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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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推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推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推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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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223.187
推 reken1234:請問一下原po 菜蟲哥有回應什麼嗎 想先瞭解一下情況 06/07 21:32
→ hoboks:???? 看不懂你的問題 回應啥? 06/07 21:44
→ hoboks:有需要聯絡我的請寄站內信 我會設定轉寄 06/07 21:46
→ hoboks:說不定明天開始我就不上站了 但我還是會處理完這件事 06/07 21:46
※ 編輯: hoboks 來自: 111.81.174.45 (06/07 21:46)
推 henryc:這跟台灣司法生病無關吧,以為檢方想辦這種案件嗎>< 06/07 21:58
推 lovelyshu:生病的不是司法,而是濫訴的人民....= = 司法夠無辜了... 06/07 23:43
→ lovelyshu:實務上很常碰到一堆自以為是到處亂告、浪費司法資源的人 06/07 23:44
→ lovelyshu:真希望能有什麼法條可以處罰他們,誣告罪不足以作為懲戒 06/07 23:44
推 depravity:生病的是司法沒錯啊 檢察官無法確實把關 06/07 23:53
→ depravity:不合的也要傳 = = 06/07 23:53
→ depravity:一看就知道不合的有啥好傳來了解的 是要了解個雕狀況= = 06/07 23:54
推 TenLong:怕不傳會被說成吃案嗎 = = 06/08 00:47
→ alawyer:有看過不傳被告就不起訴的。 06/08 00:57
推 depravity:怕這不就是一種病態嗎 ?? 06/08 01:29
推 lovelyshu:刑事上是這樣沒錯,但民事也多的是這種濫訴的人啊...= = 06/08 08:45
推 trausing:我遇過不傳就不起訴的耶,但我覺得很OX,不知有啥方法可 06/08 10:19
→ trausing:申訴 06/08 10:19
推 season002:我是覺得沒必要啦(指不上站) 怕或氣到都會讓X高潮吧 06/08 10:43
推 depravity:無罪 就不傳不起訴應該的啊 XD 06/08 11:46
推 winterrain:學長支持你 看不出那裡有309 310 是我我也誣告回敬 06/08 12:10
→ winterrain:不過用不著不上網拉 06/08 12:11
→ henryc:不傳當然可以,反正現在陳情管道很多,總統府、高檢署、各 06/08 12:33
→ henryc:檢察長都有信箱,隨便陳情一下就夠麻煩了 06/08 12:33
→ henryc:你認為無罪,問題是告訴人這麼認為嗎?不傳被告爽,告訴人 06/08 12:34
→ henryc:不爽啊! 06/08 12:35
→ depravity:若那些單位不分青紅皂白就是那些單位也一起病了 = = 06/08 12:35
→ depravity:要領檢察官這分薪水就該對得起良心 不然請滾蛋 XD 06/08 12:36
→ depravity:為了自己不受到壓力就把壓力給別人要這種公僕何用 = = 06/08 12:39
→ henryc:樓上,很多案件初看也許沒道理,但除非該告訴人明顯濫訴 06/08 12:54
推 season002:兩邊爬爬文就知道啦 現在不知是經濟不景氣還是情感真的 06/08 12:54
→ henryc:多次,在該地檢署很有名聲,不然告訴人之權利就不該受保障? 06/08 12:54
→ season002:太脆弱,什麼都來問能不能告 06/08 12:55
→ henryc:你不可能兩邊討好的,除非極其明顯不成立的案件 06/08 12:55
→ henryc:不然想直接結案,倒楣的還是辦案的人,到時又有人會同情? 06/08 12:56
推 depravity:他領薪水了就該吞啊 不然付她薪水幹嘛 又不是22K = = 06/08 13:01
→ yuusnow:H大不是該篇推文阿 他回的那篇文章哪裡有一絲309或310... 06/08 13:05
推 depravity:要是台灣也是檢察官濫權要民賠的國家看還敢不敢這樣 XD 06/08 13:07
→ cawba:上次夜疑驚事件就有兩個鄉民不在戶籍地 沒收到檢方傳票所以 06/08 15:48
→ cawba:根本就沒去開偵查庭 最後全部都不起訴 這次檢方應該也會這樣 06/08 15:49
→ Isoroku5566:被告+1 06/08 16:25
推 guanquan:我覺得很多人因為網路匿名性的保護,就隨意謾罵口無遮攔 06/09 15:20
→ guanquan:這種情形也是該治一下比較好。 06/09 15:20
推 sashar:出頭哥 別看太重拉 可以不去阿 反正你覺得你沒錯 06/09 16:55
→ sashar:最後也是不起訴 別太難過了 下次記得別太...XDD 06/0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