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ffiegygy:雜誌可以當作是要約不過沒有承諾的義務超過一星期也是 11/16 00:24
→ jeffiegygy:契約也不成立 不過拆開來可能會有侵權行為的問題 11/16 00:25
推 yoshilin:但是收件人為乙,不就表示乙為所有人了嗎? 11/16 06:53
→ yoshilin:寄來雜誌並不具備要約的性質,所以乙不管怎麼作 11/16 06:57
→ yoshilin:都不會有契約成立的效果 11/16 06:57
→ miguel7:謝謝各位的回答 11/16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