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我愛sluttysavage >////<)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如何脫離親子關係
時間Tue Nov 15 17:07:19 2011
※ 引述《lirac (卻道海棠依舊)》之銘言:
: 請教大家~
: 最近有遠房親戚遇到下列狀況...
: 感覺很可憐不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幫助她
: ----------------
: 這對夫妻早年因沒有小孩,
: 所以跟朋友抱來一名男嬰當作自己親生直接報戶口。
: 先生兩年前往生了,阿嬤現年70多歲,是中低收入戶。
: 現在問題在於...
: 抱來養的這個兒子四十多歲,離婚後跟前妻同居在外頭
: 長年來兩人好吃懶作、整天只會跟阿嬤恐嚇要錢
: 而且在外欠債,也不曾撫養父母
: 老人家已經不堪其擾,不管躲到哪個親戚家都會被找到...
: 阿嬤名下僅有一間小平房根本也不想留給兒子
: 並且非常想要脫離親子關係
: 親友幫她查了資料發現很有困難,
: 第1.根本沒有「脫離親子關係」的方法?
: 第2.老一輩所說的登報好像也是沒有法律效用。
: 不過我有查到一個類似案例說法是:
: 「可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只要親子鑑定證明雙方無血緣關係,法官就會裁准。」
: 但這似乎又牽涉到當年阿嬤是否偽造文書的問題;
: 以及她兒子應該也不會乖乖去驗DNA
: 請問大家這種狀況有解嗎?或有更好建議呢?感恩
: (目前沒有家暴狀況/就是精神虐待和無盡的惹事索錢)
如果沒有分娩事實存在,依據實務見解無須提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直接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就可以解決。
此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從文中判斷至少有20年以上,訴
追期應該消滅,該走的程序走一走,到時候檢察官會裁定不起訴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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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
你說你當過國家元首 ╭──╮
試 ╯ ╰╮
怎麼專長只有跑步和游泳.. ╭ ╮ 看...
中 ≡
ㄟ﹎╴ ╭╯
你的專業勒? ☆|∥
│ 看報紙啊..
: ▌—○..○ ╯
你到底是怎麼治國的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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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7.231.91
→ lirac:原來如此 又多了一個方向 感謝~~ 11/15 18:07
→ tomchow76:原po的暱稱是在跟楊主播告白嗎XD 11/15 20:01
推 depravity:楊主播是?? 11/15 20:56
→ ChrisBear:楊伊湄>//< 11/15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