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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的師長們大家好 我姐姐(簡稱甲)是一個很虔誠的基督徒 後來因為和她男友(簡稱乙)分手了 目前正在籌備新的婚事 因相戀的時候,甲給了乙一些個人照片 而照片未有任何的底片存檔 分手之後,甲向乙索取這些個人照 沒想到乙的新女友(簡稱丙)卻告知甲說 照片早就不知塞到哪裡去了,不願意找 並對甲放話不要騷擾他們 且還侮辱甲的宗教 內容大致上如: 「我見過許多我看過一堆信教女生都這樣,說不能破處 結果一堆變通辦法玩的怪花招」 請問這樣是否犯了誹謗罪呢?因為這已經嚴重毀損到宗教名譽了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看了也挺教人生氣的 麻煩替我解答一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3.70
depravity:誹謗的客體要是得特定的人或法人 01/04 17:49
depravity:宗教不是法人;信教女生不能特定 所以都不構成誹謗罪 01/04 17:50
wing1234:如果她有直指哪個宗教呢? 01/04 17:51
wing1234:或者她的對象是"這一個信教的女生(甲)"呢? 01/04 17:52
OAzenO:幾天前新聞好像說立委想出了"反歧視法" 01/04 20:36
hotwingking:這樣子好了 即使侮辱了令姐宗教 您覺得令姐有權提告否 01/05 04:02
hotwingking:令姐若有權 全台灣都跟令姐同教的教友是否有權提告? 01/05 04:02
hotwingking:給了令姐提告權的話 事情反而一發不可收拾 01/05 04:04
hotwingking:所以法律就為受害人 限定了範圍 不然反而解決不了事情 01/05 04:04
wing1234:那請問一下如何可把照片拿回又可以制止某甲的嘴巴? 01/05 06:24
depravity:花錢買 01/05 09:31
sonardome:我覺得那句話真實性還蠻夠的 ^^ 01/07 08:09
depravity:其實那句話第一句文法有問題 XD 01/08 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