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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在這請教各位writing的一些問題 關於task1的部分 有些老師說: 結論寫在第二段,之後再寫細節描述,這樣會比較清楚。e.g.simon的範例 有老師又說: 二、三段分類資訊寫細節,結論寫在最後一段,這樣比較有架構。 關於task2的部分: 有些老師說: 盡量以宏觀的論點去論述題目,不要提到自己的經驗,少用I(例如:自己的經驗或我表哥的經驗...等) 有老師又說: 用宏觀的論點去想會花太多時間,用自己的經驗或別人的經驗可以很快地用在很多題目上。 搞得我很混亂正式考試該用何種方式寫,練習時都有練過這些寫法。 到底哪種方式比較好? 這星期六就要考試了!!非常緊張!!請各位版有給點意見與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53.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ELTS/M.1447047150.A.4DF.html
actiontutor: 強調獨特見解使用I,泛指general概念用客觀表示法 11/09 13:34
actiontutor: 結論一定寫在最後一段(各段小結不算) 11/09 13:35
actiontutor: 不會因為結論寫在最後一段就比較有架構,本當如此 11/09 13:35
ox0978: 那可以task2 用一段來寫自己或朋友的經驗嗎? 11/09 15:00
MYLIUUU: 最好不要引自己或自身朋友見解,如果舉證也舉宏觀的例子 11/09 22:08
MYLIUUU: 會比較適合 11/09 22:08
ox0978: 了解 謝謝 11/10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