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uised (你是我最完整的廢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於他人動態下方留言
時間Sat Apr 12 13:12:27 2014
B發了個公開動態
A在下面留言:小孬孬滾蛋去吃屎
B回覆說:不要把你的慣用食物和走路方式講出來
然後A回覆:已備份
請問一開始A先在B動態下留言說小孬孬滾蛋去吃屎
雖沒有講出特定人士
但會讓人可推論出是B
然後B這樣子回嗆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和我同學討論的結果是
A和B都有問題
不過B可能會比較吃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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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a182201:a公然侮辱無誤 b涉嫌誹謗.. 04/12 17:46
推 aa182201:刑法一罪一罰無互底最好的方式是最後一天告他 04/12 17:47
→ aa182201:讓他超過時間不能成立 04/12 17:48
推 cute101037:樓上真狠.....希望法律定一條同一事實基礎下,一但對方 04/15 10:46
→ cute101037:提起本訴...則反訴的時效 不完成 此基於權利失權效的 04/15 10:47
→ cute101037:真正法理..因該可行..不過立委大概沒時間.狠忙阿 04/1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