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0204995 (ENERG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污辱和誹謗
時間Sat Jan 9 16:07:54 2010
這是在PT板上所發生的事情
A君 PO文尋找工讀生
B君 對於A君找工讀生,另有批評另PO一篇心得出來
C君 推文者
D君 推文者
B 認為 A 徵工讀生另有別的用意,B在沒查證的情況下,
PO文說 A 徵工讀生另有用意,下面就一堆推文開始指責 A
但 A 看到此文章,認為有侮辱和誹謗
將對於推文者提告,其中有位鄉民推文內容是
" 這種人應該XXXX "
那請問這樣會構成侮辱和誹謗嗎??
\ ( __ __ ) /請板上各位大大幫忙
以下是 A 所言
請問你前天在推文po這句話時你有查證清楚事實是怎樣了嗎??
你這樣發言對我的名譽真的很受損,我以後要怎麼找工讀生?
我工作怎麼辦??
你這樣有可能已經構成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我已經將文章都複製
星期一將印下來帶著前往台南地檢署把上面對我有所侮辱跟誹謗的一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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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218.80
※ 編輯: ak0204995 來自: 61.61.218.80 (01/09 16:09)
→ okajo:你這篇文章完全沒提到重點事實 無解... 01/10 00:01
→ ak0204995:請問樓上是指??不太懂你的意思?? 01/10 00:12
→ snowtoya:事實真假不知道、到底推啥說啥沒寫清處,該寫的全沒寫@@ 01/12 00:08
→ snowtoya: 楚 01/12 00:10
→ ak0204995:A是說B沒經過查證就PO文說他用徵工讀生名義,額外還虧妹 01/12 01:44
→ ak0204995:其中一位推文者C,推文說 " 這種人應該XXXX " 01/12 01:47
→ ak0204995:XXXX <---是英文字母X 乘與四個 01/12 01:47
→ ak0204995:麻煩O大和S大幫忙,如果還有哪有問題,請告知,感謝 01/12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