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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rac (卻道海棠依舊)》之銘言: : 請教大家~ : 最近有遠房親戚遇到下列狀況... : 感覺很可憐不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幫助她 : ---------------- : 這對夫妻早年因沒有小孩, : 所以跟朋友抱來一名男嬰當作自己親生直接報戶口。 : 先生兩年前往生了,阿嬤現年70多歲,是中低收入戶。 : 現在問題在於... : 抱來養的這個兒子四十多歲,離婚後跟前妻同居在外頭 : 長年來兩人好吃懶作、整天只會跟阿嬤恐嚇要錢 請先敘明親屬關係吧....一會夫妻,一會阿嬤,路過的大概一半可能都 搞混了..... 到底這麼原PO所謂的阿嬤,是指這位好吃懶做的阿嬤(祖父母). 還是原PO 的阿嬤....... : 而且在外欠債,也不曾撫養父母 : 老人家已經不堪其擾,不管躲到哪個親戚家都會被找到... : 阿嬤名下僅有一間小平房根本也不想留給兒子 : 並且非常想要脫離親子關係 : 親友幫她查了資料發現很有困難, : 第1.根本沒有「脫離親子關係」的方法? : 第2.老一輩所說的登報好像也是沒有法律效用。 : 不過我有查到一個類似案例說法是: : 「可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只要親子鑑定證明雙方無血緣關係,法官就會裁准。」 : 但這似乎又牽涉到當年阿嬤是否偽造文書的問題; 就是去自首當年的出生證明是假的,自首偽造文書罪. 犯行若已經超過法律追溯期............不起訴處分 然後確定源頭斷了,再去裁民事的否認子女之訴. 至於是否拿不拿得到 DNA ,至少家裡總還會有一些當事人 用過的物品還沾有 DNA. 而當事人若不願意提供DNA比對,法院應該也是可以裁定用這些生物證據 : 以及她兒子應該也不會乖乖去驗DNA : 請問大家這種狀況有解嗎?或有更好建議呢?感恩 : (目前沒有家暴狀況/就是精神虐待和無盡的惹事索錢) 之前新聞好像有一個類似 case , 結果告成之後,那位壞小孩去跪(前)阿嬤還是(前)母親的家, 希望能夠原諒再給他回去. 不過新聞撥出好像是....不開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5.178
ilgsu:我覺得還滿清楚的,早年沒孩子的夫妻指阿嬤跟她老公,然後好 11/15 18:37
ilgsu:吃懶做指被收養的孩子跟孩子娶的老婆(現為前妻) 11/15 18:38
lirac:謝謝樓上說明~ 11/16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