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ugusta:再審是針對事實面質疑,非常上訴是針對法律程序面質疑。 02/04 16:08
推 hcya:原po說的沒錯,尤其在「證據」的層面,「事實」和「法律」是 02/05 19:01
→ hcya:沒辦法截然區分的,兩種非常救濟途徑的確都有主張的可能。若 02/05 19:02
→ hcya:硬是要去區分,當然會造成「想破頭」的結果啦XD 02/05 19:03
→ hcya:另外 你確定蘇案的再審理由是發現「自白因刑求而不實」嗎?^^ 02/05 19:04
→ Eventis:先替h寫擬答:否. 見台高院88聲再更(一)13;最高院89台抗463 02/05 19:37
→ Eventis:是說高院裁定在三的經查全部聲請意旨為無理由,到四再引35 02/05 19:37
→ Eventis:特抗21,把聲請再審意旨(一)另一段挖出來說再審有理由,真有 02/05 19:38
→ Eventis:種這裁定是讓人洗三溫暖的感覺(謎之OS:主文都先破梗了0.0) 02/05 19:39
→ Eventis:有寫不對的地方請h大批閱^^;;;; 02/05 22:23
推 hcya:哇謝謝E大提供資訊,所以蘇案的再審原因是「警方報告與確定判 02/06 11:57
推 hcya:決認定之事實有出入」,而非「被告自白不實」,原po好像是誤 02/06 11:58
推 hcya:會了^^ 02/06 11:58
→ dormg:抱歉啊諸位..因為有時我記憶不是很精確又急著問就先PO再說了 02/06 16:11
→ Eventis:某種程度來講也不能說錯,因為確實蘇案三次非常上訴都槓龜. 02/06 17:01
→ Eventis:至於文內的問題,證據分兩個層次,證據能力與證明力;證據能 02/06 17:02
→ Eventis:力多在刑訴裡有規定,該排除的沒排除,就是一個判決不適用法 02/06 17:04
→ Eventis:則的違法;而證明力依最高法院判例26渝上8,當然可以去刁刑 02/06 17:07
→ Eventis:訴155條1項但書的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之違法.另外有些證據本 02/06 17:09
→ Eventis:身存疑,當憑信性的問題被具體挑戰的時候,自然法院有調查證 02/06 17:09
→ Eventis:據憑信性的必要,應調查而未調查,當有調查未盡之違法;對前 02/06 17:10
→ Eventis:面涉及有利之證據或主張未調查或未說明理由而不採,依刑訴 02/06 17:12
→ Eventis:310第2款,還有理由不備之違法. 證據問題不會只是事實問題, 02/06 17:13
→ Eventis:原po去打工寫個第三審上訴理由狀就能深有體會了Orz..... 02/06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