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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約發生在今天早上10:10左右 我騎機車行經T字路口,我方綠燈可左右轉(我欲左轉)。 當左轉完畢時,但當時塞車所以我在等前方汽車往前開, 突然一名機車騎士直接從我後方撞下去,雙方都沒有倒下。 轉頭發現是一名女性騎士,戴口罩,口中說不小心撞到。 當下雙方都有點愣住,之後,女性騎士就慢慢的往前騎走了。 我想說也只是小事,我也忘了帶手機出門, 且車來車往也沒有地方停下觀察車子有沒有怎樣。 就跟在機車騎士後方騎,因為他比我早騎走,這時也看見他的車牌號碼了。 回到家才發現引擎防熱蓋有一塊被撞掉了。 想說去警察局備個案,避免他反告我肇事逃逸之類的。(此時約10:25) 但警察先生說,既然雙方都沒有倒下,而且當下也沒有報警處理,所以也不需要備案。 請我拍下機車損壞的照片,避免對方告我的時候可以抗辯。 但上網查了一下似乎有很多被撞還被告的案例。 想請問一下大家,我該怎麼辦,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真的不需要備案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224.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7896456.A.480.html
jojoSpirit:沒有人受傷/報警,就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04/1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