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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scuService 看板 #1KZmBOFP ] 作者: kofsotall (Tetris) 看板: DiscuService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時間: Mon Dec 15 23:48:37 2014 板名/所在群組:Q_ary / DiscuService 檢舉人(板主):kofsotall 被檢舉人: (1) a880582004 yvonnedai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2) hchj1994 hhht1994 haotinghsia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3) limsky35146 與 Giraffeep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4) coacoe8 與 minyun91041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5) cindyyang 與 iny19910625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6) houxiao 與 sam830917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7) lovefado 與 bvcde33wq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說明: 以上使用者皆違反板規11.. 再根據本版板規14 送至DiscuService申請處理! 但板僕先前採誠信原則,先解除以上幾位使用者水桶 因程序錯誤,所以到此請求組長協助,謝謝。 ┌─────┐┌──┐───────┐ │問卷板板規││推文│受測者身分確認│ └─────┘│ └───────────────────────────┐ ┌─────┐板規 11│ 使用範疇 ││ │ ┌─────┐│參考本看板多年的使用習慣,視『done』推文作為完成問卷之宣告。│ │ 問卷規範 │未填寫問卷者,禁止於文章下方使用『done』進行推文。重複推文『│ ┌─────┐│done』視為多次填寫問卷。 │ │施測者身分││ │ ┌─────┐│若問卷中未提及可多次填寫,每份問卷皆視為僅可填寫 1次。多次填│回饋 /置底│寫問卷者,視為違規行為。其違規行為以ID、IP位址為判斷依據。┌─────┐│ │ │受測者規範│於本看板多次發布之問卷視為同一問卷,適用本條規定,不得多次填└─────┘寫問卷。(但研究者須於問卷中揭示曾經發表過相同問卷。) │ │板務 /其他││ │ └─────┘│違反本條規定者,每次處以禁止發言14日(填寫 3次問卷處28日)。│ │嚴重違規者可加倍處罰至多 5倍,每次違規可獨立加倍累加。 │ │ │ 左← 操作 →右│本條板規僅規範多次填寫問卷之情事。填寫無效問卷非屬本板認定之│ │違規事由,但使用者仍可依板規 09 決定是否發放填卷回饋。 │ └──────────────────────────────┘ ┌─────┐┌────┌─────┐──┐──┐────┐──┐ │問卷板板規││嚴重違規│違規者管理│檢舉│申訴│板務處理│其他│ └─────┘┌────┘ └───────────────────┐ ┌─────┐板規 14│ 使用範疇 ││ │ ┌─────┐受禁止發言處罰期間,禁止使用分身ID進行推文、發文。│ 問卷規範 ││ │ ┌─────┐│新違規ID處以原違規ID二倍原始處罰之日數(非剩餘日數)。 │ │施測者身分││ │ ┌─────┐│本尊與分身之判定依其發文或推文之IP地址而定。若有特殊原因致多│ │回饋 /置底││人共用相同IP請向板主提出申訴,帳號判定一律送帳號部裁決。 │ ┌─────┐│ │ │受測者規範││舉例: │ ┌─────┐│1/1 使用者AAAAA違規遭禁止發言14日。 │ │板務 /其他││1/8 使用者BBBBB推文,並被發現AAAAA與BBBBB為同一使用者。 │ └─────┘│使用者BBBBB應處禁止發言日數28日。 │ │ │ │ │ 左← 操作 →右│ │ │ │ └──────────────────────────────┘ ======================================================================================= (1) a880582004 yvonnedai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5197236.A.EE1.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 #1KLdJJQb a880582004 yvonnedai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本版板規11 但 yvonnedai 來信說明 兩人是室友關係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2) hchj1994 hhht1994 haotinghsia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7106723.A.349.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1KRkx8mB #1KSkIkHi #1KSqSgoz hchj1994 hhht1994 haotinghsia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hchj1994 來信說明 (hchj1994 hhht1994 haotinghsiao)三人為兄弟關係。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3) limsky35146 與 Giraffeep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8217448.A.FEB.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1KXb1LmN limsky35146 Giraffeep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limsky35146 Giraffeep 已來信證明 兩id為不同使用者所使用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4) coacoe8 與 minyun91041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www.ptt.cc/bbs/Q_ary/M.1417870887.A.7FF.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1KWObNlJ #1KWQowpX coacoe8 與 minyun91041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coacoe8 與 minyun91041 來信澄清,兩人為室友關係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5) cindyyang 與 iny19910625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8314537.A.8B8.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1KYOIHJO cindyyang 與 iny19910625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iny19910625 來信澄清,cindyyang與iny19910625為同學室友關係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6) houxiao 與 sam830917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8314537.A.8B8.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 #1KXb1LmN houxiao 與 sam830917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sam830917 來信澄清,與houxiao為室友關係,在推文時沒注意IP問題, 是我的過失。造成困擾我覺得很抱歉。謝謝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7) lovefado 與 bvcde33wq 疑似使用者身分相同 違規公告文章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18523388.A.367.html Q_ary 文章代碼(AID):#1KYKfl8U lovefado 與 bvcde33wq 在推文中ip位址相同,違反板規11 但 lovefado 來信說明,因為在bvcde33wq家用網絡,所以為同一IP。 根據板規14,到此申請處理。 其他更早之文章,擇日再整理 ================================= 以上想依照多重帳號管理辦法送繳帳號部認定,請組長予以協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01.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scuService/M.1418658520.A.3D9.html
limsky35146: 我是清白的 01/05 11:35
Giraffeep: 我是清白的 01/05 11:38
Giraffeep: lim與我ip相同是因為同是同事,已寄個人資料給板主證實 01/05 11:41
Giraffeep: 如果需要可再寄信澄清,謝謝 01/05 11:42
yvonnedai: a880582004與我為室友,使用同一個IP分享器!因此IP位 01/05 12:43
yvonnedai: 置相同~~~ 01/05 12:43
iny19910625: 我與cindyyang為同系室友關係,共用無線分享器,已寄 01/05 22:36
iny19910625: 個人資料給版主查詢 01/05 22:36
minyun91041: 與coacoe8為室友 01/06 12: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utesakai (211.72.253.39), 01/06/2015 14: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