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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甲過世,有配偶跟5個子女,目前皆健在故有繼承權。 甲沒有留遺囑,所以目前遺產分割是想採協議分割的方式進行。 遺產只有甲戶頭裡的現金存款,沒有不動產。 問題一: 若配偶及5個子女對分配金額協議不成,唯一解決方法是否就是上法院? 問題二: 甲的喪葬費用,是否可以用民法1150條解釋,由遺產支付, 然後配偶及5個子女再針對扣掉喪葬費用的遺產去協議分割? 若不能用遺產先扣除,那是不是又只能上法院解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6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