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weiday:謝謝^^ 08/09 16:37
※ 引述《oweiday (追趕跑跳蹦)》之銘言:
: 我的父母因為種種因素要離婚了
: 他們所談的條件是
: 房子是我母親的 但是孩子的學費生活費是由母親支出
: 父親只拿走他從我們戶頭轉走的300萬
: 但是我父親卻要有孩子監護權...
: 請問這樣可以把監護權搶到我母親手中嗎?
依民法 1055I規定,夫妻離婚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經由夫妻協議
由離婚後之一方或雙方共同擔任。
離婚夫妻雙方若無協議應由何人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或未能達
成協議時,夫妻一方得向法院請求酌定由何人出任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
擔,此即俗稱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爭奪」。
: 另外 我已經是成年的人 那是否就跟監護權無關
親權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若子女係已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者,即非親權
所及。惟懲戒權部分學說仍有爭議 (遠目...),此部分不在當下討論範圍內。
: 最後的最後
: 可以請教一下 擁有了監護權 到底可以做什麼事
: 或者換句話說
: 監護權的內容是???
: 煩請板上的各位幫我解答
: 事情可能有點緊急
一、在身份上的權限,具體內容大致如下:
(一)住居所指定權 (民1060)
(二)子女交還請求權
(三)懲戒權 (民1085)
(四)身份上同意及代理權
1.同意權 (民974、981、1049.....)
2.代理權 (民1076-2Ⅱ、1080Ⅴ)
(五)其他身份上照護權,僅限於親權之規定 (Ex.兒福法、國教法.....)
二、在財產上的權限,具體內容大致如下:
(一)財產上法律行為之代理權 (民1086)
(二)財產上法律行為之同意權
1.民法總則77以下之原則性規定
2.對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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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個人的世界都是自己的世界, │┌│┌────┐
││┐││ 每一個人的紅塵也都是自己認定的紅塵, │└┘│ ┌┐│
│└┘││ 跳脫了自己,就站到了紅塵的盡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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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塵盡處〉金魚/字.mayacafe/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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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hadamanthuz 來自: 114.42.216.50 (08/09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