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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7forever:版主管版風格一向依法行政 1.162.89.237 12/06 14:19
ff7forever:既然版主選擇當這種風格的版主 1.162.89.237 12/06 14:20
ff7forever:那建議您充實一下PTT的法規知識 1.162.89.237 12/06 14:20
ff7forever:況且您不久前才因為被人申訴亂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4
ff7forever:經組務調查後發現你水桶人未公告 1.162.89.237 12/06 14:24
ff7forever:而令你將該水桶撤銷 1.162.89.237 12/06 14:25
ff7forever:我就是因為此事件才引起後來發現你劣退 1.162.89.237 12/06 14:25
ff7forever:都不公告 那版主你自己怎麼沒想到呢? 1.162.89.237 12/06 14:26
ff7forever:不過您現在說要補公告是否有先確認過 1.162.89.237 12/06 14:27
ff7forever:是否可行呢? 1.162.89.237 12/06 14:27
ff7forever:若可行那您當初未經公告就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8
ff7forever:組務請你補公告就好 何必令你撤回水桶 1.162.89.237 12/06 14:28
您現在問到的這個問題其實是羅生門了,雖然依站規解釋您的見解沒錯,但是程式 部後來更新程式變成只要板主在執行劣退時有述明違反哪條板規並自動寄信到違規者 的信箱,在某些板主甚至到站務人員就已經認為是公告了。因為水桶系統不會自動通 知,而劣退會主動寄信通知。(現在兩者均會通知→程式部更新) 這個盲點之前我記得有板主等級的人去詢問,但是站方可能是忘了這件事吧。到現 在還是一個羅生門。如果您覺得有問題(例如板主以補公告的方式不行,即使板規早 已詳細述明並公告),您可以至組務去詢問是否有其正當性。 如果您要推文再跟我討論,我會比較建議您去站務法規那邊詢問會比較快。 以下同場加映: 如果我印象中沒錯,F大您所提的那條站規好像自批踢踢創站之後就沒修改了,而 劣退是2004年在新增的功能,後來站務人員okcool針對劣文公布新的站規: 文章代碼(AID): #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2.組長可視情況禁止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須經過群組長認可,以及事前告知組 下板主。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 關規定,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4.若使用者半年內沒有劣文情形,系統將會自動取消一篇劣文。 另外若是協助站方辦理全站性活動者,有優異表現者,亦可向該主辦站長申請 消除劣文一篇。 5.如果板主大量設劣文,最後被罷免成功者,罷免連署單前的72小時內所設定的 劣文得申請取消,不過需檢附被設定之時間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驗。 6.原先BM板所受理的事後劣文制,即日起廢除,請板主改用水桶或是向法務群組 提出申訴。 7.已發表7天以上的文章,板主將無法設為劣文。 其中並沒有提到板主執行劣退必須公告,再反觀板主權利義務: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這邊也沒將劣文處分納入,故應先將劣退和水桶處分視為不同的處置方法,以舊有 的水桶處份,則須依循站規必須公告;而劣退,依循站規(OK大公布)沒有公告則可 使用,這兩者沒有抵觸。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122.146.45.161 (12/06 15:36)
ff7forever:原來如此 這下看來應要請教站方了 1.162.70.63 12/06 16:18
ff7forever:感謝cutesakai大解說 看Hometeach版 1.162.70.63 12/06 16:35
ff7forever:長PTT知識! 1.162.70.63 12/0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