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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之銘言: : 最後,印象中日本的法律文字似乎比一般口語還要更嚴謹 : 這可能要懂日文的板友出來面對,不是,是出來討論一下 XD 首先,法律文字通常都比一般口語更嚴謹。這無關於文言或白話, 而是它的「正式(formal)」特性所導致的。 另外,我之前講得有點太誇張了,日本並不是全部的法律都已經白 話化了,我所瞭解的只有刑法而已,在此致歉。 關於日本「刑法平易化」的成果,可以舉詐欺罪的條文為例。1995 年以前的條文(日本刑法第246條第1項)是: 人ヲ欺罔シテ財物ヲ騙取シタ者、10年以下ノ懲役ヲ処ス。 而1995年修正,平易化之後的條文是: 人を欺いて財物を交付させた者、10年以下の懲役を処する。 首先,因為是由文言改為白話,所以要把片假名改為平假名(現代 日本人書寫、印刷上的慣例是,文言用片假名,以利辨別)。雖然 文言和白話的詞類變化也有不同之處,但畢竟不是在上日文課,所 以就不多做解釋了。 其次,對於普羅大眾來說,「欺く(あざむく)」作為和語,比起 漢語的「欺罔(きぼう)」更簡單易懂。 再者,漢語不但通常比和語困難,遇到筆畫多的漢字,更是會讓非 知識份子的民眾一個頭兩個大。於是「騙取」被代換為「交付させ た」,亦即「使(被害人)交付了(財物)」。 如果一定要翻譯成中文來比較兩者間的差異,那麼大概是像這樣的 感覺吧: 『欺罔他人而騙取其財物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V.S. 『欺騙他人而使其交付財物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身為父母應該像園丁,給樹木澆水,除蟲之後,就看他生長。 我們不會規定玫瑰要變成茶花。但是許多父母常常想把香蕉種成蘋果。 ~ 袁瓊瓊《孩子沒有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1 ※ 編輯: Okawa 來自: 140.112.158.161 (12/0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