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畢業論文的正本非交給任課老師嗎?
時間Wed May 13 23:03:35 2009
是這樣的....
大學的畢業論文即將在下週五印製完成交給"任課老師"
共要印製四份副本,加上正本,共五份
其中有四份要交給"任課老師"
四份分別是一正三副
三份副本要給學校圖書館,系上,指導老師
正本歸他....
這有點不合理吧!!
論文雖然沒寫的很好,但是那至少也是學生的第一份著作
沒理由要將正本給他吧?
而且除了正本給他外還要把內容的電子檔燒成光碟一起給他
口試委員的簽名單只有一份,所以不管怎樣正本只有一份
我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跟老師說我想留正本,畢竟這是我第一次的著作
但老師竟然跟我說,不行...正本一定要給"任課老師"
不把正本給他,就是不按照他的規定交作業...
就不給我及格
="=
請問老師這樣要求我把正本給他合理嗎?
這幾天我會在跟任課老師冷靜的溝通一下
能不用到法律就不要用到
P.S我會不想交正本給他的原因,除了那是我第一本著作外..
這位老師在今年拿學姊去年發表的畢業論文當做自己的論文送去投稿
學姊和她的指導老師分長氣憤的找任課老師理論
但任課老師卻說"想不到我們這麼有默契!"
可是學姊的指導老師發現她們有默契到連錯字都一樣
但任課老師說...這篇論文他有上傳到國圖
國圖上也是他的名字...
但...這那篇真的是學姊的...
所以,這也是我一點也不想把正本和電子檔給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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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79.27
→ ggkaikai:習慣就好 05/14 02:50
推 Eventis:你可以先注意一下實驗室當初簽保密協定或相關類似約定,有 05/14 12:40
→ Eventis:沒有對於智財歸屬有"謎之條款"..(老實說我看過的都有Orz) 05/14 12:41
→ Eventis:雖然那些條款多可以主張無效,但要不透過法律大概是不可能. 05/14 12:42
但我們沒簽過這個東西耶?
而且,任課老師要我們簽的電子上傳同意書,也是他自己設計的
對了~~所謂的正本給他
就是說,我們所有有親自簽名的文件,
包括口試委員的過關簽名單.還有電子上網授權同意書
都要交給他...自己身邊只有留影本
推 alla:先給他 然後拿到成績畢業後再要回來 如果他拿去投稿 就告侵權 05/14 16:12
※ 編輯: sadaharu 來自: 203.70.79.33 (05/14 16:49)
推 mtvtwo:畢業論文為什麼給任課老師? 給指導老師還比較合理 05/15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