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n761002:修改推文的部分,若發文者沒上線導致時間超過怎辦? 01/04 03:30
→ sukainielee:「推文者可委請發文者修改或推文說明」有說明就OK了吧 01/04 03:36
沒錯, 推文說明亦可。
→ sukainielee:另外正名列表李準基部分有繁簡字誤喔 ppt.cc/GtYZ 01/04 03:54
已修正, 此列表已開放編輯權限, 還請板友多多補充 :)
→ mayday510016:關於綽號那條,12小時是否有點短?有人一天可能只上 01/04 08:41
→ mayday510016:線一次?這部分版主是否斟酌一下? 01/04 08:41
OK 若通過後會改為24小時。
→ mayday510016:假設以上皆投票通過(需證明以及至專版發文), 01/04 08:43
→ mayday510016:請問違規的罰則是什麼?是我漏看嗎XD 01/04 08:43
→ mayday510016: *正名,打錯字了 囧 01/04 08:46
罰則部份, 像正名是屬於三-1-B, 原想等投票結束後和其它板規一起修訂公告,
基本上如果不是脫離韓綜討論範圍而刪文的話,
違規首犯都是先警告一次,再犯就水桶一週,屢勸不聽者視情況劣文或水桶一週以上。
推 dodomomo222:我覺得[LIVE]推文可以放寬~ 因為LIVE很忙,沒時間選字 01/04 11:46
再忙還是得要選個字阿 XD
因為[LIVE]文而放寬的話, 那就得一視同仁接受其它理由了 :)
推 kidone:關於第二點想提出個意見,不知道各位大大覺得如何呢? 01/04 11:49
→ kidone:發文限制使用正名,以表示對藝人尊重,也是對發文內容負責 01/04 11:50
→ kidone:推文則可開放綽號或暱稱,提供開放討論的空間 01/04 11:50
投票部份僅有「藝名」, 綽號、暱稱不禁止但也不能使用帶有貶意之稱呼。
推 yulovefang:綽號或暱稱發推文不禁止喔~ 01/04 12:05
推 remprogress:已投完,版主辛苦了 01/04 12:07
推 yulovefang:那個名單版主有留備份嗎?我剛剛好奇點一下差點嚇死我了 01/04 12:14
→ yulovefang:幸好還可以復原 ̄▽ ̄|| 01/04 12:14
推 luciferkathy:辛苦板主了~~~ 01/04 14:19
謝謝大家 :)
推 deadman:不懂為什麼要把罰責訂這麼重 本來板規沒有說再犯就水桶 01/04 15:04
→ deadman:只有說警告或水桶 再犯就水桶明顯高過原板規 01/04 15:05
→ deadman:這樣的處理方式可能會有人 因為怕被處罰而投特定選項 01/04 15:06
→ deadman:而且原板規有強調「蓄意」兩個字 live文如果要翻譯又要選 01/04 15:08
→ deadman:字 推文真的有時候會顧此失彼,因為時效性 非live文推文 01/04 15:09
→ deadman:有時效的問題嗎? 齊頭式的平等難道是真平等?? 01/04 15:10
正名這部份, 原板規三-1-B
B. 請尊重藝人姓名
此規範以經紀或唱片公司對台或在台所公佈之官方藝名為主
若官方無公布者,則不在此規範中
若經任一板友或板主提醒後,仍然蓄意打錯藝人姓名者
處以警告或水桶一周以上處分。
修改後的板規和原先一樣, 但因在「板規討論」一文中,
有板友覺得原板規罰則不清楚, 希望能較清楚列出罰則,
因此明列出首犯警告, 再犯水桶一週, 屢勸不聽者, 才會處以劣文或一週以上。
假設最後投票結果, 多數板友們認為正名是需要的,
新板規有註明「經板友或板主提醒後仍然蓄意打錯藝人姓名者」
並非板友一打錯字就要馬上接受警告處罰。
[LIVE]文部份, 我想也要尊重投票結果, 若因為時效性問題可以不用遵守正名,
那麼就會有類似情況發生「他說LIVE很急,難道很急就不用選字尊重藝人嗎?」
「我覺得他根本就不是LIVE很急,他之前打錯時我提醒了,現在又打錯根本是故意」
這樣是否又回到討論原點, 到底LIVE文需不需要正名呢?
→ deadman:原:提醒-警告或水桶 現:警告,再犯水桶 兩者有一樣? 01/04 16:31
→ deadman:我尊重板主一體適任的想法 只是對於正名這件事韓綜新板規 01/04 16:35
→ deadman:有種「如果通過就非常嚴格」的感覺,是否會左右投票意向? 01/04 16:37
→ deadman:如果不用正名,那些特地正名藝人的心意不就完全被抹煞? 01/04 16:39
推 qwer123441:經板友或板主提醒後仍然蓄意打錯藝人姓名者=>這就是提 01/04 16:44
→ qwer123441:醒阿 01/04 16:46
→ deadman:樓上說的是原板規 新板規板主上面寫首犯警告 並沒有提醒 01/04 16:47
新板規
如有以下行為者視為引戰:
a) 經板友或板主提醒後仍然蓄意打錯藝人姓名者
1.經板友或板主提醒後
2.仍然蓄意打錯藝人姓名
3.經上述1加2, 才會有首犯警告
→ xcrazyxdiva:看來是版主以為大家都看過上篇版規討論文... 01/04 16:58
→ deadman:謝謝板主說明 我是看到上面(推文下說明)罰則的部份誤會了 01/04 17:19
→ deadman:因為沒有想到引戰那邊去 感謝你 01/04 17:20
→ kidone:謝謝版主回應及提醒,其實我想提的意見就是發文限用正名 01/04 23:25
→ kidone:推文則可使用常見譯名 01/04 23:26
→ kidone:畢竟正名的確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難免會有疏漏 01/04 23:30
→ kidone:若發生又得由發文者一一修改推文,著實困擾 01/04 23:31
→ kidone:但相反的發文者得為自己發文負責,以示尊重正名 01/04 23:31
→ kidone:若有誤植藝名也方便修改:) 01/04 23:31
推文是否需要正名這部份, 亦在#1Il1GWeS 文章中提出過討論,
在當時並無共識, 因此交付投票決定。
若最終投票結果為需要正名, 新板規也並無提及需要由發文者一一修改推文,
主要用意是在提醒推/發文者在鍵入藝人藝名時, 能多加注意正確用字 :)
推 mad816:推版主!!!你真的好棒!!! 01/05 09:22
推 facz:投完票要怎麼到下一頁?? 我只完成第一項就卡住了 = = 01/05 14:03
按 0 取消投票, 1 完成投票,
要投第二個項目請再重新按一次大寫V, 選擇你要投票的編號。
※ 編輯: Devin32 來自: 36.228.81.36 (01/05 15:04)
推 Linpossible:推文不禁止譯名吧 不然有些"正名"根本很少見 01/05 22:16
推 bardeqeq:很多正名的字根本連看都沒看過...何況是打出來... 01/06 00:48
→ sukainielee:正名如前面講的應該是藝名正名,通常是韓星或公司有特 01/06 15:59
→ sukainielee:別聲明才需要 我想這有少見字的情形應該是藝人本名吧 01/06 16:02
→ sukainielee:個人想法也是同板主上面所寫新板規是希望大家多加注意 01/06 16:09
→ sukainielee:正確用字 打錯了經過提醒推個文說明一下或修文就行啦 01/06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