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idashin (想忘記傷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能夠反告他誣告嗎?
時間Sat Mar 17 14:59:02 2012
之前從高雄上台北工作
老闆在我還未上去時在我和我女友面前說
幫他打理公司一個月月薪有四萬
一直鼓吹我
那時想說也好上去幫幫忙
但誰知ㄧ上去台北一切都變了
因為剛上台北沒什麼錢於是跟對方一起住
他和她女友睡一間七八坪大的房間
有大衣櫃還有床
而我只能睡在2坪大塌塌米室硬硬的地板
他家的狗不時還會跑上來小便
這還不打緊
他和她女友很愛打牌
所以客廳基本上根本都是他們在用
早上八點就要起來上班
塌塌米室隔音超差就在客廳旁邊
他們卻打牌到半夜
也許這都不是重點
我一個月月租7500
而他們兩個合起來月租一萬
白痴都知道這不合理
但想到有薪水領
也沒想太多
工作了快三個月
像隻狗一樣被使喚來使換去
要買菸就要我下樓去買
要幹麻都要我跑腿
大小雜事都要我做
一直跟我催房租和訂金
這些也許真的沒什麼
我一份薪水都沒領到過
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說我這樣不是辦法
他說他會去台中一趟順便跟我父母要錢(我已經想盡辦法付了兩個月的房租了)
我打了電話通知我的父親
我父親叫我包袱收收回家好了
於是不想把場面鬧的不愉快
我留了張字條說明我父親會跟他談好房租的事
半夜就離開了台北
於是紛爭就這樣開始
先回高雄陪伴女友時
我在臉書上PO下
"我要的只是尊嚴而不是想狗一樣的生活"
他用我同事的FB嗆我說只會躲在高雄吠
遇到事情就只會叫我爸媽出來處理
沒路用
當時我以為是我同事嗆我於是我打電話給那位同事(這同事很雙面人很恐怖)
那位同事先嗆我不付房租就跑
然後又講了很多很難聽的話
我那時情緒失控
說了聲"你再靠腰一次試看看"
那位同事說你有種再說一次
於是我又重複一次
最後掛完電話我得到了那段對話是我前老闆留的
於是我打給了我前老闆
他一開始還故意裝傻
後來也就直接跟我吵了起來
他說剛剛那位同事跟我的對話都有錄音
關於我講三字經的事他會提告
然後還是一直嗆我不要只會躲在高雄不敢去台北面對
其實我的個性真的不容許人家誤會我
我根本沒有不敢面對而是我父母說他們要處理
於是我氣到在自己臉書PO上
"只會拿別人罵三字經這件事來提告
就算你多會賺錢
還不是跟垃圾沒兩樣"
"每個人都有過去的
是你欺人太甚
你會看到你想要的結果"
後來那位同事上MSN時那位前老闆還是不斷用那位同事的MSN
嗆我只會躲在高雄吠不敢面對
於是我就回嗆一句
"謝謝你之前讓我知道你家住哪
你那麼愛找別人的父母
就換我來見見你的父母
再見
一路順風"
沒想到他馬上居然打給我的母親說我恐嚇他說我要去找他父母
這還不打緊
他還跟我父母提到我女友拿小孩
甚至還跟我父母造謠我賣毒還吸毒
後來我父親和我上台北跟他談房租的事
他居然還獅子大開口說我違約在先
要負責他們的房租
(根本沒簽過約)
我父親當然不肯
那時他對我父親態度很差於是我態度也差了起來
沒想到他居然叫警察來
警察聽了狀況也叫他別欺人太甚
但他不接受
這樣的條件我們當然不接受於是我和我父親轉身走人
但我父親認為我們有住的時間我們該付就是要付
於是照對方之前開出來的明細
我們又匯了兩萬五過去
(住不到三個月每天只吃ㄧ餐只用過電腦和洗澡居然花了四萬)
不想理對方以為這樣就結束了
過沒幾天我就被告恐嚇取財
理由就是上訴那些我臉書的PO文和我說要找他父母見面這件事
於是這期間總共兩次一早就搭車上台北去做筆錄和開庭
在開庭時我一直強調臉書上的PO文指示我個人的抒發
不懂為何他要跑來我的臉書看我的發文自己對號入座
另外也搞不懂他都堅持一直要找我父母
我只是也想找他父母親談談這樣莫名奇妙就要被告
好險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定案
後來從公司那方面得知公司的執行長也在對他提告
因為他A了公司的資金70萬
公司才剛開不到半年
就A了公司70萬
所以那公司的執行長是要我在彰化也對他提出誣告
讓他得到教訓
我父母是認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但是我認為今天不給他一個教訓
以後會有更多人會受害
但是怕是自己衝動
所以想上來詢問大家的意見
如有需要我也可以PO上不起訴書
另外想知道這麼惡質的人的PTT ID的也可站內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35.33
推 ilgsu:基本上他要是能成立誣告,檢察官不用等你告就可以公訴做業績 03/17 15:13
→ ilgsu:就我看來,我只知道你很生氣,就你的文來說也知道他做很多缺 03/17 15:14
→ ilgsu:德事,但我連你要對他哪部分的行為提誣告都看不懂...... 03/17 15:14
嗯對他沒有充足證據就對我提出恐嚇的告訴
其實誣告示當初做筆錄時警察建議我可以這樣做
我也不太清楚怎樣可以構成誣告
所以上來請教只是越打越氣而忘了打出最大重點很抱歉
※ 編輯: paidashin 來自: 219.81.235.33 (03/17 15:39)
推 malemma:沒請律師? 照你這樣PO 至少可以討薪水 03/17 16:13
但是當初真的也沒有簽約
他只是在我和我女友面前說而已
我們也沒錄音錄影
推 kirimaru73:「沒有充足證據就提起告訴」跟誣告完全無關喔 03/17 16:43
→ kirimaru73:你要找找看他有沒有造假或是在提告時說謊等行為 03/17 16:44
當初我朋友是說
我PO在臉書的東西根本沒有指名道姓
也許我只是在罵別人
而他只不過路過看到就隨意提出告訴
但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是否能成立
※ 編輯: paidashin 來自: 219.81.235.33 (03/17 16:56)
推 kirimaru73:這個叫懷疑 不叫造假 也不叫說謊...... 03/17 17:04
推 ilgsu:誣告只有一種狀況穩GET:"明知"人家無罪還告人家犯罪 03/17 22:13
→ ilgsu:"覺得"人家有罪而告人,要是最後無罪就是誣告,那訴訟案件至 03/17 22:14
→ ilgsu:少少一半甚至九成 03/17 22:14
推 smilelover: 可以請問你幾歲嗎? 03/18 02:57
推 ilgsu:樓上是問誰呀?我的話...比可以判死刑的最低年齡還高了...嗚 03/18 10:01
→ iscu:誣告沒那麼簡單啦 要有捏造事實~ 03/19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