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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根據#1Gnf-WHx投票出的結果 ◆投票結果:(共有 12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薪水可以面議,保持現在板規不變 14 票 11.38% 11.38% 薪水必須明確寫出範圍和最低薪資 109 票 88.62% 88.62% ─────────────────────────────────────── 從現在開始到12/31 薪水面議退文章+刪文處理 2013.1.1開始,薪水必須明確寫出最高和最低可接受薪資 如:400-800/hr (O) 400以上 (X) 400/HR (O) 只接受400的薪水請這樣寫 但最低不能低於法定薪資 若違反,則水桶一個月(採累計式) 勞委會公告 http://0rz.tw/29OAg 勞委會業於日前公告,自102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103元調整為109元。 勞資雙方約定之每小時基本工資如有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102年1月1日起依法 調整。 勞委會特別提醒,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如違反基本工資規定, 一經查獲,除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外,主管機關亦得視情況公布事業單位或 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此外雇主仍應補足工資。勞工如有權益受損者,可就近向當 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本會專線(0800-085151) 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 -- 黑崎愛口卡 吃。喝。玩。樂。 美食旅行,交換明信片,展覽,電影,文具。 http://kurosakiosamu.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183.100 ※ 編輯: kurosaki1986 來自: 42.72.183.100 (12/14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