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熊.麻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這樣車主有罪責嗎
時間Fri Nov 9 11:57:57 2012
※ 引述《R176B2C2 (無所不在)》之銘言:
: 假設有一個車主為了防止車子被偷而設計了一些陷阱
: 現在有個小偷因為偷他的車(偷車的動作過過程很明確)而被陷阱弄到受重傷or身亡
: 試問這個車主是否有罪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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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9年上字第 1174 號 刑事判例
裁判日期: 民國 19 年 01 月 01 日
要 旨:
查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正當防衛之要件,必對於現在之不正侵害,始能成
立,若侵害已過去,或預料有侵害而侵害尚屬未來,則其加害行為,自無
正當防衛之可言。
構成要件成立,無阻卻違法性事由,行為具備不法性且無阻卻罪責事由
成立犯罪 本案至多用57量刑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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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希聲之鳳皇,亦見譏於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見傷於魯人。
鳳豈以譏而不靈,麟豈以傷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為神兵;焚
而可變,孰為英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靈烏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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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127.24
→ aaaaa66666:可是陷阱的效果是在小偷著手時才發動的耶 11/09 15:41
推 R176B2C2:推1F 我就是這個意思 是因為小偷私闖住家行竊 11/09 17:22
→ phantomli:這個判例無法作為「欠缺現在性」之支持,自動防盜設備多 11/10 14:28
→ phantomli:是在「不法侵害發生時」才發生作用。 11/1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