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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CUfinGrad98 看板] 作者: id4 (無限可能) 看板: CCUfinGrad98 標題: [情報] 剽竊報告被告中正大學教授游啟忠判處五月徒刑確定 時間: Thu Jan 7 17:07:36 2010 剽竊報告被告.....中正大學教授游啟忠判處五月徒刑確定 2010/01/07 08:11:05 瀏覽100|回應0|推薦0 剽竊報告抓包 旁聽生告贏名師 2010-01-07 中國時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游啟忠,八十八年間未經同意引用旁聽學生彭昕鋐繳交的 《亞航安諾德遺產案》報告,並刊登在該校法學集刊上,被學生提告。本案纏訟近十年, 刑事部分游啟忠去年被台南高分院判處五月徒刑確定;至於游啟忠向彭生求償廿萬元,日 前遭智慧財產法院駁回確定。  這宗老師引用學生報告內容被學生控告違反著作權法的罕見案件,發生在國立中正 大學法律研究所。該校歷史系大五學生彭昕鋐,八十七年十月間到法律研究所旁聽游啟忠 所教的「國際私法專題研究」課程,根據游指定,針對台北地院四十五年訴字第二四八號 民事判決(亞航安諾德遺產案),在期末提出口頭及書面報告。  學法竟玩法 纏訟十年判刑五月  八十八年一月底,彭昕鋐以磁片繳出報告,游啟忠旋於八十八年一月廿九日向國科 會申請執行「論國際私法定性問題概念於我國最高法院判決運用之研析」專題研究計畫後 ,未經彭昕鋐的同意或授權,剽竊使用報告內容。智慧財產法院發現,八十八年一月廿九 日至八十九年七月間,游啟忠擅自抄襲彭生文章,並改頭換面以《論定性概念於我國最高 法院判決之運用研析》題目,發表在八十九年七月刊登在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出版的法學集 刊第三期。  八十九年彭昕鋐考進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發現游啟忠剽竊報告內容,遂向國科會 檢舉,也向嘉義地檢署提告。  做賊喊捉賊 向彭生求償遭駁回  游啟忠否認抄襲,他說,彭昕鋐是旁聽生,不是正式研究生,他早在八十七年十一 月初就用手寫完成「論定性概念於我國最高法院判決之運用研析」一文,並委託學生打字 ,絕沒抄襲彭的文章。  游啟忠也指出,他是法學博士,並有律師考試及格、乙等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及格、 美國華府律師考試及格等資歷,也曾擔任駐外使領館祕書,有獨立創作撰寫論文能力;反 倒是彭昕鋐僅係大五學生,不可能獨立完成該報告,指摘他侵害著作權,根本言過其實。  相似度超高 多處錯、漏字相同  但法院審理發現,游啟忠的文章與彭昕鋐的文章,包括文字結構、用語、結構鋪陳 等相似度頗高,其中部分段落整段僅有「的」字與「之」字差別,且多處錯、漏字相同, 甚且引註摘要劉鐵錚/陳榮傳之理論部分所用文字均一字不差,文章鋪陳結構相同。  刑事部份,法學教授一審被嘉義地院判刑十月,上訴至台南高分院纏訟近十年,九 十八年九月間判決游啟忠十月徒刑,減刑為五月,並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二年確定。  民事部分,游啟忠不滿被指剽竊學生文章,起訴要求確認擁有《論定性概念於我國 最高法院判決之運用研析》一文著作權,並向彭昕鋐索償廿萬元,經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敗 訴,上訴智慧財產法院,亦於日前遭駁回確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65.5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65.50
hoboks:為啥可以緩刑啊? 01/07 18:22
king2204:他是教授 有博士學位 懂得走捷徑 抄襲 01/07 18:50
hoboks:超研畢生真丟臉 砍掉重練吧 01/07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