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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沒啥意見 只是剛好想到我朋友的案子 我朋友也是被樓上的漏水弄到快發瘋 只好搬家 跟你狀況一樣 也漏水到插座 蠻危險的 而且呢 我朋友要的不是錢 主要是要樓上屋主修好 即使是修理費用全部由我朋友負擔 他也可以接受 慘的是 樓上屋主不修 他也無法破門而入 如果你也有相同的需求 建議一開始先提起假處分 告知法院情況危急 需要趕快修一修 請卓參 ※ 引述《blackyw (黑黃)》之銘言: : 因本人名下之祖傳房產樓上是投資客,而且應該是業餘的投資客 : 買了房子又不願意整修,好幾年都賣不出去 : 因為漏水太多次了,想告他一次,給他一點警惕 : 為了減少麻煩,我把索賠金額控制在十萬以內的小額訴訟 : 我也知道這種相鄰關係是屬於強制調解事項之一 : 但我會盡量讓調解不成 : 我的目的在於給他點警惕,希望他去整修好他的房子 : 早日賣掉我們早日不用當鄰居 : 因為之前沒有想要告他,所以照片等證據沒有各個角度都準備好 : 我最遭的打算就是,他很會裝可憐,搞不好我會敗訴 : 但是我損失就是一千塊的裁判費用 : 但是如果能給他個警惕知道我是會告人的 : 以後再有狀況我證據會留齊全就好 : 以下寫的民事訴狀有按照教科書內所謂的人.事.時.地.物都寫到 : 並有注意到損害賠償時效在二年內 : 並明確點出訴求目的 : 但是畢竟沒寫過訴狀,有些用語可能不符合法律用語,請協助更正 : --------------------------------------------------------------------- : 被告於民國99年9月9日晚間,其持有之xx市xx區xx路XX號YY大樓五樓建物嚴重積 : 水,因無人管理致未及時處理,滲漏到本人持有之同棟大樓四樓建物,導致天花板多處大 : 量滲水,進而造成輕鋼架天花板多處崩塌、地面插座浸水短路、地面積水約十公分。 : 被告自民國95年法拍取得該建物後,現況為無人使用之空屋,有多次漏水紀錄,先前原告 : 六樓房客亦以多次漏水無改善為由退租,之後原告建物也無法順利出租,造成原告身心痛 : 苦異常,每逢大雨就擔心五樓再度滲漏至四樓,多次向被告要求改善均未獲得正面回應。 :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擬請求賠99年9月9日緊急雇工排水費用叁仟元、天花板 : 輕鋼架部份重做費用貳萬肆仟陸佰元、木質地磚重做費用半額參萬伍仟元,以 : 上合計陸萬貳仟陸佰元整,為此狀請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 : ※ 第一百八十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 : 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 ,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附件 : 1. 五樓建物謄本 四樓建物謄本—證明彼此為相對人. : 2. 損毀狀況照片--n張 : 3. 修理報價單--n張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joy830:XD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