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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發了個公開動態 A在下面留言:小孬孬滾蛋去吃屎 B回覆說:不要把你的慣用食物和走路方式講出來 然後A回覆:已備份 請問一開始A先在B動態下留言說小孬孬滾蛋去吃屎 雖沒有講出特定人士 但會讓人可推論出是B 然後B這樣子回嗆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和我同學討論的結果是 A和B都有問題 不過B可能會比較吃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50.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7279551.A.758.html
aa182201:a公然侮辱無誤 b涉嫌誹謗.. 04/12 17:46
aa182201:刑法一罪一罰無互底最好的方式是最後一天告他 04/12 17:47
aa182201:讓他超過時間不能成立 04/12 17:48
cute101037:樓上真狠.....希望法律定一條同一事實基礎下,一但對方 04/15 10:46
cute101037:提起本訴...則反訴的時效 不完成 此基於權利失權效的 04/15 10:47
cute101037:真正法理..因該可行..不過立委大概沒時間.狠忙阿 04/1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