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在你沒有證據之下 沒有 08/04 22:43
→ KKyosuke:只要還在承租期間 房客就有對房子的管領權 08/04 22:44
→ KKyosuke:除非經對方同意或有正當理由(如火災漏水之類須緊急處理) 08/04 22:45
→ KKyosuke:否則擅自進入就算是房東也不合法 可能觸犯侵入住居罪 08/04 22:47
→ KKyosuke:懷疑椅子不見可能在對方家我不覺得會是足夠的正當理由... 08/04 22:47
→ KKyosuke:畢竟只是完全的猜測 08/04 22:48
先謝謝k大指點
假如我有辦法拍到椅子在他家的照片呢?
他用剛好是同牌同型號的椅子(我房間有一個完全一樣的)這理由我還有辦法追究嗎?
※ 編輯: bruce2725 (36.235.61.169), 08/04/2014 22:59:47
→ niceshotse:你是要在門外對他房間拍照嗎?? 08/04 23:06
→ niceshotse:監視器對著別人門口都會有侵犯隱私的可能了,何況拍照 08/04 23:06
可能找正當理由去找她吧 例如催房租之類的 看能不能利用那時候看到
※ 編輯: bruce2725 (36.235.61.169), 08/04/2014 23:35:42
→ niceshotse:看到和拍照差很多喔...狀況完全是不一樣的... 08/04 23:51
原來如此 了解!
※ 編輯: bruce2725 (36.235.61.169), 08/05/2014 00:12:45
推 KKyosuke:就算你有證據顯示他拿了你的椅子 你能做的還是只有請他 08/05 01:03
→ KKyosuke:還你椅子而已 用講的用拜託的甚至用法律走民刑事都行 08/05 01:03
→ KKyosuke:就是不能自己進去拿 ^^" 08/05 01:04
→ KKyosuke:拿椅子的急迫性不足以成為侵入對方管領房屋的合理事由 08/05 01:04
→ KKyosuke:當然以上是純法律角度發言:D 08/05 01:05
原來還有這個差別 受教了 感謝~~
→ saltlake:從窗外看到租屋的女客正拿菜刀追殺男客也許可以 08/05 04:01
※ 編輯: bruce2725 (211.22.232.31), 08/05/2014 14:59:59
推 KKyosuke:除非說你正看到他把你的椅子往他家搬 那可能可以基於阻 08/05 17:57
→ KKyosuke:止現行犯的理由.. 08/05 17:57