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2owaters:應該是賠不完所以社長就辭職了吧 11/09 11:34
推 jerrylin:不會賠不完 只是從賺很大變成賺沒那麼大 11/09 12:20
→ jerrylin:權利金一般是用抽成的去算. 11/09 12:20
→ jerrylin:公司當然可以不給報酬 阿就只是也不太會有人想去做研發 11/09 12:21
推 JessicaA1ba:社長辭職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搞臭了金雞母-犬老爹;公 11/09 13:22
→ JessicaA1ba:司盈利那麼多 吐一部分把所有專利的事情解決 聘請優秀 11/09 13:22
→ JessicaA1ba:律師團處理法律問題 來年一樣是賺爽爽的超級企業 11/09 13:22
推 JessicaA1ba:社長沒認清最重要的本質,犬老爹形象是公司命脈根基, 11/09 13:27
→ JessicaA1ba:導致決策錯誤,因小失大 11/09 13:27
推 JessicaA1ba:社長要是一開始就果決接受古美門陣營的要求,和解解決 11/09 13:42
→ JessicaA1ba:,然後將如此優秀的大將人才-古美門(發掘到其他律師 11/09 13:43
→ JessicaA1ba:沒有發現的超大賺錢機會:犬老爹專利祕辛;訴訟手腕又 11/09 13:43
→ JessicaA1ba:是最頂尖)聘請過來納入麾下律師團,這間公司以後就 11/09 13:43
→ JessicaA1ba:賺到破表無敵了,將最強的敵人武器挖過來收為己用,這 11/09 13:44
→ JessicaA1ba:才是社長該做的事 11/09 13:44
推 greedypeople:樓上中肯阿 11/09 14:20
→ greedypeople:mr.winwin沒有想到這種釜底抽薪的招真是有夠弱 11/09 14:21
推 chavaze:這集不就是在演社長的大家庭式的經營法已經不適用了嗎..? 11/09 14:22
→ wayhorn:其實我在想之後心得文應該把雙方論點都一起整理出來,不然 11/09 15:12
→ wayhorn:常常重覆類似的討論。 11/09 15:13
推 wayhorn:(我指劇中的立論以及攻防) 11/09 15:18
→ wayhorn:原po提到的第一個問題戲裡有演出來,蘭丸在官司中間有去 11/09 15:19
→ wayhorn:煽動創意部的其他員工,這些員工後來除了到法庭作證外也都 11/09 15:20
→ wayhorn:順便告公司(第二次談和解時社長提到很多人學日向告公司) 11/09 15:21
恩我知道,但後續呢?每個人都要個兩億三億?
公司賠錢過一次後應該要避免後續問題產生
我想問的是 以公司立場,要怎麼明定條約(或獎勵)來避免後續專利權問題?
入公司所強制簽的[著作權為公司所有]這個合法嗎?
如果簽了這個條約,或是沒簽但公司有稍微獎勵員工
這樣還會被告嗎?
在沒開發完成之前都不知道會不會大賣的東西,要怎麼獎勵?
※ 編輯: hypermall 來自: 220.135.248.110 (11/09 17:48)
推 HydeTseng:分紅啊 打銷售出去的商品當作研發人的業績 在年末的時候 11/09 18:08
→ HydeTseng:照業績發給獎勵 11/09 18:08
→ HydeTseng:或者確定大賣之後和創作者另談專利和獎金 不要搞得都不 11/09 18:10
→ HydeTseng:給錢就好了 當然談的時候要有律師在旁邊 11/09 18:11
推 jerrylin:有什麼後遺症 科技公司也都用分紅制度 有倒嗎? 11/09 19:09
→ jerrylin:賺個幾百億吐個幾億出來是會死嗎?? 11/09 19:10
推 JessicaA1ba:科技業的法務都馬會請員工簽各種條約 保障公司權益 11/09 19:31
推 tiany:不過田向當初應該是沒有簽所謂的著作權和專利權的 11/09 19:45
→ tiany:而且他當時職稱好像是總務,我想總務跟開發類的創意人才無關 11/09 19:46
→ tiany:一般創意人才會跟公司簽條約,不過條約中會註明彼此各項權益 11/09 19:47
→ tiany:如果當初有簽妥條約,應該不會有展開劇情的機會...... 11/09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