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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大家 我在簽完和解書後(調解委員會) 對方要求分期賠償給我 共分四期 前兩期繳完後 原訂一月初要給的金額沒有按照預定的時間匯入 且打過去號碼變成空號 我該怎麼做確保自己的權益呢?? 要走法律途徑的話 該怎麼做?? 謝謝回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56.186
depravity:強制執行 01/09 13:46
ronyeh00: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先通知~若通知不到就凍結資產 01/10 20:40
ronyeh00:如果再不給錢就把動產清算~金額不足拍賣不動產 01/10 20:40
hcya:法院應該不會先通知債務人吧?否則不就是通知他趕快脫產? 01/10 21:55
chengweijen:對方身上財產只有一台破125 囧 01/10 22:39
depravity:可以讓他連那台都沒有啊 01/11 00:57
chengweijen:那台的價值~應該不到五千吧....不足額的部分 該怎麼辦 01/11 11:12
chengweijen:我去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他沒錢 會被管收嗎? 01/11 11:12
chengweijen:不確定他有沒有正常工作 01/11 11:13
depravity:不足額當然是繼續欠啊 妳又不是政府欠妳哪會被管收 01/11 11:21
chengweijen:那就是要不回來囉.....謝謝d大的回答 01/11 13:47
hcya:如果沒有財產就會發給你債權憑證 債務人有錢時再聲請執行~ 01/11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