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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qchung (pp)》之銘言: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如果你勾賣家自付 : : 又不想付運費 : : 其實是你違約 : : 要是我看到這樣,我也當然以為是你要付運費,不然賣家自付是勾假的 : : 現在有點搞混了 : : 你勾的是買家付運費還是賣家付運費?? : ok....如果是我違約 : 那我最大可能需付的法律責任是甚麼? : 那我若打官司反告對方精神騷擾告的成嗎? : 會想這樣做是已經影響我生活了 : 為了區區xx塊真不值得(淚) : thx : PS:此人已在ptt公布我的個資 1.履行契約,這不算詐欺,就是一種買賣糾紛。 2.對方說要告你,這是他在主張法律權利,不能說他精神騷擾。 3.如果對方還揚言要公佈你的資料,可能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Okawa:我記得單純「個人」公布他人資料是不涉及個資法的 02/09 10:24
depravity:不是個人公布沒保密義務的資料也不違法啊 02/09 11:24
enterpirse:這個問題中的買方也用站內信寄給我一些問題詢問.. 02/09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