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被控告的第二個刑事案件,
不起訴書終於收到了!!
http://ppt.cc/XFZW
看了一下內容,
原來這間家教社已經控告了24件妨害名譽。
只是,你怎麼會認為我是先在高雄版把文章標題改掉才轉貼過來呢?
我明明就和你說我已經徵求原作者同意才轉文,
轉完文章,經過討論之後才修改標題跟裡面的一些文字阿。
要不然你自己看好了
http://ppt.cc/HK99
圖片內容來自你自己文章裡面的推文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38253887.A.579.html
你不是不能告,只是你竟然說出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然後希望法律定我的罪,這樣的心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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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早上9:30還要跑地方法院處理家教社告我民事的案件,
不過我幾天前有和另外一位被告的老師聯絡,
據說明天台北也有民事庭耶,
揪竟家教社負責人明天會出現在高雄還是台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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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289908805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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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226.119 (03/12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