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home (mickey)
看板Jinmen
標題[公告] 修正版規五買賣、團購文
時間Thu May 5 16:12:32 2011
修改版規五如下:
修正說明:原版規本是為了防止買賣、合購等文充斥版面而訂,但因金門版版友為數不多
,近來也沒有出現如此現象。再者,金門地處偏遠,許多物品需透過團購壓低費用,因此
針對合購部分加以放寬修正之。
修正後版規條文:
五、涉及買賣、交易、營利等文章類型(只要涉及利益形態者即算此文章類型),三
天內僅能一篇,並請勿手動置底(一直PO相同或類似文章,此即為手動置底!)
違者水桶兩週,累犯者及故意刪文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舉例:1/17post了一篇買賣文,那下一次可PO買賣文之日子為1/20
合購文章,限一天僅能一篇,違者刪文並警告之,同篇再犯者則水桶一週,故意刪文
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並請注意,根據中華民國法規
1.煙
2.酒
3.藥品(含隱形眼鏡、藥水、各項藥事法規範網路上禁止販售物品)
4.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之一切物品
5.活體動物
上述五類禁止在網路上進行買賣、合購,因此若有版友po出相關交易文章,一律先行
刪除,再通知之。
原版規條文:
五、涉及買賣、交易、營利與合購等文章類型(只要涉及利益形態者即算此文章類型),三
天內僅能一篇,並請勿手動置底(一直PO相同或類似文章,此即為手動置底!)
違者水桶兩週,累犯者及故意刪文而重發者,直接水桶一個月
舉例:1/17post了一篇買賣文,那下一次可PO買賣文之日子為1/20
並請注意,根據中華民國法規
1.煙
2.酒
3.藥品(含隱形眼鏡、藥水、各項藥事法規範網路上禁止販售物品)
4.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之一切物品
5.活體動物
上述五類禁止在網路上販售,因此若有版友po出相關交易文章,一律刪除
如有異議,請推文陳述,將考量各位意見後,於下星期正式公告。
過渡期間依舊版規彈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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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0.62
推 hhhomerun:推 05/05 18:29
推 susty:推~~~(qwewq大大被關了 XD) 05/05 21:58
推 colayo:推~ 05/05 22:37
推 hhhomerun:應該要放他出來不然也沒人會開團購了 05/06 01:45
→ Ariex:lol 05/06 10:53
推 Shisah:推~~~~推~~~~!!! 05/08 11:17
推 beagle426:版主 版規都放寬了 q大也該放他出來了吧 想跟他開的團 05/09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