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jing (高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簽收包裹詐騙
時間Thu Aug 15 18:19:21 2013
剛好在FB上看到同學有這類情況
地址收件人都他本人
但是他沒有印象有該類東西所以不敢拆開(不過後來才發現是女友寄的XD)
說之前網路流傳有詐騙利用這種方式告人侵占賺和解金
請問一下這情況成立嗎?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nita198920120415123417
這新聞上寫著
"宅急便箱子裡面,應當有寫別人的名字,雖然送錯,但持有別人的物品,意圖為自己所有
,把它侵佔為己有"
如果收件人地址聯絡資訊都寫我同學,而我同學剛好又拆掉
寄送人有辦法以侵占罪的名義來告?
換個方式來說,真的有辦法用類似方法來惡搞普通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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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比網路訟棍還惡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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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44.211
→ maniaque:要告誰?? 告同一個地址的同名同姓的不同人???? ^_^ 08/15 19:46
→ Gaujing:XD 我也不知道 他是說可以告侵占 可是對象就寫清楚了.. 08/15 20:22
→ maniaque:個人認為,這應該要比較擔心代收貨款的詐騙吧....:D 08/15 20:24
噓 likesea:現代人中文辯識能力到底有什麼問題? 都寫你同學,拆了很合 08/15 20:44
→ likesea:理,用了也合理,吃了也合理,絕沒有什麼侵占的問題 08/15 20:44
→ likesea:新聞那案件很清楚說明「寄錯人,收到不合給自己的東西」 08/15 20:45
→ likesea:這樣才會有侵占有問題。要惡搞,也只能夠惡搞不識字的人 08/15 20:45
→ likesea:對了,有這麼蠢的網路訟棍的話,代表網路真的很發達.... 08/15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