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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為了不要被說成是傲慢的法律人,我們還是要 有耐心地嘗試去理解原PO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或許他 只是發問方式不好,讓我們誤解了吧。 原PO可能是基於某些理由,需要去閱讀某些法律條文 並理解其意涵。但是原PO很快就發現,他看不懂那些 法律條文在說什麼,或者,他發現自己無法精確地掌 握那些法律條文的意涵。 於是原PO認為,他看不懂的原因不外乎是: 一、他不懂某些法律名詞的定義 -------- 證據一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心得] 有人覺的中華民國法律,好像是從英文翻過來的嗎? 時間 Mon Nov 30 21:21:42 2009 突然發現,憲法對公平的定義好像沒有連貫的邏輯性,有點像是情境式描述, scenario description,就是說,法律說明了那種情形該怎樣, 可是沒有去給字面明確的定義。 證據二 作者 vn503709 (tristesse,deprime)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21:09:23 2009 → citymale:很多法律名詞,也沒在六法全書後定義編冊。這樣非法律人 12/03 21:38 → citymale:該如何為自已辯護呢? 12/03 21:38 -------- 二、他無法辨識出複雜的法律條文語句中的邏輯關係 而這件事情的原因又不外乎是: (一)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根本不合邏輯 (二)或許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是合乎邏輯的,只是: 1.他不懂「正確的中文文法」,所以看不懂法律條文 -------- 證據三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法學屆也沒有人跳出來,說中文應該公佈嚴謹的文法,這樣法律的述才不會造成大 亂,這是為什麼呢? 在許多公務員參加國考時,念到一堆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您也背的下去嗎? 就為了您的前途。但當您進入國家的公務體系,未來有保障了,您會回憶起當 初國考時,念那些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所產生的疑惑嗎? 是否法學屆的人士,也該站出來,呼喻教育部公佈中文文法,為未來的public做點事呢? 證據四 (出處和證據二相同) 推 citymale:大大如何證明以上的作者不是在做白日夢呢?是要看 12/03 21:30 → citymale:output value對吧? 請問上述出版刊物有幫中文使用者 12/03 21:31 → citymale:更方便的使用中文嗎? 12/03 21:31 → citymale:最重要的是,就算上者是愛因坦等級的學者,站在使用者 12/03 21:32 → citymale:的觀點,無論是中文使用者,或法律使用者,有感到更快速 12/03 21:33 → citymale:方便嗎? 關鍵就在於,他們沒有整合研究成果,變成一套 12/03 21:33 → citymale:系統,去改變我們的語言文法,編寫公認的標準字典,建立 12/03 21:34 → citymale:學術方法。 像維基是一個頗有系統,且平民百姓可使用的 12/03 21:36 → citymale:系統。 -------- 2.法條或判決是用「文言文」寫成的,而他不懂「文言文」 -------- 證據五 (出處和證據三相同) 特別是許多判決文,習慣用所謂的"文言文",去寫判決書,也就是放棄用導入邏輯系統 的白話文寫判決文。這樣合乎公平正義嗎? 證據六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4:38:20 2009 可以請vn503709大大幫幾個忙嗎? 1. 是否可以用白話文說明您的理念嗎? -------- 3.我國法條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所以不合於中文文法 -------- 證據七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3:14:59 2009 版上的大大們,您可能真的邏輯清晰,思維有條理。 但請問您是因為中文很強嗎?還是因為您英文很強,用英文架構去思考, 再用中文字彙去表達呢? 證據八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 citymale:大大講的沒錯,但那是英文版的呀,中文有對正義定義嗎? 12/03 21:44 → citymale:相信大部份的人對這個字的用法是憑籍感覺。 12/03 21:45 證據九 (出處與證據六相同) 3. 如果您描述的是真理,想必用那一種世界認定邏輯嚴謹的語言一定也可以描述。 可以請您將您的論述翻成英文嗎? -------- 好,那麼首先,我們來檢討一下,原PO發問的方式究竟 是哪裡出了問題。 第一、原PO把「缺乏名詞定義」、「充斥專業術語」這 兩件事和「沒邏輯」、「文言文」、「從英文翻 譯過來的」等混為一談。 第二、原PO誤以為「中文文法」的功能在於「使人瞭解 字面上的定義」。 第三、原PO誤以為「白話文」等於「沒有上述缺點」的 寫作方式。 於是我們終於可以瞭解,為什麼原PO會提出一些令我們 一看就覺得「這人來亂的」的問題了。顯然,他連自己 所使用的詞彙「定義」是什麼,都不太清楚。 不過,我國的某些法律條文,是否真的有「邏輯關係難 以辨識」的問題呢?答案是:有。而且,因為「從外文 翻譯過來」導致難以理解其意涵的,也不是沒有。另外 ,有沒有因為缺乏「標準中文文法」,而使人無法光憑 字面就能精確掌握法條語句的邏輯關係的情形呢?其實 也未必沒有。 邏輯關係難以辨識,可參考性騷擾防制法第二條關於 性騷擾的定義性規定;從外文翻譯過來以致難以理解 ,可參考刑法第212條;至於中文文法的問題,我想 很多學法律的人自己都碰過,什麼頓號、分號代表什 麼意思之類的。 這些問題要不要解決,答案是:當然要。只不過這很顯 然和「法條數學公式化」、「判決書格式化」或「採用 機器法官」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我看來,原PO這次在本板所造就的的豐功偉業,只是 再度驗證了兩件事: 其一、我國的立法技術仍然有待加強。 其二、國文教育的方針顯然要改變。 其三、立法委員、國會助理及原PO都有重修義務教育的 必要。 -- 本命第一 赤瞳之無口教祖 綾波 零 (新世紀福音戰士) 本命第二 傲嬌之暴力女 千鳥 要 (驚爆危機) 本命第三 呆毛之貧乳御宅 泉 此方 (幸運☆星) 結論:我喜歡的女角70%是藍髮屬性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5.84
hsbc1287:212難解的是什麼旅券 免許證 特許證嗎XD 只知道免許皆傳~ 12/06 00:15
ChrisBear:本篇戰鬥力值數很高.... 12/06 00:29
CrazyMarc:戰力值破表 (‧Q‧) 12/06 01:54
JackeyChen:原PO的簽名檔還有一樓的推文 讓我感覺到濃濃的 XDDDDD 12/06 10:01
JackeyChen: 親切 12/06 10:03
sbboky:推OK大超認真...果然是親切的法律人OrZ 12/06 23:31
lovewait:先推一下 你很認真的去解決原PO的問題 12/07 00:31
citymale:感謝okawa大大不嫌棄… 12/07 00:46
Okawa:不嫌棄? 你認錯人了喔 我明明就把你殺了不知道幾遍 12/07 00:57
Okawa:你他XX的去把自己的問題想清楚再來這裡發問吧你 城市男性 12/07 00:58
mcid:這推文超爆笑的 本日最好笑 XD 有被吃豆腐的感覺齁 花哈哈 12/07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