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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的繼承是否是每一個繼承人都是限定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和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第二順位直系尊親屬皆歿 那麼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是不是就是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還要去法院辦嗎? 我知道可以的話是所有人都辦拋棄繼承萬一有債務會比較單純 但是有部分人可能不方便辦理,如果沒有辦的情況下 是否為限定繼承? 還是只有未成年子女是不用辦就為限定繼承? 成年人一定要到法院辦限定繼承才是限定繼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07.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5611206.A.08A.html
niceshotse:民1148,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 07/17 23:36
niceshotse:為限,負清償責任 07/17 23:37
niceshotse:不分成年與否,均以限定繼承為主... 07/17 23:38
ROCSimonLiu:是"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07/18 00:23
carthur:以及民法1153條 07/18 13:02
lescholar:被繼承人假如欠錢欠很多的話 我以為還是拋棄繼承乾脆 07/20 14:44
lescholar:這樣債權人就會放棄找你們了 07/2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