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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在去年1221在復興南路與對象車到來車相撞 當時我被馬上送醫 有驗傷為手腳骨折 並有警察來醫院作筆錄 對方也有到場 我為直行 對方為左轉車 筆錄中對方有承認他的責任 目前我已向公司請一個月假 請問到時跟對方怎嚜和解及賠償 麻煩了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45.204
hcya:建議可去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01/14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