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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面有關程序正義的討論, 我比較在思考的是日本法院對此事的實際判例。 解釋一下毒樹果實理論: 毒樹果實主要是來自美國的刑事訴訟法, 其根本理念是:非法途徑取得的證據不能被視作證據 著名判例為水門案。 在日本的刑事訴訟法也有"違法證據收集排除法則" 明定了涉及脅迫手段取得的口供不會被司法採用。 在日本法院的重大判例中也有許多借用毒樹果實的判例。 讓我們用毒樹果實理論來看看半澤跟淺野的對決。 我主要想討論的是半澤取得淺野存摺的部分, 半澤在這段劇情明顯涉及了竊盜罪, 根據日本刑法235條,半澤並非淺野之親族,其竊盜為非告訴乃論, 得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50萬以下罰金。 只要淺野能證明半澤取得存摺之手段並非合法途徑, 其5000萬非法所得就無法為日本法院所追究。 相反的半澤就有入獄危機。 然而事實如何呢? 淺野身為銀行人,若是半澤將其手上的證據公諸於世, 淺野有沒有辦法證明半澤為竊盜暫且不論, 首先東京中央銀行會受到媒體的攻擊跟質疑,陷入信用疑雲, 其打擊重大與繳交預備金無異。 即使法院不定淺野的罪過,淺野也會被東京中央銀行驅逐。 受到信用質疑的淺野也會被整個金融業界阻於門外。 對於才剛還完股票債,毫無積蓄還有房貸在身的淺野,經濟上是致命打擊。 其次,日本校園霸凌嚴重, 父親是犯罪容疑者的事實,一定會使淺野的兒女的校園生活籠罩上烏雲。 所以儘管半澤所宣稱的對淺野的懲戒, 絕對不會像他所說的那麼美好順利(而且幾乎一定會賠上半澤自己的仕途) 淺野畢竟是沒有本錢跟他對毆的… 另,半澤基本上還滿少走法律途徑, 都是藉由私法制裁。 比如對於板橋的威脅,他使用的制裁不是法律正路的制裁, 而是周遭人對不法作為的怨惡。 畢竟法律的確無法制裁這些人(尤其半澤自己違了那麼多法) 但是,被他們所害,怨恨無處可發洩的受害者踏腳石多不勝數。 只要日夜背負著這些人的怨恨,其痛苦比牢獄之災更甚。 這就是半澤最大的武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07 ※ 編輯: norta 來自: 140.112.25.107 (09/26 14:50)
greedypeople:半澤根本不必出面 藉由媒體炒作跟匿名提供資料給檢方 09/26 14:47
greedypeople:就好 檢方自然有方法搞到合法有效的證據 09/26 14:47
只要檢方的證據裡存摺是重要的一環, 而淺野能證明存摺為非法入手,後面檢方做再多都無效。 除非半澤把存摺偷偷還給淺野,再讓檢方重新依搜查令拿走。
greedypeople:半澤方面連一次都沒承認過自己是花跟有偷存摺 09/26 14:48
※ 編輯: norta 來自: 140.112.25.107 (09/26 14:53)
hd0485:絕對不會用訴訟解決的問題一直提這個要幹嘛?又不是古美門 09/26 14:56
greedypeople:半澤隨便找個人去作証說無意間得知淺野跟末樹有資金 09/26 14:57
要是檢方調閱監視器,半澤就翹了。 有問題的是淺野,警方徹查必從銀行開始,半澤五集下來非法行為數不勝數, 要是玩上法院,半澤也不會好過。 ※ 編輯: norta 來自: 140.112.25.107 (09/26 15:00)
greedypeople:流動就好 這些資料檢方自然可以依法向銀行申請 09/26 14:57
greedypeople:存摺本身根本不是什麼沒有取代性的證據 09/26 14:59
DarthSidiou:你雖然打了一大堆,但是根本前提就有問題 09/26 15:03
DarthSidiou:毒樹果實理論是處理國家機關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問題 09/26 15:03
hd0485:原po搞不懂,這種家醜絕對不會訴訟,最傷是銀行,一定私了 09/26 15:04
DarthSidiou:在大陸法系國家,私人的不法取證除非極度違反憲法 09/26 15:05
DarthSidiou:規定,方會禁止使用。如德國的日記案.. 09/26 15:06
greedypeople:真有監視器 淺野還沒辦法知道誰偷的? 有這麼蠢嗎? 09/26 15:06
jeff0205:我記得證據排除要衡量比較侵害跟保護的法益 09/26 15:18
jeff0205:收賄罪保護的法益比較重大故違法取得證據仍有有證據能力 09/26 15:22
vifsky:半澤是私人違法取證的問題吧?毒樹主要規範對象是公權力機關 09/26 15:22
KingKingCold:淺野: 我收取回扣頂多關三年,你偷我存摺至少關十年 09/26 15:22
axr:毒樹果實要上法庭後才可拿出來說嘴 不然都當沒這回事 09/26 15:35
h0304126:為啥一定要討論訴訟啊… 09/26 15:50
hd0485:吃飽太閒 09/26 15:58
herros:非法途徑取得的證據不能被視作證據<--就是保護權力者用的 09/26 16:01
ddkkz2003:私人取證不干毒樹果實的事,何況你的定義也是錯的。 09/26 16:03
jokem:劇中又沒上法院 是在鬼扯什麼啦 09/26 16:33
f215:哈哈哈 還蠻有趣的! 09/26 17:15
vvus:這… 09/26 17:22
coldsheep:可以停止了 整部劇都沒有訴訟 要討論去看legal high吧 09/26 18:19
jay111101:這個理論是用在單一案件,也是為了避免檢方為了取證採取 09/26 19:12
jay111101:非法手段影響當事人權益,更何況你指的案件是兩個果樹 09/26 19:13
jay111101:就算其中一個果樹有毒,不能代表整個果園的果樹都有毒阿 09/26 19:14
drcula:毒樹果理論不用在私人關係,半澤要整死淺野很簡單,只要把這 09/26 20:18
drcula:存摺給記者爆料,金融廳檢查官馬上就可以按照這個報導資料 09/26 20:18
drcula:進行對淺野的資金流向進行查核,之後取得的證據與存摺無關 09/26 20:19
drcula:不管怎樣,淺野就是會死定了 09/26 20:19
hd0485:推樓上,就是有人會鬼打牆,眾人皆醉我獨醒 09/26 21:09
faayi:很多戲劇都不大合乎現實的..別想太多..好看就好 09/28 17:22
Orz9106:戲都要符合現實還叫什麼戲 09/28 21:50
Orz9106:看半澤對上司說以牙還牙加倍奉還 然後就被開除 完結篇嗎XD 09/28 21:51
Howard61313:謝謝原PO,但這部戲如果都符合現實的話就不好看了 09/29 23:18
emou:符合現實會很悶...觀眾更找不到發洩出口 09/30 13:36
nashmvp:樓下那篇才是正解 10/01 14:17
rayven:觀念錯誤 11/23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