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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前需知: 一、關於縝密偵查的討論,已經和日劇很沒有關係了,而且是很無趣的東西,所以沒興趣 請離開。 二、我是依據手邊一篇期刊文章來回復,而該文已經是六年前的、該文主題是在主要是介 紹日本裁判員制度,而我也不是專業到可以看日文、也沒空去找針對這個日本警偵制度主 題的文章,所以有任何不滿,也請離開。 三、文章題目:日本司法改革之動向(下)-引進裁判員制度的歷程與課題、月旦法學151期 (2007.12) 世倉宏紀著、陳誌泓譯 文章中提到日本警察廳主張,日本十分重視被告的自白,因為被告是最清楚全部的犯罪過 程,所以讓被告自已主動在審判中出於已意來陳述犯罪過程是不可少的;為此檢、警需要 大量時間、精力和被告建立信任關係、多次的進行詢問,且認為在這個過程也兼具更生輔 導、教化的功能,所以全程保持秘密的必要。反對者則認此是幻想。 所以我看到的刑偵劇(如相棒),常常可見最後著重在被告的心路、人際關係、被告最後謝 謝刑警、向被害人道歉等等,其實就反應了該國警偵實務上的此一想法。 但事實上是否如此,我個人是有疑問的,其中最大問題就是民情。一旦某人是容疑者被知 悉,自然他就被貼上符號,如何能再融入社會?更何況是封閉的日本小區,光婆婆媽媽的 八掛就可以逼死人。再加上過於頻繁的詢問,用日本人的說法就是已經大大的給容疑者制 造麻煩,如何能取得信任? 最後,關於日本是否全程錄音、影,要更正一下,該文記載,當時日本檢方已全國試辦訊 問過程的錄音、影,但限於檢察官判斷有必要部分;而警方部分仍然不錄音、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1.34 ※ 編輯: jeff0205 來自: 122.116.61.34 (11/09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