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setzer #1Jffj692 判決
時間Wed Jul 2 21:37:22 2014
我不認為覺得他人是同性戀這點有什麼值得被當成污辱的理由
直接老實說自己愛馬英九愛到恨,或者直接否認自己是同性戀都好
而且我用的是問句,在該檢舉人每每有同樣情況卻依舊能用問號脫罪的情況下
這個判決簡直莫名其妙。
還是說S版主只是單純怕被該檢舉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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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tzer:個人的性傾向除非當事人出櫃(例如在板上自述)否則不應做為 07/03 09:33
→ setzer:針對板友的陳述或質疑 07/03 09:33
推 setzer:使用問號並非脫罪的理由 必須檢視被檢舉整句的意涵 07/03 09:35
→ setzer:以本案被檢舉推文[怎樣,原來你有斷袖之癖啊]的句意可判斷 07/03 09:36
→ setzer:並非僅是提出不確定的疑問 故判處違規 07/03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