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geloo:與有過失情形,建議先去警局調閱過失研判表 03/08 20:29
※ 引述《dozebbs (沮喪中)》之銘言:
: 剛才從調解委員會回來
: 肇事者連出現都沒出現
: 所以又寄通知及打電話給對方約下星期調解
: (因怕過六個月)
: 為了這件事,我媽很不諒解我,她覺得我讓家人跟著我醫院,警局跑來跑去
: 所以她要我算了,自認倒楣
: (反正我肋骨斷了,也沒喊痛;所以我媽一直認為我又沒怎樣)
: 走出調解委員會時
: 我跟我爸臉色都很沉重
: 覺得對方打算下星期也不出現,要拖過六個月
: 所以我己做了最壞打算
: 下星期對方又不出現
: 要告她傷害
: 寧願對方去坐牢
: 事發我住院時,我家長打電話到她家質問她如何開車
: 聽說她母親說
: 我騎機車以很快的速度去撞她女兒
: 她大約認為我是一個poor man
: 想跟她要錢
調解不來就不要調解啊!!!
直接去告過失傷害罪就好,民事部分附民就好
到檢察官那邊就說曾經調解過,被告惡意不為和解
請檢察官起訴讓您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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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幹你媽的!沒看過人魚啊!
██████皿█ ▄▄▄▄▄▄▄ 崖上のb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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