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airlin (adair)》之銘言:
: 請教
: 家人日前過世,
: 經由網路查詢,知道現在修正為全面限定繼承,
: 所以我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限定繼承嗎?
: 還是我要準備文件及到法院跑流程?
: 需要到法院辦理嗎?(也就是以前在辦限定繼承的方法 那修法後還需要嗎?)
: 因為我確定目前遺產加債務後還是正數,
: 但是害怕還有未知的債務 (如地下錢莊等非正式正當的債權人)
: 地下錢莊等非正式正當的債權人,適用於限定繼承嗎?
如果你沒有要拋棄繼承,而要限定繼承的話
雖然現在原則上已經採取限定繼承制度
(例外是如有民法1163條的情事,還是會喪失限定繼承利益)
但是依民法第1156條,
繼承人最好還是要陳報遺產清冊於法院
(因為陳報遺產清冊於法院後,會開始公示催告程序)
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
可以到各法院的網頁上搜尋
在這邊分別以板橋地院、宜蘭地院的網頁為例
(一)板橋:
請先到板橋地方法院的首頁
右上角有一"業務查詢",請點進去
左邊有一個"家事法庭",請點進去
再來請點"各項業務辦理流程"
接著請點選"第三項辦理遺產處理狀況流程及應備文件"
裡面有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簡介
(二)宜蘭:
請先到宜蘭地方法院的首頁
上方有一"業務簡介",請點進去
左邊有一個"家事業務",請點進去
上方有一個"繼承事件",請點進去
視窗拉到最底下,
有一個"如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另開新視窗)",請點進去
裡面有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簡介(還有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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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mas 來自: 210.69.124.24 (03/11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