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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在誣告喔 我可以告你誣告 你自己寫的文章 沒有人改半個字 ※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就是覺得不妥才自行刪除 : 這樣也違反規定嗎 : 另外 : 我質疑他有更改內文 : 因為我當初不是這樣說的 : 很多文字根本就是他更改過的吧 : 請明察 : ※ 引述《steelfinger (德哥)》之銘言: : : 雖然被水桶的b板友有把違規的文章刪除, : : 但檢舉的C板友已經把文章以站內信存檔並轉寄給我 : : 所以我受理了 : : 目前已更新基信板置底的檢舉專區,補上事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