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都沒有人覺得問題不在負評而是態度惡劣這個評語嗎 03/06 15:01
→ sindyevil:原PO最初怎樣溝通的都沒有看他本人直接貼出耶... 03/06 15:05
→ snowtoya:網拍7天猶豫期內可無條件退貨,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03/06 15:09
→ snowtoya:更何況他連拆都沒拆呢!先前我退了個已拆封的網拍貨,法 03/06 15:10
→ snowtoya:院也是判我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包括來回運費都賣家要付) 03/06 15:11
推 KKyosuke:3F 前提是對方是專業賣家 03/06 15:11
→ KKyosuke:另外 就算他要退貨 也的確必須先領收 03/06 15:12
→ snowtoya:這你就不懂了XD 會用7-11取貨付款功能的,99%是職業賣家 03/06 15:15
→ snowtoya:因為它申請起來非常麻煩,非職業賣家沒必要去弄 03/06 15:15
推 KKyosuke:我懂 只是話不要說太死 03/06 15:16
→ snowtoya:但比起這篇文說一定要取貨,我想可以用消保法的機會更大 03/06 15:17
→ snowtoya:另外不曉得一定要先收貨才能退貨的法源依據在哪? 03/06 15:18
推 sindyevil:無條件取貨的前提要不要取貨有爭議吧 03/06 15:20
→ sindyevil:七日條件是收取貨物後七日內(始日不算入)才有,如果要這 03/06 15:21
→ snowtoya:我記得確實是有爭議,不過一般實務會偏向消費者 03/06 15:22
推 KKyosuke:"收受物品後七日內"啊.. 03/06 15:23
→ sindyevil:個不討論是否維持以後大家都可亂下單然後說我下錯了,企 03/06 15:24
→ sindyevil:業損失最後還是轉向實際消費的無辜消費者~ 03/06 15:24
→ snowtoya:就像消保法規定猶豫期退貨一定要書面或寄回方式,但實務 03/06 15:24
→ snowtoya:上還是承認口頭表示退貨 03/06 15:24
→ sindyevil:所以他還是要先取貨再辦退件吧,錯誤是業者造成的嗎? 03/06 15:25
→ snowtoya:你說的這個理由不是理由啊,要亂退貨,不管收不收件都可 03/06 15:25
→ snowtoya:以亂退吧?甚至如果收了再退,還會毀損包裝 03/06 15:26
→ sindyevil:書面那個 只要企業經營者確實有收到當然可以不管書面或 03/06 15:26
推 KKyosuke:那也要表示退貨 單純不去收受貨品會有問題 03/06 15:26
→ snowtoya:但法條確實是寫"書面或寄回商品",並沒有"口頭"這選項 03/06 15:26
→ sindyevil:口頭(到達主義)書面只是好舉證而已,條文這點也還沒修正. 03/06 15:26
→ snowtoya:對,一定要再表示退貨。直接不去收貨有問題我完全認同 03/06 15:27
→ sindyevil:所以實務上法官探究的是企業經營者你知道消費者的請求? 03/06 15:27
→ snowtoya:舉書面那當例子,只是想說法條明文和實務上用法會有出入 03/06 15:28
→ sindyevil:所以你說實務上不管口頭或書面,可以篇有利於消費者的前 03/06 15:28
→ sindyevil:提是企業者已經知道相對人意思表示,回到本件,對方選擇 03/06 15:29
→ snowtoya:對了,收貨再退還有個問題,就是會讓賣家負擔雙重運費 03/06 15:29
推 RinLucifer:已收但對東西不滿要退貨 和 自己買錯乾脆不收 是兩回事 03/06 15:29
→ sindyevil:產品錯誤是企業經營者的問題嗎?看起來不像是廣告瑕疵或 03/06 15:29
→ snowtoya:如果直接拒收,某些運送業者是不會再收返程的費用 03/06 15:29
→ sindyevil:不實有關,所以消費者要主動聯繫對方如何處理,但做了嗎 03/06 15:30
→ snowtoya:同意消費者於收到貨品前即可退貨,對賣家不一定是壞事 03/06 15:30
→ sindyevil:那是某些運送業者,但是這部是所有的業者間都有這契約,不 03/06 15:30
→ snowtoya:買錯商品也可以退貨啊,只是除了拒收外還要再向賣家表示 03/06 15:30
→ snowtoya:退貨的意思表示(我想說的是這個) 03/06 15:30
推 KKyosuke:你不收貨難道就沒有雙重運費問題嗎- -? 03/06 15:31
→ sindyevil:要說為啥這間不可以,這和本案無關. 03/06 15:31
→ snowtoya:發現買錯直接擺爛不聯繫當然不OK(本案也沒有這樣) 03/06 15:31
→ KKyosuke:買家不取貨退回賣家 還是要收退貨費用啊.. 03/06 15:31
→ snowtoya:不收貨有些運送業者Y沒有雙重運費的問題 03/06 15:31
→ sindyevil:此案未收取貨物那就是用消保法回歸到民法,買受人要出面 03/06 15:32
推 RinLucifer:雙重運費這一點,我倒覺得要看商家是怎麼和物流談的 03/06 15:32
→ RinLucifer:不收貨也可能會有雙重運費的問題啊 03/06 15:32
→ snowtoya:如果收了再退,一定有雙重運費;不收,很可能沒有 03/06 15:32
→ snowtoya:像郵局就沒有 03/06 15:33
→ sindyevil:還有選擇超收付款收貨的是誰?也是消費者阿,他選擇了這便 03/06 15:33
→ sindyevil:利性高的服務但不表示人家要承擔這樣的損失. 03/06 15:33
推 depravity:施行細則18條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前,亦得依本 03/06 15:33
→ sindyevil:郵局寄錯沒人收,寄件者要退回要再付一次郵資. 03/06 15:34
→ snowtoya:為什麼我發現我講的"某些"可能"之類,都一定要被解讀成我 03/06 15:34
→ snowtoya:認為"都是這樣"? 03/06 15:34
→ depravity: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03/06 15:34
→ snowtoya:d大威武XD 我唸消保法時沒唸施行細則我錯了 03/06 15:35
→ snowtoya:那就沒什麼好爭啦,只要原原PO確有表示要退貨,管他是因 03/06 15:36
→ snowtoya:為不喜歡還是買錯@@ 03/06 15:36
→ depravity:我有次失眠 把函釋都看完的結果 其實我也不願意啊 QQ 03/06 15:36
→ sindyevil:解除契約OK,那不用回復原狀? 03/06 15:37
→ sindyevil:失眠...結果看還函釋後有解決嗎? www 03/06 15:38
→ snowtoya:把東西寄回就是了啊 03/06 15:47
→ sindyevil:他沒有寄回阿...就給負平啦 03/06 15:52
→ depravity:有解決就不會看完了 那很多耶 QQ 03/06 15:54
推 RinLucifer:消保19條和細則的18-20條,他還是要先收貨然後等賣家 03/06 15:56
→ RinLucifer:來拿回去,或是跟賣家約定其他方式拿回去 03/06 15:56
→ RinLucifer:他也沒寄回去,就直接給負面評價 03/06 15:57
→ RinLucifer:所以根本不收和收了退回是兩件事情 03/06 15:58
→ snowtoya:7-11交貨便你不收,他就會退回原寄貨商店啊 03/06 16:08
→ snowtoya:我不懂堅持表示退貨前一定要先收貨的實益在哪裡 03/06 16:09
→ snowtoya:剛GOOGLE了,7-11交貨便若買家逾期未領,商品退回給賣家 03/06 16:10
→ snowtoya:賣家免支付退貨費用 03/06 16:10
→ snowtoya:所以的確不用負擔雙重運費 03/06 16:10
推 tentaikanso:樓上難道沒考慮過受領遲延的問題? 03/06 16:11
→ snowtoya:本案跟受領遲延有關係嗎0_o 03/06 16:11
→ depravity:細則19只說要退回 沒規定退回方式 7-11 沒取就會退回了 03/06 16:12
→ depravity:為何這不能成為退回的方式 還直接確保免負擔費用 03/06 16:13
→ depravity:而且是雙方都免 這明明是雙贏的最好退回方式 03/06 16:15
→ depravity:賣方也不用負擔退回費用 買方不用擔心先付了要不到 03/06 16:16
→ snowtoya:剛忘了說,我多次寄郵局包裹信件被退回,從沒被要求加錢 03/06 16:18
→ snowtoya:s大,我重看了兩遍原原PO的文,我認為他收下就是認了,沒 03/06 16:20
→ snowtoya:打算再退貨,所以也沒有回復原狀的問題 03/06 16:20
推 tentaikanso:我自己是從「受領義務」→「危險負擔移轉」→「交付意 03/06 16:23
→ tentaikanso:義」去看…。 03/06 16:23
→ tentaikanso:有沒有這種可能:不去領→未交付→負擔未移轉? 03/06 16:26
推 RinLucifer:我是覺得7-11退回不收錢的,無損失的前提下本案或可 03/06 16:44
→ sindyevil:原PO會去取貨是因為看到賣方說要請轉運費所以她去領了 03/06 16:44
→ RinLucifer:但是郵局不一定不收費,郵局營業規章第七節199條 03/06 16:45
→ RinLucifer:*郵務營業規章 03/06 16:45
→ sindyevil:所以如果賣方沒有唬爛他(運費+停滯費)... 03/06 16:46
→ Wickl:7-11取貨付款申請是麻煩在哪...那個申請不用20分鐘等個幾天 03/06 16:46
→ Wickl:就通過了 03/06 16:46
→ sindyevil:話說,我以為我們已經跳脫那個案子討論到到貨前言明不買 03/06 16:47
→ sindyevil:而衍生的費用是企業經營者承擔還是要消費者處理了說. 03/06 16:47
→ sindyevil:民法上的解除契約雙方要回復原狀,費用怎樣處理啊? 03/06 16:48
推 RinLucifer:好像是這樣沒錯 XD 03/06 16:48
→ snowtoya:要提供一些資料而且收錢不便,SO非職業賣家很少弄那個 03/06 16:51
→ snowtoya:(重點是收錢麻煩,不是可以馬上拿到) 03/06 16:51
→ snowtoya:若以民法規定觀之,解除契約回復原狀後,運費究竟由誰負 03/06 16:54
→ snowtoya:擔,理論上應是要求解約的消費者(若賣家無瑕疵)。 03/06 16:54
→ Wickl:一堆業餘兼差的都馬會用~做小生意卡也沒卡多少錢在裡面 03/06 16:54
→ snowtoya:但消保法第19條依一般實務見解是認消費者無須負擔運費 03/06 16:55
→ Wickl:而且這本來就是主流的方式~奇摩現在都半強制要經由他們那邊 03/06 16:55
→ snowtoya:以我在露天混了近十年有三個帳號買賣過不少東西的經驗, 03/06 16:56
→ snowtoya:真的沒有偶爾賣賣東西的業餘賣家會去搞那個 03/06 16:56
→ Wickl:處理款項 等於更多人會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了 03/06 16:56
→ snowtoya: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賣的是二手品,但我想畢竟是少數 03/06 16:56
→ snowtoya:比起本文內文絲毫未提及消保法,竊以為個人的猜測更靠譜 03/06 16:57
→ Wickl:賣二手品的才不會去開吧...我認識的也都兼差賣 03/06 16:57
→ Wickl:10個至少有8個都有開 對自己沒損失 而且有開對生意就是有差 03/06 16:58
→ snowtoya:你以為兼差賣就不叫職業賣家了嗎? 03/06 16:58
→ Wickl:會有人跟錢過不去?這服務風險就是買家不去取貨要裝死 03/06 16:58
→ Wickl:你也拿他沒輒 運費就自認倒楣損失 因為沒機制去保護賣家 03/06 16:59
→ Wickl:兼差=職業賣家(筆記) 03/06 16:59
→ snowtoya:如果你閱讀或是邏輯有困難,我建議可以私下研究不要讓這 03/06 17:01
→ RinLucifer:話說回來 中共已針對退貨運費修法不能無理由退貨還讓 03/06 17:01
→ RinLucifer:賣家負擔運費了 03/06 17:01
→ snowtoya:討論開花 03/06 17:02
→ snowtoya:只要常態性在網路上販售新商品,就在消保法規範的範圍 03/06 17:03
→ sindyevil:可以申請招喚d大或ph大嗎? 03/06 17:06
→ DADAWAWA:從頭到尾我都沒有回他簡訊,只有和她說買錯商負評給他 03/06 17:11
→ DADAWAWA:收到他後來的簡訊我更不敢回他,完全不知道要回什麼 03/06 17:11
→ snowtoya: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台八十九消保法字第○○九○八 03/06 17:14
→ snowtoya:號:所謂「企業經營者」..(中略)易言之,凡以提供商品或 03/06 17:14
→ snowtoya:服務為管業之人,不論其為公司、團體或個人,亦不論其營 03/06 17:14
→ snowtoya:業於行政上是否經合法登記或許可經營,只要是營業之人, 03/06 17:14
→ snowtoya:均為企業經營者。 03/06 17:15
推 RinLucifer:找到行政院消保會的行政函釋 消保法字第0960012078號 03/06 17:27
→ RinLucifer:可以有七天後悔期不負擔運費 前提是企業經營者及郵購 03/06 17:28
→ RinLucifer:或訪問購買 03/06 17:28
→ depravity:報告:我去買了雞排 雞皮 薯球 甜不辣 泡了茶 在看戲中 03/06 17:36
→ depravity:有請 ph大 XD 03/06 17:36
→ snowtoya:樓上這麼早吃宵夜對嗎! 03/06 17:38
推 RinLucifer:這真的太早了.... 哈哈~ 03/06 17:39
→ depravity:我消夜預計是 蜂蜜蛋糕+德國冰酒 這是下午茶 算晚了 03/06 17:48
→ sindyevil:上面的點心就是一副用腦過度 冰酒耶....超好喝 03/06 19:26
推 maniaque:呵,消保法這樣寫,不代表"企業主不能提出損害的侵權賠償" 03/06 19:49
→ maniaque:單單隨隨便便說"我訂錯了,你的支出自己全額吸收" 03/06 19:49
→ maniaque:買家你搬消保法19條出來,同樣的賣家也可以搬19條出來.... 03/06 19:51
→ maniaque:買家用19條1項,賣家走19條3項,大家去法院PK PK 03/06 19:52
→ maniaque:至於 snowtoya網友案例並未明述始末經過,暫不予以評論.. 03/06 19:53
→ snowtoya:所以樓上要拿普通法pk特別法? 03/06 20:28
→ snowtoya:我好像沒看到19III有要消費者負擔運費呀 03/06 20:32
→ maniaque:s 大請看清楚19條3項內容...... 03/06 20:32
→ snowtoya:我那件非常單純的解除契約返還價金,判賣家連運費一併還 03/06 20:34
→ snowtoya:我看了啊,民法規定對消費者較不利者無效 03/06 20:37
推 snowtoya:手機打字一直卡,19較民法不利者無效*so? 03/06 20:40
→ snowtoya:特別法就是規定退貨不用付任何費用,當然如果你毀損人家 03/06 20:43
→ snowtoya:好好的商品自另當別論,實務上亦如此判,當然若您認為您 03/06 20:46
→ snowtoya:的論點有理,改日或許可於庭上為如是主張 03/06 20:46
→ depravity:眼手我確定使用過度 腦還在觀察 不過已經有洞了 QQ 03/07 01:47
→ snowtoya:羨慕嫉妒恨,我昨天中午過後忙得只來得及吃一根霜淇淋 03/07 09:34
→ snowtoya:早上是被餓醒的Q_Q 03/07 09:34
→ depravity:我半夜醒來早上要去排隊掛門診不敢睡這樣有比較平衡嗎QQ 03/07 15:45
→ depravity:因為我蠢忘了網路掛號 想到已經而滿 = = 03/07 15:46
→ depravity:不過 我弄了鮭魚蛋炒飯 山藥排骨湯 烤雞翅膀中段.里肌肉 03/07 15:48
→ depravity:當早餐 沒餓到 XD 03/07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