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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yan0926 (環保新觀念)》之銘言: : 因為工程之工期問題 : 之前我們有找到兩天是放颱風假 : 只是公家機關不接受這一點資訊 : 他們要求要附上法條說明 說颱風天是否為天災 : 是的話才能接受不列入工期問題 : 只是我不曉得這算是什麼法? : 想懇請各位板大提供些資訊給我~謝謝>"< 好好笑的公務機關 你可以去找「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開宗明義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之範圍及其達到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如下: 一 、颱風:    (一) 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停止辦公及上課。 (二) 風力未達前目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交通、水電供應等特殊狀況明顯影響通行安全或辦公上課有困難者。 (三) 停止辦公、上課後,該地區因颱風過境造成普遍性災害,其風力雖已減低,未達第一目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仍須繼續停止辦公及上課,以利善後清理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7
depravity:該公務員可能還會要求 天災是天然災害簡稱的法條喔 XD 04/16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