂石利益困擾,且吉洋人工湖環評審議七年前便已通過。  行政院會通過 一○四年完工  吳約西指出,吉洋人工湖初步只規畫興建第一期工程,將蓄水量由四一○○萬噸縮 小為二七六○萬噸,水利署已著手研擬環境差異分析,如果順利,全案明年動工,民國一 ○四年完工。  吳約西說,為減少吉洋人工湖開發支出,水利署打算租用取得購買方式,取得台糖 土庫農場及手巾寮農場土地,在旗山溪與荖濃溪交會處興建人工湖。據瞭解,光是土地取 得費用由買改租,政府可節省支出八十餘億元。  吉洋人工湖案被列為《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 》(草案),農曆春節前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將在近期送立法院審議。 ---------------- 有關高屏溪與吉洋人工湖(高屏大湖)的意見 -- 2010/3 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7584 聲明團體: 屏東環保聯盟 聲明內容: 1.高屏溪流域:目前高屏溪為年逕流量90億噸的全國最大河。如此巨河卻養不起高雄250 萬人的需求。這是一種只知取水,從未養水的狹隘思維。 2.過去不斷在河岸以攔河堰、抽水站榨取地表水的模式,已經將水資源榨取殆盡。未來必 須反思如何恢復保水、涵養水、滯洪的水資源循環功能。但是目前水利單位的水利工程, 卻毫無保水養水蓄水的計畫,還是在取水技術上打轉。穩定南部供水計畫無法讓高屏溪活 化,只加速榨取水資源。 3.高屏溪上游集水區廣達2300平方公里。但是我們的政策卻毫無上游涵養水源的具體作為 。 中游卻又陷入無止盡的取水工程,下游的污水又沒有整治,整條河域被嚴重肢解,實在反 應人文的貧乏與工程迷思。 4.上游集水區,建議限制開發,讓廣大的集水區發揮涵養水源的功能。由政府經費補助受 限的區域。產業道路、林到、台電維修道路等,應通盤檢討減少對水土保持的破壞。並管 制除草劑的使用與翻耕表土的活動,如此才能有源源不斷的水資源可用。 5.中下游廣大1500公頃的高灘地被違法使用,威脅高屏溪水質與水量的穩定,卻不見政府 執法。水資源無法在高癱地流動,將阻斷水資源循環的自然機制。卻又編列巨額預算建攔 河堰,抽取地下水、伏流水案,實在是本末倒置的作為。 吉洋人工湖(高屏大湖)案:本案納入穩定南部供水特別條例。實在荒唐。 1.經歷兩年數千萬元的實驗,證實:豐水期地下水位太高(地下0.5公尺-2米),颱風期間 甚至形成自流井現象。而枯水期荖濃溪無水可以,供水形同超大的地下水井,將威脅美濃 旗山里港一帶的地下水。此已經推翻原來水利署:以豐濟枯的原理。故本案不應在有任何 開發的價值。 2.本案取水方式(取獅子 頭峻水、地下水)、開發規模(700公頃變成300公頃)。都已原環 評案(取荖濃溪地表水)大幅不同,且開挖的地下水(14萬噸/日)佔取用水一半(24萬噸/日) 。將造成美濃、旗山一帶地下水嚴重枯竭。以上都與原案不同,應重新環評程序。水利署 不應便宜行事。草率列入穩定南部供水特別條例,將陷立法院於不義。 3.應先將新吉洋案與『穩定南部供水特別條例』脫鉤,重新環評程序,才有程序正義。 ------------------ 水利署公文裡的附件, 2010/4 原本是影像的pdf檔 http://waterwatch.ngo.org.tw/files/990401%20.pdf 我把它key起來: … … 建構數值模型模擬人工湖營運情況,成果分析如下: 1. 直接抽水34萬噸(不設人工湖),經模擬開始時水位下降5~10公尺 抽水約十個月後水位下降達25公尺,抽水期間雖有自然降雨補注,地下水位下降 有趨緩現象,惟抽水量遠大於地下水補注量,因此抽水一年後地下水位可達25公尺 2. 施設人工湖588公頃,完成後供水每日34萬噸,連續供水5年,經模擬湖區豐水期 地下水位可抬升至地表、枯水期地下水位仍可控制在地表下5公尺內。 3. 施設人工湖300公頃,完成後供水每日19.2萬噸,連續供水5年,經模擬湖區豐水期 地下水位可抬升至地表、枯水期地下水位仍可控制在地表下5公尺內。 ----------- 穩定南部供水條例 夾帶吉洋人工湖 朝野協商過關 2010/4 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8208 立法院14日朝野協商,通過「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 預算從原訂的6年500億加碼到540億。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編列 170億的吉洋人工湖夾帶 過關。水利署預計4月底通過二、三讀,立即推動。 原本行政院版的特別條例第6條要享有環評豁免權,但未獲立委支持。水利署副署長吳約 西表示,未來會依環評法規定辦理。 原行政院版第6條指:「辦理本條例各項計畫工程,經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核通過而尚未 施作者,不受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之限制;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其 計畫內容有變更者,得經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核通過後,逕行辦理,免重新辦理環境 影響評估。」 吉洋人工湖2001年6月29日通過環評審查,但因爭議過大直到現在並未開發。原規畫設 ABCDE五個湖區,現縮小面積先做CD湖。用地310公頃,水域面積260公頃,總工程費約217 億。預計每天供水14萬噸。 依環評法第16條之1規定,開發案核定後三年內未開發必須提「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 檢討報告」,審查過關後才能推動。另外,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 條規定,原案計畫產能 、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10%以上者,應重作環評,不只做差異分析而已。 吉洋人工湖環評通過至今不只三年,而且光是開發面積就相差近60%(原案700公頃,新案 310公頃),依以上兩法規定吉洋人工湖應重作環評無庸致疑。 不過水利署長楊偉甫今天在水利署的記者會中回答記者問題時,認為吉洋案是縮小規模, 因此只需送環境差異分析,不必重作環評。但他強調,這點要由環評專案小組認定,「我 們絕對尊重。」 吉洋人工湖案爭議再起 吉洋人工湖計畫夾帶在南部特別條例中已引發民間關注,民眾質疑吉洋案投入170億只為 了每天供應14萬噸水,不符合成本效益。 而且當地地下水水位高,有些地下水位離地表只有1.4公尺,而人工湖要挖12米深,不必 引水,地下水就快把湖裝滿,等於把300公頃的地下含水層曝露出來。而枯水期時還要蓄 水,農民擔心賴以為生的地下水都給人工湖抽走。 楊偉甫表示,豐水期時山崩嚴重,水庫濁度高供水困難,吉洋人工湖是為了當作高屏溪的 備用水源。 外界質疑吉洋案是為了賣砂,楊偉甫強調,八八水災後南部地區水庫淤砂,現砂石太多了 ,吉洋案並非為了賣砂而設。人工湖未來地下水與地面水將聯合運用。 條例主要推動工作包括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庫更新改善及淤積處 理、調度及備援系統提升、新水源開發四大項。 2項附帶決議,包括集水區保育治理實施計畫,應加強在地住民照顧,優先雇用在地居民 、協助就業,並成立保育志工團體。另外將加強宣導水庫及其集水區保育及相關法規,減 少濫墾、濫伐、濫建等違法行為。 ------------ 找了一下, 有關吉祥人工湖的文章和資料 有興趣的人可以慢慢看 -- 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22.248 ※ 編輯: oodh 來自: 114.136.122.248 (07/24 01:49)
sythen:嘖 開發水源是水利署可以做的工作 07/24 09:12
sythen:但是環保團體要求的「涵養水源」是地方政府的職責.... 07/24 09:12
-- 男人做事八分靠決斷, 決斷後的事都是見招拆招的 by 翔太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2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