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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恕刪>>>>> 我說說我個人對版主的(疑問點): (用詞我已經夠小心了!!!) 說實在的版規 我實在看不太懂,有些意思跟處分都太兩套標準了。 我單就 優質家教社的告人事件 來說好了。 這一兩年,這間優質家教社有多優質,法院都認證過了...我想不用再多介紹。 我要說的 疑問點就是 一間做了這麼多優質的事 都違反 個資法、疑似濫訴((經驗值不斷累計中))..合解拿錢 為何,遲遲到今年才將此間優質家教社永久水桶!!!?????? 如果 在一開始,就能將他踢出版外,是不是就不會有這麼多老師再受害、"糟"受??? 竟然可以讓他存在這麼久?? 反觀之: 如果有些新手版友(有些真的才剛開始摸ptt)... 不小心犯了無心之過 卻莫名其妙就被水桶、劣文?? 這真可說: "壞的開始、就是憤怒之母" 嗎? 完全不留情面、不讓人做解釋或是任何彌補???...... 是否對此版的業務單位太過鬆懈??? 但對想找家教工作的老師太過嚴苛??? 版主,你真的都看不見 這些無辜被濫告的老師及家人的痛苦嗎??? 如果你看得見,就請你想想你是否適任呢???? 如果想再繼續管理這個版,是否要再更 心點??? 被你放縱過頭的優質家教社,雖被永久停權但還是不斷的在找舊文來告人.... 這點,你有辦法解決嗎???? 這的確是發生在這版呀?確確實實是這版的版務呀!!! 請針對你對他的放縱而造成的後果,發表些建設性的意見吧??? 如果無法解決,那不就更清楚了嗎??? 就是不適任了....... ※ 引述《ang728 (要耍厨你還嫩的很)》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GtoJJrS ] : 作者: redlotu (皮諾丘) 看板: L_LifeJob : 標題: Re: [說明] ff7forever diego99 redlotu 說明 : 時間: Sun Dec 30 01:13:51 2012 : ※ 引述《kurosaki1986 (黑崎修)》 redlotu: : : 之前和redlotu的申訴問題已經在12/21 經過小組長判決已經駁回#1Gr06WAd : : 12/26 過了五天又來組務申訴相同的訴求? : : 所以是不滿smart1988小組長的判決還是? : 前次申訴訴求:板主無心管板,要求罷免板主。 : 本次申訴訴求:要求增設其他板主,以彌補Kurosaki1986不積極之狀況。 : 你連我兩次申訴訴求都沒搞清楚,這是什麼神奇的閱讀能力? : 不過我還是好心的幫你上色一下,以免你搞不清楚狀況。 : : 2.Kurosaki1986惡意使用組規之漏洞,以致板上違規文章叢生,完全看不出 : : 何來勝任板主之由,上一篇公告是12/21發的,時至今日家教板上已出現大 : : 量違規文章,板主卻視而不見。 : : 恩,有點不懂你所為的"惡意使用組規之漏洞",是指小組長在組規的規定不夠詳細? : : 若你覺得組規規定不夠完善,可以和小組長溝通 : 就是鑽漏洞阿,反正你現在就是用最低標準在管板,一天也是管,十天也是管 : : (5) 板主若超過十天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 : 若超過十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 :     組務有權要求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並依照說明內容決定是否給予警告。 : : 以上,板主有在10天內上線管板,請在板上查我發的公告即可 : 那依照閣下邏輯,我每次寫信給你或是再版上發文最後都要來申訴了阿 : 因為你十天管板一次就好,但是你只要72小時沒有回信給我,或是在版上回覆 : 不就等於是我又要來申訴你了,你不會覺得這樣很沒效率嗎? : 寫信=>申訴=>說明=>判決 V.S 寫信=>回覆 :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哪一個比較有效率,偏偏你每次就是要把事情變得很沒效率 : 怪 我 囉? : 怪 我 囉? : 怪 我 囉? : 順便附上組規給你複習一下 : (1)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申訴者需於 72 小時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54.193 ※ 編輯: zerodot 來自: 61.227.54.193 (12/30 01:45)
stevenyenyen:大推!!!!!!!! 123.193.135.84 12/30 09:31
stevenyenyen:說真的很可能有些人沒用過BBS 123.193.135.84 12/30 09:31
stevenyenyen:是聽到這有家教版 才來嘗試的 123.193.135.84 12/30 09:31
stevenyenyen:不知道怎弄是很正常的 123.193.135.84 12/30 09:31
felion:幫推! 111.243.15.107 12/30 10:48
young111555:一針見血 39.10.201.34 12/30 13:19
ff7forever:其實這部分版主當初的回答是 1.162.93.228 12/30 13:21
ff7forever:該家教社的訴訟行為在本版版務範圍之外 1.162.93.228 12/30 13:22
ff7forever:所以他無法處理 1.162.93.228 12/30 13:22
ff7forever:他只能針對該家教社在版上的惡劣言詞 1.162.93.228 12/30 13:22
ff7forever:以及公開他人個資等脫序行為做處理 1.162.93.228 12/30 13:23
ff7forever:甚至連網友有個資未經同意被該家教社 1.162.93.228 12/30 13:23
ff7forever:為了營利之用而洩漏出去 1.162.93.228 12/30 13:24
ff7forever:版主也認為這他無法處理 1.162.93.228 12/30 13:24
ff7forever:不過當初該家教社罵人禽獸不如 1.162.93.228 12/30 13:24
ff7forever:而且罵的對象還是該家教社的護航者 囧 1.162.93.228 12/30 13:25
ff7forever:這個「禽獸不如」未見版主開罰就是了 1.162.93.228 12/30 13:25
ff7forever:版主當初只有針對公開他人個資開罰 1.162.93.228 12/30 13:26
ff7forever:好吧 其實我要說的就是全國Top家教社 1.162.93.228 12/30 13:27
ff7forever:當初有A網友、B網友批評全國Top 1.162.93.228 12/30 13:28
ff7forever:C網友護航全國Top 1.162.93.228 12/30 13:29
ff7forever:全國Top卻在接著的文章公開A網友個資、 1.162.93.228 12/30 13:30
ff7forever:及欲公開B網友個資但猜錯身分故失敗 1.162.93.228 12/30 13:30
ff7forever:另外還有罵C網友禽獸不如 1.162.93.228 12/30 13:31
ff7forever:但版主針對這文章開罰卻只有罰公開個資 1.162.93.228 12/30 13:31
zerodot:現在被告的,很多都是他被停權後,翻舊文 101.13.169.61 12/30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