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uapoantonio:感謝解惑~ 01/09 11:55
※ 引述《guapoantonio (desconocido)》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警察若看到通緝犯應該是可以立即逮捕,
: 但依刑事訴訟法第87條並無明文規定,
: 只寫到檢察官跟司法警察官.
: 那逮捕的動作是以該條的第二項:
: "利害關係人"為執行要件嗎???
: 謝謝
這問題也同樣是我多年來的疑問XD
問過當基層員警的親人
他說他們派出所主管說,基層員警是"受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指揮"逮捕通緝犯
逮捕後的相關文件也是由司法警察官簽名
所以至少在形式上符合條文規定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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