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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airlin (adair)》之銘言: : 請教 : 家人日前過世, : 經由網路查詢,知道現在修正為全面限定繼承, : 所以我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限定繼承嗎? : 還是我要準備文件及到法院跑流程? : 需要到法院辦理嗎?(也就是以前在辦限定繼承的方法 那修法後還需要嗎?) : 因為我確定目前遺產加債務後還是正數, : 但是害怕還有未知的債務 (如地下錢莊等非正式正當的債權人) : 地下錢莊等非正式正當的債權人,適用於限定繼承嗎? 如果你沒有要拋棄繼承,而要限定繼承的話 雖然現在原則上已經採取限定繼承制度 (例外是如有民法1163條的情事,還是會喪失限定繼承利益) 但是依民法第1156條, 繼承人最好還是要陳報遺產清冊於法院 (因為陳報遺產清冊於法院後,會開始公示催告程序) 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 可以到各法院的網頁上搜尋 在這邊分別以板橋地院、宜蘭地院的網頁為例 (一)板橋: 請先到板橋地方法院的首頁 右上角有一"業務查詢",請點進去 左邊有一個"家事法庭",請點進去 再來請點"各項業務辦理流程" 接著請點選"第三項辦理遺產處理狀況流程及應備文件" 裡面有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簡介 (二)宜蘭: 請先到宜蘭地方法院的首頁 上方有一"業務簡介",請點進去 左邊有一個"家事業務",請點進去 上方有一個"繼承事件",請點進去 視窗拉到最底下, 有一個"如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另開新視窗)",請點進去 裡面有陳報遺產清冊的流程簡介(還有圖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4 ※ 編輯: charmas 來自: 210.69.124.24 (03/11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