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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sego:但是社會大眾會覺得很幹,這可說是知識壟斷,而且法律人可 12/03 22:04
heisego:以躲在法技術操作中以防堵各種質疑,除非我們能保證法律人 12/03 22:04
heisego:個個人格純正,不然這也是很危險的事情。 12/03 22:05
heisego:離開法圖剛好去聽尤美女律師坐談,包括陳昭如老師在內,都 12/03 22:07
heisego:認為法律文字白話化是法律人需要努力的目標。我不是訴諸權 12/03 22:08
heisego:威,但他們講的話難道沒有道理? 板上諸前輩有何看法呢? 12/03 22:09
在我看來,法律文字白話化,是可以支持的。 但我們要先釐清的是,今天民眾對於司法體系或法律制度的不滿, 果真是法律文字「不白話」所造成的嗎?或者另有其原因呢? 舉例來說,像「鄭太吉殺人案」,最高法院令人詬病之處,在於它 不斷挑剔事實認定的細節,而導致該案遲遲無法定讞。如果說這是 一個「不正義」的結果,那麼這和法律文字是否白話,大概是一點 關係也沒有吧。又例如「猥褻物品」的認定困難,就算把「猥褻」 代換為「色情」、「淫穢」,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更不用說,「殺 人」這兩個字可說再白話不過了,然而,「胎兒是不是人」這個問 題,顯然不是已經非常白話的「殺人」這兩個字就能解決的問題。 今天就算法律文字很白話,人人都懂得如何運用法律語言來爭辯, 但只要案件的最終決定權是在法院手上,我們就永遠得仰賴別人告 訴我們「什麼才是正確答案(正義)」。 如果不喜歡這樣,那麼,或許我們應該認真考慮放棄司法制度。 -- 本命第一 赤瞳之無口教祖 綾波 零 (新世紀福音戰士) 本命第二 傲嬌之暴力女 千鳥 要 (驚爆危機) 本命第三 呆毛之貧乳御宅 泉 此方 (幸運☆星) 結論:我喜歡的女角70%是藍髮屬性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5.84
Okawa:補充一下 一開頭講法律文字白話化可以支持的理由 其實無非是 12/03 23:09
Okawa:國家對於人民的一種尊重或照顧而已 而這只是純粹訴諸國家 12/03 23:10
Okawa:作為一個人格化的主體 其倫理上的自我約束罷了 12/03 23:11
wjck00383:如有機會翻閱最高人民法院的書類,那是真的很白話。 12/03 23:12
heisego:我平常聽到的幾種詬病:1.看不懂法典在寫什麼,裡面都是一 12/03 23:14
wjck00383:例如我國常用精神障礙、心神喪失,他們會以"癡呆"替代。 12/03 23:15
heisego:堆艱澀的抽象名詞,根本不知其內涵。2.學說紛紜,縱使懂了 12/03 23:15
heisego:某些初步的法律概念,也無法應用,因為可能實際碰上的法官 12/03 23:16
heisego:不採自己一開始所學的學說。 12/03 23:16
heisego:3.法律人論證的標準莫衷一是,無法預測。 12/03 23:17
Okawa:說到抽象嘛 其實「具體」將會導致法典的膨脹 例如對岸即是 12/03 23:19
Okawa:而法典膨脹未必是好事 因為它會減低人民的可預測性 12/03 23:20
wjck00383:他們的法典非常白話,淺顯易懂。這不能遽指為缺點。 12/03 23:21
Okawa:至於學說紛紜 其實根本不重要 因為實務經常不鳥學說 12/03 23:21
Okawa:我倒是沒說白話是缺點 但法典膨脹卻真的會是缺點 12/03 23:22
heisego:為什麼會降低可預測性? 很多人對抽象概念作構成要件涵攝都 12/03 23:22
heisego:搞不懂怎麼操作,那又要如何預測呢? 12/03 23:23
Okawa:我說的降低可預測性 就是「原來還有這種規定我怎麼不知道」 12/03 23:25
Okawa:而這是法典膨脹所可能導致的現象 另外也可能導致訴訟程序更 12/03 23:26
Okawa:繁瑣 多數法條發生重疊適用的情形 這都是可能的 12/03 23:27
heisego:那麼同樣地,對抽象法律概念,一般人(包括法律系學生)看到 12/03 23:28
heisego:某些實務判決或者學說見解,也會覺得「原來可以這樣解釋我 12/03 23:29
heisego:完全搞不懂。」可以這邊給你擴張解釋一下,下一個再限縮解 12/03 23:29
heisego:釋一下,然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再類推適用一下,這不是跟具體 12/03 23:30
heisego:化法典的結果差不多嗎? 12/03 23:30
heisego:抽象的法律概念,對一般人而言的確是不太可能用直觀推導出 12/03 23:32
heisego:來的。 12/03 23:32
Okawa:具體化有時而窮 到最後還是要用上那些解釋方法 於是就更 12/03 23:35
Okawa:讓人無所預測了 12/03 23:36
Okawa:個人認為 白話化是OK的 但追求具體化則會有問題 12/03 23:37
Okawa:因為我們現在講得具體化其實不是真的具體化 而是另一種「 12/03 23:38
Okawa:貼近日常生活語言」而已 例如訂一條竊盜ATM罪這樣 12/03 23:39
heisego:o大都舉刑法的例子,我覺得刑法的例子比較不會有構成要件 12/03 23:41
heisego:的問題,大多數的構成要件問題都出現在民法跟行政法上。刑 12/03 23:41
heisego:法基本上憑著道德直覺走,一般人都不會觸動刑法,而且在刑 12/03 23:42
heisego:法謙抑性底下,一般人大多數不會有刑事問題。真正讓社會大 12/03 23:43
heisego:多數人感到詬病的,還是民法跟行政法的問題,這兩門跟日常 12/03 23:43
heisego:生活比較切身相關。但偏偏這兩門裡面的學說分歧又不少。 12/03 23:44
Okawa:well 因為我對刑法最熟 所以才會這樣 倒不是有意為之 12/03 23:50
Okawa:不過兒少法第57條的模糊用語可是害死一堆人呢 科科 12/03 23:52
heisego:不過,我也承認完美法典是不可能的。哈特認為,人的理智能 12/03 23:53
Okawa:講錯 是具體、生活化用語 呵呵 12/03 23:53
heisego:力終究有極限,所以法律之灰色陰影地帶無可避免,僅能透過 12/03 23:54
heisego:法官裁量處理。 12/03 23:54
Okawa:我本文的最後一句其實另有深意 那就是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12/03 23:58
Okawa:如果什麼都要交給法院去判 最後的結果就是這樣 12/03 23:59
Okawa:大家一起來咬文嚼字 白話化也只是鼓勵民眾加入戰局而已 12/03 23:59
Okawa:可惜的是 有一股神秘力量一直要把事情往法院推 唉.... 12/04 00:01
heisego:我也同意走訴外會比較好,根據邱派理論,當然能不走法院就 12/04 00:02
heisego:不走法院。不過像是行政法案件,當人民要對抗國家機器時, 12/04 00:02
heisego:那真的是勢單力薄;看著行政機關的公文上有一堆自己看不懂 12/04 00:03
heisego:的術語,然後某個權益就莫名奇妙不見了,那真的是很火大。 12/04 00:04
heisego:可是打開行政程序法來看,又看不懂,當然會對法典感到不滿 12/04 00:05
Okawa:說不定以後會有擴大行政和解的學說出現呀 科科 12/04 00:06
CrazyMarc:行政法的問題不是出在術語,而一拖拉庫的函,光稅務類從 12/04 00:16
CrazyMarc:台財稅找就找到瘋掉,很見鬼的是,行政法院的類神人們居 12/04 00:17
CrazyMarc:於偏袒行政機關見解的地位,真是愉快 12/04 00:18
※ 編輯: Okawa 來自: 218.166.25.84 (12/04 00:30)
Okawa:抱歉剛剛修了自己的推文 不知有沒有板友被波及? 12/04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