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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提出一些淺見,請不吝指正 一般交易後退換貨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必須看退換貨的"依據"為何,此點應無異論 例如郵購買賣可以無條件退貨,是因為法律的規定 又如百貨公司或大賣場提供換貨服務,則是因為他們本身佛心來著 同意消費者即便在契約成立、生效且已履行之情形,仍可以無條件退貨或更換 性質上可能是雙方之間的另一個契約,或是原契約的變更等等 就原文所示「即期食品,售出概不退換」的公告,法律評價上可能是: 1.契約內容 這種情形,白話一點,雙方契約內容為:"我賣你東西,你給我錢,而且我不接受退貨" 即便用各種條文或法理,將"不接受退貨"等文字解釋為無效後 (亦即契約內容為:"我賣你東西,你給我錢"--->應該不至於這部分也解為無效吧!) 這裡面臨的問題是:這樣就代表店家一定要依照消費者的意思退換貨嗎?依據何在? 一般買賣契約,成立、生效且履行後,原則上消費者要求退貨並無理由 除非有法定或意定的撤銷或解除契約之事由(下述) 反之亦然,否則交易秩序如何建立? 當然,實際上店家願不願意退貨,那是另一回事 所以我想這可能是d版友第一推的意思,亦即,即便認為標示是無效的,也不代表店家 就一定要更換,除非找到其他合法的依據 2.排除瑕疵擔保責任的預定條款 若是這種情形,原po用定型化契約的相關規定,把店家的標示解釋為無效,似可贊同 但同樣的,此一條款無效後,也只是表示店家必須依照瑕疵擔保的規定負責 但本案事實依原po所述,似與標的物本身之"瑕疵"無關,所以這裡就不用再討論了 所以,如同原po推文所說,關鍵在於有沒有可能找到依據,使契約效力發生變動? 這裡可以考慮的是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 學術著作很多,不再贅述,我也認為本案消費者是可歸責的,所以不得撤銷意思表示 (當然,是否可以撤銷意思表示,必須上法院才知道,而且說不定在不同法院起訴會有 不同結果) 既然雙方的意思表示都無法變動,契約當然有效,店家除非自願,否則應無退換之義務 另外,不是很懂原po的幾個堅持: 1."即便"店家有告知義務,且您認為店家過失較大,效果卻是過失相抵?這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說,因為店家有告知義務而未告知,勉強可以認為本案消費者並無過失,而得 主張意思表示錯誤撤銷意思表示吧? 2.原po幾度強調店家標示顯失公平,而展開後續之論述,則原po是認為除了標示部分 無效外,整體買賣契約也因為這標示無效嗎?若是這樣,就無須討論意思表示錯誤 的問題吧?反之,討論可否主張錯誤撤銷意思表示,前提就必須認為買賣契約仍有 效吧? 最後,若本案消費者其實就是要買貓罐頭(因為別人告訴他這間店有賣) 卻不小心拿成人用食品,而要求店家退貨 不知道原po的考量是否會有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38.65
depravity:推你用心 ^^ 12/28 20:07
lemondrink:謝謝a大願意站在我的立場幫我把論證闡述得更清楚 12/28 22:09
darimgh:詐看之下 好像推法有漏洞 仔細推起來 發現好像毫無漏洞可 12/28 22:12
darimgh:鑽了...真的不得不佩服"此文PO" 我剛還一直在想消保§11條 12/28 22:13
darimgh:ORZZZ.... 12/28 22:13
darimgh:但後來再仔細看告示 發現也沒洞可鑽Q_O凹嗚~ 12/28 22:14
lemondrink:樓上怎麼了?XDDDD 12/28 22:17
lemondrink:回答1, 我提出兩種可能, 但不確定何者較好: 老太太未看 12/28 22:18
lemondrink:清標示即購買, 與店家未盡告知義務, 此處兩方皆有過失, 12/28 22:19
darimgh:我想鑽洞xdddddddddddd 12/28 22:19
lemondrink:然而那間店不是寵物用品店, 他賣的東西只有一樣是貓食 12/28 22:20
lemondrink:這種情況足以引起相對人之信賴, 使相對人誤以為其所 12/28 22:22
lemondrink:購買之罐頭為人類可食之罐頭. 因此店家的告知義務較大 12/28 22:23
lemondrink:因此就像你說的, 老太太可勉強視為無過失. 另一個過失 12/28 22:25
lemondrink:相抵一辭 是我推文時情急亂用XD 可先不必理會~ 12/28 22:26
lemondrink:回答2, 也是兩種或許都可以嘗試的方法:(a)契約部分無效 12/28 22:28
lemondrink:使契約整體無效. (b)若承認契約有效, 則此處也會出現 12/28 22:29
lemondrink: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而得撤銷. 按此路線可做成兩難論證. 12/28 22:30
lemondrink:(當然是如果兩條都推往對相對人有利的結果的話....) 12/28 22:31
lemondrink:回答最後, 是的!考量會有所不同! 可類比於原案件的情境 12/28 22:34
lemondrink:好比相對人走進寵物用品店想買貓罐頭, 結果不小心買到 12/28 22:35
lemondrink:給成人食用的罐頭而要求退貨. 這樣才會與原情境相仿 12/28 22:35
lemondrink:若相對人原本是想在一般店家買貓罐頭, 店家告知義務 12/28 22:37
lemondrink:自然也就小多了. 12/28 22:37
jlovet:我覺得宣告他是無行為能力者一切行為無效比較快... 12/29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