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zenO (聖杯!!!!!!!!!!!!!!!!!!!)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租屋還有 2 個月到期,我不想繳房租了...
時間Tue Jan 19 19:44:50 2010
※ 引述《lovedls (超核才是王道)》之銘言:
: ※ 引述《Neo1978 (Neo1978)》之銘言:
: : 對不起我看不太懂... Orz
: : 押金我本來就不打算拿回來了,反正不會再想有跟他任何瓜葛,
: : 那兩個月押金就當成接下來的租金,除了跟他結算水電瓦斯費,
: : 我不會想再給他半毛錢.... 我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 先以非法律層面來講
: 一般民間提前解約大多是不管還有多久的租期都賠償一個月的租金
: 所以押金兩個月 還可以退一個月
: 所以看你要不要跟房東喬喬看
: 那如果以法律面來講的話
: 既然你不想拿回押金那也好辦
: 跟房東講明你不續租就好了
: 違約金指的是因不履行契約所生之損害賠償
: 所以你不繼續租他的損害也頂多就是少了兩個月的租金
: 拿押金來賠償就夠了
: 剩下的就是把水電瓦斯費清一清就好囉
損害賠償 = 所受損害 + 所失利益 - 應支出而損害後未支出
0 + 2個月租金 - (假設有包水電)
所以扣掉剛好押金剛好也是2個月租金
你大概只要把沒繳完的水電瓦斯繳一繳就沒事了
除非你們契約另訂違約金額度
--
╭────────────────────╮
│
申請補助 │
│
需要文件:祖宗18代所得稅清單 │
│
所需時間:3個月 │
│
注意事項:不爽不要辦! │
│
║ 爽 ║ ║ 不 爽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42.100
推 depravity:不見得啊 可能有沒回復原狀(EX.沒打掃乾淨)的賠償 01/19 19:50
推 zenki000000:如果連契約都沒定的情況呢? 01/19 20:33
→ zenki000000:比如住了兩年 然後第三年住了幾個月要搬走 01/19 20:34
→ zenki000000:第三年的租金未繳清 (以前也沒定過任合契約 01/19 20:35
→ OAzenO:民422 不動產租賃契約超過一年應有字據沒字據視為不定期 01/19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