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dhanature:至於認定mormolyca有無人身攻擊而撤銷禁言權,chuit07/18 00:22
→ buddhanature:並未事前與我商討,在此;末學不對他的撤銷mor禁言07/18 00:24
→ buddhanature:過多著墨,只想問一下chuit大,協調板規前的共識之一 07/18 00:25
→ buddhanature:是兩位板主不會A板主將違規板友禁言,而B板主又撤銷07/18 00:27
→ buddhanature:之協議跑到哪?其二,您請假條上由末學管理的承諾,07/18 00:28
→ buddhanature:既已授權,撤銷mor該禁言權後,尊重在哪?點到為止~07/18 00:30
可知,chuit 板主完全沒有與b 板主事前商討。
若這樣做也行,那麼現在buddhanature板主也可以再一次水桶 mor 板友是吧。
兩位版主之間的處事出現了問題。
chuit 板友更進一步回應:
→ chuit:只要合於規定 基本上並沒有所謂必須的協調07/18 02:20
但,板務的標準,兩位板主心中各有一把尺,竟然公開聲明不需要協調?
板主之間,究竟有沒有心打算合作管板?
二、chuit版主執行「不曾例在板規上的板規」
在該文公告底下,有板友提出疑問,chuit 板主回應
→ chuit:在規定上來看 B和P 都沒有檢舉權 E也未曾授權檢舉07/17 21:23
→ chuit:所以我才說 此檢舉案基本上是無效的07/17 21:23
→ aben123:了解你的意思,問題是那是不是B版主對版規不熟,讓他受理07/17 21:28
→ aben123:檢舉? 我剛研究一下版規似無發現要當事人檢舉才行07/17 21:29
→ chuit:那翻開新聞評論/社論 那些評論家早就被告死了07/17 21:30
不管新聞評論/社論的評論家怎麼樣。
板規沒有規定當事人才能檢舉,
若真要有這規定請學習密宗板定下「人身攻擊只有當事人才能檢舉」的條規。
很明顯,板規沒規定,豈能因此而以「不受理」為由,回拒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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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5.121 (07/18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